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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加乐段)坟墓迁移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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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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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加乐段)坟墓迁移公告
因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加乐段)需要,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须全部进行迁移,目前尚有部分坟墓未能核实户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地点及规格
(一)澄迈县加乐镇北统村委会镜坡南村原橡胶厂附近,土坟一座,无立碑;
(二)澄迈县加乐镇德润村委会昌尾村境内,土坟一座,无立碑;
(三)澄迈县加乐镇德润村委会德润上村加乐中学后,土坟一座,无立碑;
(四)澄迈县加乐镇加乐村委会加头岭附近,土坟两座,无立碑;
(五)在征地放线范围内如有其他未被发现的隐蔽坟墓,请坟主及时与加乐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办公室联系0898-67368123或王广山同志,联系电话15103094621。
二、补偿范围
有主坟:按照澄迈县人民政府(澄府办〔2015〕235号)标准进行补偿。
无主坟:由澄迈县加乐镇人民政府代为迁移至澄迈县山口(县级)公益性公墓。
三、迁移间
上述地点的坟墓户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号前请主动与澄迈县加乐镇人民政府联系进行核实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坟墓迁出,逾期不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公告!
加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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