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j-2024331007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工139560855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宣凯龙651495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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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AHZJ-202433100792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15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及要求 .......................................1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第六部分 合同及其附件 .........................................27

1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AHZJ-202433100792 2.项目名称: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47座以上客车7辆,启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共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为三无供应商(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参保人员,无实缴资本,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 2.请投标人将标书款电汇至我司账户(汇入账户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入银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汇入账号:341314000018150070757)。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3.购买方式: (1)招 标 文 件 购 买 方 式:本 项 目 在 南 方 数 字 供 应 链 ( 官 方 网 址 :https://www.cse-ssc.com)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进入招标项目采购菜单→投标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按照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到指定账户)→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相关费用支付说明:1)CA办理费用:企业CA:500元/个/年,个人CA:200元/个/年;投标人在线注册即需要购买并支付企业CA费用(个人CA可自愿购买)。2)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500元/标段(标包),即参与一个标段(标包)收取一次费用。(3)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上操作时遇到相关技术

2问题,请拨打平台的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归档使用)须从南方数字供应链下载打印,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寄出,寄至招标机构,项目经理收。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可通过"中招互连"手机APP扫码加密或者通过平台办理的CA加密。如果投标人通过手机app对投标文件进行扫码加密,则在开标时必须使用同一个手机app账号进行扫码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和开标均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线上进行。 (4)远程解密: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远程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北郊三元产业园 联系人:徐工 139560855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路27号 联系人:宣凯龙 电 话:65149585、65149586—639 传 真:0551-65149580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 招标人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 招标范围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6 标段划分 47座以上客车7辆,启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共1个标段。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8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禁止期内)。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 12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 2024年7月29日17时1分前。方式: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 从电子交易系统中发送。 15 招标人主动修改招标文件 从电子交易系统中发送。 16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7 偏离 实质性条款不得偏离。 1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开户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4银行帐号:341314000018150070757 备注:汇款时须备注本项目编号 2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2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归档使用)须从南方数字供应链下载打印1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寄出,寄至招标机构,项目经理收。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函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2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24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25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是√否 28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署前,中标方需以银行保函(保函期限需覆盖合同履约期限)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提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完成后10日内全额退还中标方。 名称: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340000705041937Q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元产业园 电话:0551-6566475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 银行账户:7326310182600117115 29 服务地点 1、红星家园-新站区三元产业园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1辆47座以上,约2025年1月1日启用) 2、红星家园-肥东县众牌路红星机电众兴乡厂区(6辆47座以上约2024年9月1日启用) 30 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招标人收到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道路运输)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31 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32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

5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将由投标人承担其风险。 33 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1、三元路线上限360元/辆/往返; 2、众兴乡路线上限430元/辆/往返。 其他说明:节假日无加班费,夜班(18点以后)在原有费用基础上增加60元/往返。 34 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 35 特别说明 1、如本项目中标人无法正常履约,招标人有权与其解约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供货。 36 代理服务费 参照执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的向中标人收取,计费基数为投标单位的单价报价合计乘以年需求往返数,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完成手机“中招互连”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投标管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809-508;中招互连:400-6664-23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投标管家”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开标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作为围标串标的线索向有关监管部门移交进行调查处理;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8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经营期限、服务地点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经营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0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 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 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 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1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2 价格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其他材料(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涉及的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2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上传电子文档的同时需邮寄一份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供招标人资料归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13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 (6)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中标通知

14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评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文件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须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以下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的技术方案中未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4)被认定以低于行业成本报价的; (5)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6)投标人资格文件不齐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式和签署,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8)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七条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第八条 符合性评审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报告中。

16第九条 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指标如下: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内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诚信截图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其他 响应招标文件中其他实质性条款。 4 投标人不得为“三无”供应商 投标人不得为“三无”供应商,即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条 以上条款作为必要条件,要求的资料必须放在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项评审不通过即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详细评审表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服务方案及承诺 1.行车安全及行车文明的保证措施及承诺,1分; 2.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1分; 3.内部管理及奖惩制度,1分;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分。 以上由评委酌情评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的不得分。 4分 人员配备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的A1驾龄5年及以上,8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8名驾驶员的驾照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者不足8人的不得分。 8分 技术分 (30分) 车辆配备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拟配置的 (1)车辆品牌 0-4分 (2)车型配置 0-3分 (3)新旧程度(车辆购买年限)0-3分 等情况进行评分,评委酌情打分。 10分

