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81.7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dzcg-2023-013
预算金额81.71万元
招标公司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联系人蒋瑶华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小英188746326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蓝财采计2023【45】号、招标代理编号:ZJDZCG-2023-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3【45】号
4、招标代理编号:ZJDZCG-2023-013
5、项目基本基本概况介绍: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6、服务工期:45日历日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9、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应部分)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8月28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套)。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南平路251号
联系人:蒋瑶华
电 话:13907467185(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联系人:孙小英
电 话:18874632693、18797763366(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蓝财采计2023【45】号、招标代理编号:ZJDZCG-2023-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3【45】号
4、招标代理编号:ZJDZCG-2023-013
5、项目基本基本概况介绍: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6、服务工期:45日历日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9、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应部分)
包/品目号 | 包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一 | 蓝山县G537、S219、S231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 1 | 817195.74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8月28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套)。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南平路251号
联系人:蒋瑶华
电 话:13907467185(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联系人:孙小英
电 话:18874632693、18797763366(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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