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市水函〔2023〕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市水函〔2023〕1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安子沟水库、合同水库、华云水库等3座小型水库;二标段:石垭口水库、云龙水库、八庙山水库、凤凰水库等4座小型水库。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安子沟水库、合同水库、华云水库、石垭口水库、云龙水库、八庙山水库、凤凰水库)等7座小型病险水库的加固,包括取水竖井、挡水工程、溢洪道、放空设施及大坝监测设施(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40天。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水电类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2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asggzy.cn/),凭在系统注册的单位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4月10日09时 30 分,地点为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现场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水务局 电 话:0826-2333466 传真 :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水电巷29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42号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D座709号
邮 编 : /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0826-2222159 电 话 : 13618021782
传 真 : / 传 真 : 028-87337757
2024 年3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