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筑类劳务分包中标公告
金额
682.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sz-01-1-20230628-032
预算金额682.13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鸿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82.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受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就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筑类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筑类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ZYSZ-01-1-20230628-03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项目概况: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香溪路珠海市香洲区第六小学校园内,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8000㎡,拟建总建筑面积15345.18㎡,计容建筑面积9345.91㎡(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5999.27㎡,地上单体建筑高度约8.7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一层交通分流中心与停车场、地上2层综合教学用房及屋面运动场等。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砌筑工程;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屋面及防水工程;
(4)其他工程;
(详见施工图及合同相关条款、招标清单)。
五、本项目评审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六、评审信息:
1.资格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经评审后的得分结果如下表:
七、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诚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21372.1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鸿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93327.9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76605.88元
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上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的,招标人将根据规定向上述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6日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筑类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ZYSZ-01-1-20230628-03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项目概况:香溪路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香溪路珠海市香洲区第六小学校园内,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8000㎡,拟建总建筑面积15345.18㎡,计容建筑面积9345.91㎡(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5999.27㎡,地上单体建筑高度约8.7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一层交通分流中心与停车场、地上2层综合教学用房及屋面运动场等。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砌筑工程;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屋面及防水工程;
(4)其他工程;
(详见施工图及合同相关条款、招标清单)。
五、本项目评审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六、评审信息:
1.资格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经评审后的得分结果如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得分(50) | 业绩信誉得分(20) | 投标报价得分 (30) | 总得分(100) | 最终排名 | 备注 |
1 | 深圳市鸿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4.60 | 6.00 | 29.94 | 70.54 | 2 | |
2 | 安徽诚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0.40 | 20.00 | 29.94 | 90.34 | 1 | |
3 | 深圳市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4.00 | 5.00 | 29.97 | 68.97 | 3 | |
七、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诚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21372.1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鸿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93327.9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76605.88元
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上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的,招标人将根据规定向上述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6日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