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阳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 2024-01-08 11:33:21
详情描述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
2.比选条件
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规模及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
3.2建设规模: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一期废渣水泥窖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水泥窖协同处置、其他附属工程。
3.3招标代理范围:本次选定代理比选范围为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4.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证明材料;
4.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3:00到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签字到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栋310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比选公告在弘湘国投官方网站(www.hxam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
联 系 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88093
9.监督
监督单位:中共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1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雷女士
电 话:0734-888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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