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9.4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预算金额149.88万元
招标公司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万兴龙13550742306
中标公司四川兰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9.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43
二、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屏山县书楼镇天宝路36号 | 1,494,371.00元 |
合同包1(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工程类(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李安帮 | 川251181930758 | 1,494,371.00 |
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李安帮 | 川251181930758 | 0.00 |
张义桥、韩朝、吴国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查询成交通知书”模块中自行打印成交通知书,并送交1份给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民主街30号
联系方式:1838080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庆符镇正大路
联系方式:13550742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兴龙
电话:13550742306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2年07月25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6)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7),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第五章格式8,提供扫描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6)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7),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第五章格式8,提供扫描件).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高采竞[2022]11号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docx 高采竞[2022]11号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docx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目录2022年7月15日竞争性谈判文件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采 购 人: | 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
共 同 编 制 |
第六章评审方法5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4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0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一章谈判邀请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受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委托方的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财政计划备案号:51152522210200000224[2022]00074)组织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附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50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3
二、邀请供应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一)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三)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项目将于2022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入围10家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谈判邀请。(二)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或未被随机抽中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程序。(一)本项目将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入围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登录供应商库,注册并绑定身份信息,进行系统操作,参与抽取活动。
四、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三)本项目仅限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被随机抽中并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方能下载采购文件。在质疑处理中,仅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中发出的邀请书、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回执”作为判定潜在供应商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4.供应商须同时下载四川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文件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的PDF采购文件才视为报名成功。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3.供应商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PDF”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可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Index.html)‘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word版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可获取工程量清单和图纸)。1.供应商须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程序。
(四)本次采购不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三)本项目仅限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被随机抽中并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方能提交响应文件,未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二)提交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加密后生成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选择采购项目完成响应文件以及邀请书的上传、“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成功打印出“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方为网上递交成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一)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9:30;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时间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件、谈判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谈判文件,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评审等环节均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六、电子化交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谈判时间前到达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竞价)室(地址: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等候,并在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评审股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进入谈判地点参与谈判,逾期未进入,视为放弃谈判资格。(二)谈判方式:线下方式谈判。(一)谈判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11:30。八、谈判方式、时间及地点全部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谈判小组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中设定的解密时限内,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除因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一)为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网站注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3.0”的通告》(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网站公告”栏目),或电话联系我们:0831-8088828、8088838(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注册、审核咨询);0831-5410676(项目受理、谈判文件内容咨询);0831-5410676、0831-5415715(质疑受理)。十、特别提醒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三)谈判地点: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
地址:高县文江镇地址: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采购人: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十一、联系方式(四)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清标出现异常情况处理的通告》规定,在评审清标过程中发现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计价软件编号相同、商务标接口码相同等异常情况情形之一的,将一律由评审专家根据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直接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同时,将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三)谈判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二)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谈判文件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电话:18380801699电话:0831-5410676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万先生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 ☑专门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498871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捌佰柒拾壹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4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498871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捌佰柒拾壹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5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7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15),承诺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认证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产品,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并在供货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并计数。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8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收款单位: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高县农商行文江支行银行账号:62260120000000568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9 | 成交通知书发送 | 成交通知书将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供应商。 |
10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负责答复。询问方式:书面询问或口头询问质疑方式:书面质疑(1)对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接收、处理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380801699注: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才能被视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接收、处理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万先生、罗先生联系电话:0831-5410676、5415715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获取)。 |
11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5418361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3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
14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除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接受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供应商必须以联合体参加谈判,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得低/%,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响应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且应对本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16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3.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四川兰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7.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17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18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19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采购人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2.3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推送信息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以保证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谈判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若有)、谈判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1.谈判文件的构成