17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拟配置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车辆彩色照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车辆 满足本项目车辆基本配置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额外配备应急保障车辆的,得3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配备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分 车辆保险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单车保额≥80万元的,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保险单据扫描件或影印件。 5分 商务分 (10分) 供应商业绩(含在服务业绩)及用户评价 1. 每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份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班车租赁项目有效合同的,得4分,最高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及发票描件或影印件。 2.以上经评委认可的业绩,每获得业主单位履约反馈好评的,得1分,最高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履约反馈评价扫描件或影印件。 10分 价格分 (60分) 三元线路报价满分:10分 众兴乡线路报价满分:5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对应线路价格分的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三元线路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100 众兴乡线路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50%×100 报价总得分=三元线路报价得分+众兴乡线路报价得分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不超过2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得分相同者,则由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投标人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技术评分的平均值,评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二条 计算错误的修正 (1)如果投标报价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金额的大写与小写之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该报价作为投标报价评分的依据。 第十三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四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无效。 第十五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

18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19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方便职工上下班,降低运营成本等考虑,拟采购一家客运服务企业作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方。 二、服务需求 服务内容 日常交通班车:1、红星家园-新站区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往返) 2、红星家园-肥东县众兴乡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往返) 且每天提供一辆车免费保障职工就餐、中转夜班人员等短途运输约6趟(单趟往返3公里左右) 班车路线 1.每天上午7:30左右临泉路红星家园发车沿途2、3个停靠点接职工,前往新站区三元、肥东县众兴乡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00原路线返回红星家园,夜班另行通知。 2.采购人在法定节假日有用车以及工作需要晚间加班用车等,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要求,费用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3.免费保障路线:众兴乡火工1区至火工2区(单趟往返3公里左右) 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1.拟配备的驾驶员7-8人,必须持有A1型驾驶证。具有5年及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的驾驶经验(年限以驾驶证中“初次领证日期”计算),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服务期间不得随意调整驾驶员,确需调整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新驾驶员须符合本条规定。若驾驶员因服务态度、误点等被投诉三次以上,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驾驶员。 2.配备47座以上空调客车约8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须为供应商。 3.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均为交通部目录中的定型产品,且性能良好的自有空调客车。 4.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一经确定,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改,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客车必须办理合肥市单位大客车市区通行证。 5.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80 万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应装有GPS 卫星定位装置及行车记录仪。 7.中标人在提供客运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人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先经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9.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交通班车租赁服务的车辆。车辆外观喷涂统一;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喷洒空气清新剂;每个座椅必须配备便于拆洗方便的座套,每月更换一次,保持洁净。 服务年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含税单价明细。

202.报价人应结合市场收费水平以及自身实际自行报价,报价人应将开展业务所涉及的所有必要费用均应考虑在内。在合同实施期间,其确定的费用是固定不变的,不因市场价格及政策价格的调整而调整。 四、其他要求 1.合同期内,中标人应当指定专人与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和承诺》管理车辆及驾驶员。 2.中标人驾驶员须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行驶。在采购人范围内,中标人驾驶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3.中标人驾驶员应素质高、技术好、仪表整洁大方、服务热情。能按章、按本合同约定行车,保证车况良好,车容干净整洁。 4.中标人必须保证车辆按约定线路安全、正点行驶。 5.如遇道路建设、采购人要求等事由,引起线路变化,中标人应完全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行车辆。若因线路变化,导致运行距离增加或减少,固定单价不作调整。 6.中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有可能影响采购人员工不能按时上班时,中标人必须保证三十分钟之内将应急车安排到现场。 7.因中标人车辆未正点发车(正点时间按合同约定),造成员工上班误点,每发生一次误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月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误点累计达三次,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当月的合同费用,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中标人车辆发车正点,途中遇到道路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可免除违约责任。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其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在运营过程中,由于中标人驾驶员驾驶不当、车辆自身故障等原因造成招标方人员伤亡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10.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有其它临时性用车需求,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要求。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其中市区内用车平均费用不高于中标价格,长途用车费用应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给予最少25%优惠。

