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及海绵建设完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2103240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及海绵建设完善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S202103240032001 | 标段名称 | 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9]5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建成区 2、工程规模: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占用、挖掘道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路段。本次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开口交通工程设计占路总长14km,开口2个。本次工程涉及到的路段包括但不限于:云台山路、长江路、象山路、中泠路、北府路、京江路 、解放南路 、林隐路 、黄山北路 、宝塔路 、京畿路 、长江路 、枣林路 、檀山路 、烟墩山北路 、平昌路 、北山路 、魏家墩路 、百里环路 、港南路 、大山路 、临江西路 、港中路 、银鑫路 、扬子江路 、银山北路 、银山南路 、银山西路 、赵声路 、东方路 、银河路 、金港大道 、烟墩山路 、五峰山路 、圌山路 、吉祥街 、新禧路 、银山支路 、东丰支路 、龙溪路 、银山东路 、横山路 、厚角路 、御秋路 、瑞城路等。 3、设计质量: 确保初步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可操作性。 4、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 5、本工程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道路施工期交通组织及项目开口交通工程设计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以资质条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40分、技术方案50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1)技术标(50分)
(2)投标报价分(10分)
(3)企业综合实力和服务(40分)
评分细则说明: 1、技术标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内容、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20日00:00至2023年02月2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3年02月20日00:00起至2023年02月24日 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6、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地 址:镇江市南山路9号金恒大厦10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人:于工 电 话:0511-85583522 电 话:18014088976 邮 编: 邮 编: 1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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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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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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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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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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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9]5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建成区 2、工程规模:镇江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占用、挖掘道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路段。本次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开口交通工程设计占路总长14km,开口2个。本次工程涉及到的路段包括但不限于:云台山路、长江路、象山路、中泠路、北府路、京江路 、解放南路 、林隐路 、黄山北路 、宝塔路 、京畿路 、长江路 、枣林路 、檀山路 、烟墩山北路 、平昌路 、北山路 、魏家墩路 、百里环路 、港南路 、大山路 、临江西路 、港中路 、银鑫路 、扬子江路 、银山北路 、银山南路 、银山西路 、赵声路 、东方路 、银河路 、金港大道 、烟墩山路 、五峰山路 、圌山路 、吉祥街 、新禧路 、银山支路 、东丰支路 、龙溪路 、银山东路 、横山路 、厚角路 、御秋路 、瑞城路等。 3、设计质量: 确保初步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可操作性。 4、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 5、本工程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道路施工期交通组织及项目开口交通工程设计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以资质条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40分、技术方案50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1)技术标(50分)
(2)投标报价分(10分)
(3)企业综合实力和服务(40分)
评分细则说明: 1、技术标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内容、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20日00:00至2023年02月2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3年02月20日00:00起至2023年02月24日 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6、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地 址:镇江市南山路9号金恒大厦10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人:于工 电 话:0511-85583522 电 话:18014088976 邮 编: 邮 编: 1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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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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