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三、响应文件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报价(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3.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项目包干价☑项目单价3.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3.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未完全响应工程量清单,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响应时应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扫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项目单价。适用于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的工程项目。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五)谈判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四)谈判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三)谈判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4.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4.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各项可竞争费用按首轮报价(即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后计算成交单价。(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5.4响应文件中的附件或者图片的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要求,下载响应文件编制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提供的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声明和承诺等所有内容均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无效、虚假等内容所带来的不利后果。5.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盖章4.2对于谈判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7.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成功提交,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7.响应文件的拒收、补充、修改和撤回6.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将对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加密,供应商应当自行做好保密工作。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规定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对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6.响应文件的加密5.5(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加盖供应商经依法认证的单位电子签章。谈判环节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的,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报价等)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密封后递交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集递交谈判小组。
评审工作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规定开展评审所需的澄清、说明、谈判和报价等活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足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评审7.3除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其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7.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后重新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保密。未按前款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未被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中并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种情形: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一种情形: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按照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确定提供所响应的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7),数量相同的,由谈判小组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确定成交供应商五、成交事项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
1.签订合同六、合同事项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或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2.成交结果(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1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2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签订;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7.1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7.验收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6.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并在同级政府采购执行系统中备案,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8.资金支付7.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7.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七、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村组道路C30砼加宽硬化长3700米,宽1.5米,厚0.15米;C30砼硬化支路长306米,宽3.5米,厚0.15米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九、其他询问、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
(三)材料要求: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材料不得采用。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响应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响应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二)人员要求:(一)工程质量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二、技术服务要求
(九)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库房,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物品;非施工期间,供应商不得驻留施工现场。(八)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配备齐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七)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进报价中。(六)施工过程应保证施工内容外的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损坏,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施工期间,与施工的相关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四)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商务要求(十四)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三)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及审核工作,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十二)施工期间,采购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对于不规范的施工情况及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合格为止。(十一)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避免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和造成安全隐患。施工期间因项目需要的相关水电接入需经采购人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接入,供应商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十)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本项目范围的工程因质量问题、施工不到位等而造成的返工、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1.本工程项目预付款20%。工程款(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竣工验收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7%;剩余3%于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申请无息退还。(四)付款方式(三)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二)工期: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一)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后期服务。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程内容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使用效果,成交供应商均须及时予以整改,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六)后期服务要求3.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本项目施工完成后,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五)履约验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响应时提供扫描件,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时,不必提供);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响应时提供扫描件);3.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时提供扫描件);2.供应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时提供扫描件);1.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响应时提供扫描件);(七)相关材料要求:
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谈判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三章、第七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8.“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中发出的邀请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6)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即第五章格式7),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第五章格式8,提供扫描件)。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承诺函(即第五章格式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线下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复印件。日期: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复印件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复印件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参加“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合法代表,代表我方与谈判小组进行现场谈判。XXXXXXXX(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2
1.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应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名):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XXXX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XXXX(采购人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33.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应当将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扫描添加在响应文件中,并在线下谈判时携带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其附件。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四、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内不撤销响应文件。三、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二、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十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一、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属于同一单位,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八、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相关事宜。七、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
格式4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签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十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我方成交: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的总报价,工期XX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报价函
通讯地址:XXX供应商名称:XXX(加盖电子签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5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注:报价工程量清单需扫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仅适用于采用项目单价报价,不适用于采用项目包干价报价;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格式7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签章):
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格式8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9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包件号:第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10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11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项目管理机构格式12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签章)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业绩时使用本表。注:1.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加盖电子签章)(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3 | ||||||
4 | ||||||
5 | ||||||
