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基(工)2023-105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以下简称“基建处”)拟以招标采购方式选定“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南基(工)2023-105
2、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
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范围内、参照《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日常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应由基建处负责的、单项预算金额未达到5万元的房屋修缮、维保、局部改造及装饰,楼宇第一级配电柜(箱)内进线总开关下桩头(不含总开关下桩头)往下的电力、照明设施设备及线路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进户水表(不含水表)或未安装进户水表楼宇的进户总阀(不含总阀)往后的供水设备设施及管线(不含消防)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含屋面)雨污水出户管(不含出户管)前端包括立管在内的雨污水收集设备设施及管道的疏通、维修、改造、安装,非玻璃门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非幕墙外立面的局部修缮等工程。
4、最高限价(最高收费系数):95%;垃圾外运除税单价最高限价:140元/m³。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累计完成的工程总造价基本达到30万元(不含30万元)则合同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以下证明材料,任意提供一种):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复印件)。
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限制所有相关投标人今后参与南京大学招标活动的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根据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https://jjc.nju.edu.cn)上发布。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各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前往“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https://jjc.nju.edu.cn)下载。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jzb_nju@163.com;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南基(工)2023-105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报名信息格式不限,但必须包含招标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
3、未登记报名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将投标文件PDF及WORD版本一并打包并通过WINRAR或WINZIP软件进行加密压缩,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发送至jjzb_nju@163.com。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送达,逾期或不符合加密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5-85789926
电子邮箱:jjzb_nju@163.com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基建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2、本招标采购事宜解释权属于基建处。
附件:南基(工)2023-105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招标文件.pdf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3年8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南基(工)2023-105
2、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
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范围内、参照《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日常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应由基建处负责的、单项预算金额未达到5万元的房屋修缮、维保、局部改造及装饰,楼宇第一级配电柜(箱)内进线总开关下桩头(不含总开关下桩头)往下的电力、照明设施设备及线路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进户水表(不含水表)或未安装进户水表楼宇的进户总阀(不含总阀)往后的供水设备设施及管线(不含消防)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含屋面)雨污水出户管(不含出户管)前端包括立管在内的雨污水收集设备设施及管道的疏通、维修、改造、安装,非玻璃门的维修、改造、安装,楼宇非幕墙外立面的局部修缮等工程。
4、最高限价(最高收费系数):95%;垃圾外运除税单价最高限价:140元/m³。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累计完成的工程总造价基本达到30万元(不含30万元)则合同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以下证明材料,任意提供一种):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复印件)。
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限制所有相关投标人今后参与南京大学招标活动的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根据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https://jjc.nju.edu.cn)上发布。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各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前往“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https://jjc.nju.edu.cn)下载。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jzb_nju@163.com;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南基(工)2023-105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报名信息格式不限,但必须包含招标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
3、未登记报名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将投标文件PDF及WORD版本一并打包并通过WINRAR或WINZIP软件进行加密压缩,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发送至jjzb_nju@163.com。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送达,逾期或不符合加密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5-85789926
电子邮箱:jjzb_nju@163.com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基建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2、本招标采购事宜解释权属于基建处。
附件:南基(工)2023-105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1舍等校舍日常维修工程2023年度第二期-招标文件.pdf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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