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国网天津信通公司信通调控楼招标公告
金额
198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42023064002
预算金额1984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亮022-24405806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猛022-244040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42023064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北施工[2023]0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网天津信通公司信通调控楼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3-120105-89-01-76584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8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984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96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网天津信通公司信通调控楼,建设规模为2962平方米,新建建筑
面积2962平方米5层单体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198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153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信通公司信通调控楼施工,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962平方米, 地上5层、无地下工程,最大高度21.4米,最大单体跨度13.8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内容 :拆除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前往给代理 tianjinzhengping@126.com 发邮件,邮件标题及内容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及电话,以取得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细则的邮件回复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300010联系人:邵明哲电话:022-24405806
传  真:022-84304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101
邮政编码:300304联系人:邱词电话:022-24404063
传  真:022-24404127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受理负责人:邵明哲
电话:022-24405806传真:022-843040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受理负责人:王海滨、秦琳
电话:26242325传真:26242325电子邮箱:hebeijianguanzh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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