… | … |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3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扫描件。1.人员应附身份证扫描件。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仅供现场报价时参考使用)第轮报价表格式1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加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人民币):元项目编号:XXX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1 |
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154.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3.此表为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表格由谈判小组提供),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提交谈判小组(若是代理人参与现场报价的,在报价时须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其附件与报价单一并递交,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谈判结束后现场最后报价为准。2.若采用项目包干价报价,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提交本“报价表”表,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报价”栏、“报价(大写人民币)”处填写明报价总价。注:1.若采用项目单价方式报价,供应商只需在“报价”栏、“报价(大写人民币)”处报出总价,各项可竞争费用按首轮报价(即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后计算成交单价;若现场报价为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的,供应商除提供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外,应当提交本“报价表”表,并在“报价”栏、“报价(大写人民币)”处填写报价总价。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二、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一、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我方作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XXXX(采购人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谈判采购评审方法。1.总则第六章评审方法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签章)
2.1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谈判小组1.6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1.5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谈判小组成员使用CA证书或手写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1.4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1.3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2.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到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进入本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
3.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3.评审程序(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3.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3.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根据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若本项目选择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省供应商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需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核对,凡不属于本项目在省供应商库抽中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4.1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谈判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4.符合性审查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3.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5.谈判4.3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4.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5.6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就谈判文件变动部分提交书面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七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5.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5.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组长以现场/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5.10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9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8谈判小组在最终谈判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5.7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签章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2)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5供应商报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价,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3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第5项规定处理。6.2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6.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要求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6.报价
7.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说明□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报价。☑总价报价(各项可竞争费用按首轮报价即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后计算成交单价,最后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6.5.2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6.5.1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10.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8.谈判小组复核7.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得少于30分钟,但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更正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要求进行签章。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澄清、说明、更正的,视为放弃。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1.编写谈判报告10.3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10.2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10.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12.谈判异议处理规则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4.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14.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14.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14.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14.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4.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4.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15.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15.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15.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15.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4.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14.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合同范本。建议明确暂列金使用情形,以及暂列金等未实际发生的,不计入结算金额。)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15.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15.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15.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15.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4.工程内容及规模:3.项目编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X年X月X日计划开工日期:X年X月X日二、合同工期5.工程承包范围: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六、合同文件构成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五、项目经理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
(5)响应文件:(4)谈判文件;(3)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成交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0)其他合同文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6)评审报告;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在XXX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二、签订时间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XX份,承包人执XX份。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自XX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补充协议
招标工程量清单直接查看:鼠标指向上面后缀“.rar”文件,点右键,点“包装程序外壳对象”,点“激活对象”。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获取:鼠标指向上面后缀“.rar”文件,点右键,点复制,粘贴到目标地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文江镇黄泥村至
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21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21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建
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签章)四川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信期
2022年07月25日
注:
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
标准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陈化平
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43
四
2022-07-25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 |
是 | /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4371(元)(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柒拾壹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5571(元)(壹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6871(元)(壹佰肆拾玖万陆仟捌佰柒拾壹元整) |
是 | /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4371(元)(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柒拾壹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5571(元)(壹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6871(元)(壹佰肆拾玖万陆仟捌佰柒拾壹元整) |
是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4371(元)(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柒拾壹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5571(元)(壹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96871(元)(壹佰肆拾玖万陆仟捌佰柒拾壹元整) |
序是否通过资
供应商名称
号格性审查
冰化
四川俊昂建筑
1是
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正高建设
2是
工程有限公司
体化
政府采购~
3是安徽陆巡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体化
体化平会
照省政府采购
一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沟~
体化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州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州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广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河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评标(审)专家工作纪律及现场不良行为
一、工作纪律
(一)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评 |
标(审)室; |
(二)发现本人与投标人(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 |
隐瞒; |
(三)不得中途离开评标(审)现场或提前退场,不得故意拖延评标 |
(审)时间; |
(四)不得损毁评标(审)相关资料,不得将评标(审)用的文件、 |
表格等资料带离评标(审)现场; |
(五)如实在评标(审)报告中记载评标(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 |
行为,及时向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反映有关情况; |
(六)不得违规联系和接触业主、中介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利 |
害关系人,不得收受其红包礼金或其他好处; |
(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领取评标(审)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
二、应坚决抵制的现场不良行为 |
(一)评标(审)专家与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
