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货场货物装卸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þ服务类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货场货物装卸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日照市,为顺利履约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货场集装箱装卸服务业务,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提供集装箱装卸车服务,包含人工、机械设备、环保设施的投入,负责装载加固及协调解决环保问题及当地社会关系等内容;采购服务期为1年;合同估算价为273.0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货场货物装卸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装卸到达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货场的集装箱装卸约15000箱。
(四)合同估算价:237.00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8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招与招标网发布了两次采购公告,截至第一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未递交响应文件;截至第二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共收到2份响应文件,仅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一家单位的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两次公开采购的采购文件均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现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与铁路有关的装卸搬运业务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人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承诺装卸作业具有满足作业要求的自有正面吊、叉车等装卸设备,特种设备须具备特种设备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检测合格。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3-3978169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9时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止。
þ服务类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货场货物装卸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日照市,为顺利履约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货场集装箱装卸服务业务,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提供集装箱装卸车服务,包含人工、机械设备、环保设施的投入,负责装载加固及协调解决环保问题及当地社会关系等内容;采购服务期为1年;合同估算价为273.0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货场货物装卸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装卸到达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货场的集装箱装卸约15000箱。
(四)合同估算价:237.00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8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招与招标网发布了两次采购公告,截至第一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未递交响应文件;截至第二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共收到2份响应文件,仅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一家单位的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两次公开采购的采购文件均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现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日照岚丰物流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与铁路有关的装卸搬运业务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人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承诺装卸作业具有满足作业要求的自有正面吊、叉车等装卸设备,特种设备须具备特种设备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检测合格。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3-3978169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9时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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