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1-00151
项目名称: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262.00
最高限价(元):700,262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推进婚姻档案资源共享建设的通知》(辽档发【2020】13号)和《关于推进婚姻档案资源共享建设的补充通知》(辽档函【2021】16号)的文件要求,对于婚姻档案数字化和档案资源共享相关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实现婚姻档案数字化和档案资源共享,是《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中明确的刚性指标和要求,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顺利开展的关键基础和重要保证。做好婚姻档案梳理、规范、细化和数字化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婚姻档案数字化工作。 二、招标内容 总体任务 沈阳市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婚姻档案的数字化服务工作: (1)对库存婚姻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处理过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片处理、质量检查、数据挂接、装订还原、数据备份等。 (2)对库存婚姻档案进行档案信息及卷内信息著入,并将电子影像与条目信息进行挂接。 备注:加工量约160万页。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三、婚姻档案数字化加工需求 通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将数字化处理后的电子数据导入到档案管理系统,从而实现通过网络化电子手段进行现代化信息管理和利用,实现及时、快捷的提供所需文件,为查询利用,提供原版原貌、具有法律效用的历史依据。在有效的保护纸质档案原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利用意义,便于建立档案资源库,以适应各类型档案的管理需求。 履约期限:中标后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 四、技术要求 (一)婚姻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要求: 1、数字化扫描要求 (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2)对目录数据实行双机同录,做到录入准确、内容详细。 (3)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17)执行。 2、项目需求说明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关联、数据挂接;上述工作均要确保档案及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1、具体工作内容:前期清点检查、拆卷、提取目录录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图像存储、档案档案重新装订、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数据验收、数据提交、数据导入、数据备份、档案装订归还等工作。 2、必须制定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整理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领取档案并移送至电子档案加工室。在领取时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档案进行逐卷清点,同时做好交接记录表。 (2)扫描前,对不平整的档案进行平整,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等)。 (3)电子档案以及纸制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及前述规范和要求。 (4)清点材料,对遗漏、顺坏、不明确的材料进行标记并交由甲方处理。 (5)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档案原样归还,做好交接记录。 4、扫描要求 (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JPEG格式(彩色);对于照片及特殊档案采用彩色或灰度扫描,JPEG格式;扫描彩色≥300dpi,逐卷逐页平板扫描,对不同纸张不同设置区分; (2)对同一档案编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进行合并,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文件以档案编号进行命名,按目录号/档案号/档号等方式进行存储,与目录进行挂接。 (3)图片的扫描精度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100%。 (4)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5)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卷宗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对扫描后的图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保证图像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图像外多余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6)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 (7)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档案号命名符合规范;图片命名及组成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软件要求。 (8)按卷宗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的图像文件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补扫,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需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 5、录入要求: 档案整理期间,对卷内信息逐页梳理,摘抄相关信息,扫描完成后,需要与档案实体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确保扫描图像与档案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6、数据挂接: 将完成好电子档案数据进行质检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档案挂接至采购方指定的系统。做到目录与电子档案数据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100%正确,实现档案的网上利用。 7、数据抽检 (1)采购方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0.5%。 8、验收指标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无差错。 (2)扫描图像:无漏扫。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9%。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无差错。 (5)著录:以档案(文件)为单位,段正确率100%。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9、数据备份及挂接 (1)备份: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将JPEG格式的原始扫描图像文件存储于硬盘或其他采购人指定介质进行备份。 (2)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4)要求数字化的档案能准确的与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衔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度。 (二)、项目现场条件 在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期间,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需的监控、办公桌椅、档案装具及水电条件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括扫描仪、计算机、复印机、备份硬盘)。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日常维护、培训、方便快捷、性能优化服务。 2、供应商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定期系统检查等服务形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3、供应商需在质保期内,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小组,对紧急的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排出故障,对于一般性的问题,中标人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4、提供完善的用户培训计划; (四)、安全保密要求 1、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保密要求。 2、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1)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2)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3)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4)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投标方需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 (5)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6)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招标方人员现场监督。 3、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1)用于数字化处理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报废时应按涉密设备对待和处理。 (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招标方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方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4)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招标方,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备注:采购单位不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 五、数字化增加三种硬件设备配置情况 ★设备名称一:签批屏一体机(电子签名及指纹采集)5台
★设备名称二:电脑2台 2.9G 6C/8GB DDR4 2666 UDIMM/512G SSD HD 7200RPM3.5/DVDRW光驱/独立显卡/Windows 10 Home 64bit 简体中文版/21.5显示器
★设备名称三:备份服务器1台 机架式服务器/12核24线程/32G内存/3*4TB ★设备均需提供2年以上原厂保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中顺招投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苏家屯区牡丹江63号
联系方式:024-89119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联系方式:024-56678666
邮箱地址:780052669@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李石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502180920000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克强
电 话:024-5667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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