2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章的文件顺序和要求编制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21、投标函 致: 1.根据贵方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开标一览表》为本投标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我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各项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4.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严格执行合同的约定。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承诺:接受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前附表及合同中关于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格及合同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2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 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印刷体 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24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内容 1 车辆管理负责人 (项目主管) 2 三元线路报价 元/辆/往返 3 众兴线路报价 元/辆/往返 4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节假日无加班费,夜班(18点以后)在原有费用基础上增加60元/往返。 5 经营期限 至2025年8月31日 6 安排车辆数 满足招标人需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54、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 5、投标人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人员情况、技术支持和服务运行体系、分支机构及营业分 布情况) 6、人员资料 企业拟派车辆管理负责人(项目主管)和驾驶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要服务人 员的资历、从业资质证书、健康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等。(提供项目班子配备表及相关人员证书、资料) 7、业绩证明文件 (提供业绩清单表和概况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评分细则) 8、企业承诺: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 (项目名称),我单位承诺如下内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拟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9、项目运营方案及有关承诺 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7第六部分 合同及其附件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班车租赁协议; 第一条:班车租赁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租赁车型: ,车辆数: 辆 。 2.班车路线: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时间、停靠站运行。如遇市政修路、地铁、高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原线路封路或堵车情况,甲方有权变更其他班车线路,乙方应无条件予以保障。 第二条:乙方承诺的服务标准: 1.安全 、准时; 2.司机礼貌热情; 3.车容干净清洁; 4.尽量满足甲方的其他用车需求。 第三条: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 1.乙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车辆及司机证照齐全,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 2.所租车辆在行驶当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在半小时内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若乙方不能及时安排,甲方员工可以4人乘坐一台出租车上班,导致甲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配备司机确保文明行车礼貌服务,若在运行过程中因乙方司机原因导致对第三者及甲方(包括甲方乘车人员)造成伤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8第四条:服务班车发车线路、时间 7:30分红星家园-三元厂区,17:00分返回红星家园(往返途中停2-3个停靠站点) 7:30分红星家园-众兴乡厂区,17:00分返回红星家园(往返途中停2-3个停靠站点) 第五条:租赁车费及支付方式: 1.租赁车费按日计算(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红星家园-三元厂区单车租金 元/往返,红星家园-众兴乡厂区单车租金 元/往返(乙方工作期间餐饮费自理),以每月实际运行车辆数及天数核算月租赁费用。 2.甲方遇夜班需用班车保障的,经双方确认,晚上延时下班的,18:00分后增加 60 元客车延时加班费,延时加班餐费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每月_ 5 _日前和甲方确认上月车费,每月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_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上个月费用。支付方式:_ 银行转账 第六条:租金调整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重新招投标。 第七条:甲方权利 1.甲方可以安排专人对乙方租赁车辆投入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租赁车辆未能按照合同附件要求的时间及地点运行,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查处。 2.如租赁车辆驾驶员二次以上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地点运行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甲乙方整改,直至建议解聘当事驾驶员,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权利 1.对于甲方指定线路以外的车辆使用请求,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292.乙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以逾期租金金额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乘车人员文明乘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惜辆车。就不文明及恶意破坏车内设施等行为,经乙方向甲方反馈后仍整改不力或造成车辆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支付月总租金 3 %的违约金。 第十条:廉洁条款 为保证本合同(协议)合法廉洁履行,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旅游、娱乐、高档宴请、赠送礼品、礼券、现金等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利益输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约定,经查属实,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协议),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取消此后乙方参与甲方招投标或供应商资格。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经查属实,甲方给乙方一定金额的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业务中不受不公平待遇,消除乙方的担忧,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对于乙方个人举报,甲方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本届租赁期满后,双方有优先续租权利。若任何一方有异议,须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

30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及其违约产生的其它费用。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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