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而未回避: |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未回避事后被发现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1—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四章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处以2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二)接受邀请的专家,无故迟到或无正当理由缺席;到达现场后无
正当理由拒绝评标(审),或评标(审)过程中擅离职守造成评标(审)
无法继续进行;
(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审)现场;故意拖延评标(审)时间,
违规索要评标(审)劳务费;评标(审)结束后违规带离与评标(审)有
关的资料、数据等;
(四)请他人代为参加评标(审),或代他人参加评标(审);
(五)干预他人独立评标(审),或串通其他专家操纵评标(审)结果;
(六)违规接触中介机构等利害关系人,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
好处;
(七)违规透露评标(审)情况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拒不服从现场管理,拒绝接受或阻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
行的监督检查;
(九)其他现场不良行为。
三、评标(审)专家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出现有关不良行为的,将依
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不良行为的记录、披露与移送。
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上述提醒,并承诺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并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本人坚决不发
生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2—
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政
府采购项目
评
审
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四川·宜宾
2022年07月25日09时30分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谈判(询价)地点和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地点: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政府采购网
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
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9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评标情况及说明:
(1)符合性评审情况
8家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均为合格。
1家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2)谈判情况
8家投标文件谈判均为合格。
0家投标文件谈判不合格。
(3)投标报价评审情况
8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审均为合格。
0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
(4)低于成本评审情况
8家投标文件低于成本评审均为合格。
0家投标文件低于成本评审不合格。
(5)谈判(询价)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6)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7)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记录。
(8)报价最高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对其报价合理性的
特别说明。
(9)享受政策、价格优惠供应商特别说明。
(10)对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
均价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评审委员要
求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对书面说明的审查评价。
(1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单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8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未参加报价(未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四、评标结果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金额(元)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4371.00 |
2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5571.00 |
3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4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5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498255.00 |
6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395.00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498500.00 |
8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98669.00 |
五、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成交)
人为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元)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4371.00 |
中标(成交)候选人为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元) |
1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5571.00 |
2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2022年07月25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序号 | 评委姓名 | 评委编号 | 是否组长 |
1 | 韩朝 | 07257898 | 是 |
2 | 张义桥 | 07259206 | 否 |
3 | 吴国树 | 07251699 | 否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1页,共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评委1:07257898-韩朝】-个人符合性评审表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 投标人名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 评标专家保留意见 |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第1页,共页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过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 投标人名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 是否通过 |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第1页,共页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过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 投标人名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 是否通过日期:2022年07月25日 | |||||
6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7 | 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
8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9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第2页,共页
报价汇总表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一次报价(元) | 二次报价(元) | 是否实质响应谈判文件 | 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原因 | 备注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871.000000 | 1494371.00 | 是 |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585.390000 | 1498395.00 | 是 |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498671.000000 | 1498255.00 | 是 |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98669.000000 | 1498669.00 | 是 |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8629.350000 | 1495571.00 | 是 | ||
6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8870.000000 | 1496871.00 | 是 |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498719.690000 | 1498500.00 | 是 | ||
8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8270.000000 | 1496871.00 | 是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1页,共页
低于成本评审表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值 | 投标报价与预算价比(%) | 投标报价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比(%) | 是否低于成本 | 低于成本原因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4371.000000 | 1498871 | 1497590.29 | 99.70 | 99.79 | 否 | |
2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395.000000 | 1498871 | 1497015.43 | 99.97 | 100.09 | 否 | |
3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498255.000000 | 1498871 | 1497035.43 | 99.96 | 100.08 | 否 | |
4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98669.000000 | 1498871 | 1496976.29 | 99.99 | 100.11 | 否 | |
5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5571.000000 | 1498871 | 1497418.86 | 99.78 | 99.88 | 否 | |
6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0000 | 1498871 | 1497233.14 | 99.87 | 99.98 | 否 |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498500.000000 | 1498871 | 1497000.43 | 99.98 | 100.10 | 否 | |
8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0000 | 1498871 | 1497233.14 | 99.87 | 99.98 | 否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1页,共页
投标报价评审汇总表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建设单位: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评审时间:2022年07月25日14时04分37秒
最高投标限价:1498871元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价(元) | 是否进行价格扣除/报价加成 | 价格扣除/报价加成类型 | 扣除/加成比例(%) | 扣除/加成价格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4371.00 | 1494371.00 | 否 | 0.00 | ||
2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5571.00 | 1495571.00 | 否 | 0.00 | ||
3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1496871.00 | 否 | 0.00 | ||
3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1496871.00 | 否 | 0.00 | ||
5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498255.00 | 1498255.00 | 否 | 0.00 | ||
6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395.00 | 1498395.00 | 否 | 0.00 |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498500.00 | 1498500.00 | 否 | 0.00 | ||
8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98669.00 | 1498669.00 | 否 | 0.00 |
第1页,共页
投标报价评审汇总表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2页,共页
谈判情况记录表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供应商名称 | 谈判内容 | 谈判意见 | 实质性变动内容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 | 1.完全响应; | 无 |
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2.无; |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你公司是否完全响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你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无补充和修改? | 1.完全响应;2.无; | 无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评标汇总表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价(元) | 排名 | 备注 |
1 | 四川俊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4371.00 | 1494371.00 | 1 | |
2 | 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5571.00 | 1495571.00 | 2 | |
3 | 安徽陆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1496871.00 | 3 | |
4 | 四川盛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6871.00 | 1496871.00 | 3 | |
5 | 四川金千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498255.00 | 1498255.00 | 5 | |
6 | 四川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8395.00 | 1498395.00 | 6 | |
7 | 四川金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1498500.00 | 1498500.00 | 7 | |
8 | 嘉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98669.00 | 1498669.00 | 8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1页,共页
废标情况汇总表
项目编号:高采竞[2022]11号
项目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高采竞[2022]11号-1
包件名称:文江镇黄泥村至新马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环节 | 不合格理由 | 备注 |
1 | 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07257898: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07259206: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07251699: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第1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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