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15N0655)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1801d15n0655
预算金额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田020-37860513
中标联系人魏东
公告正文
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15N0655)中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于2018 0409 日就外科手术床等医疗设备一批(440100-201803-100358-0007)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3-100358-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外科手术床等医疗设备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8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铭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魏东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湾路638-680A1A2423 1)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金额

2:全自动抗酸染色仪

法国 RAL STAINER

1

399,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399,000.00

七、评审日期:2018-04-09评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8号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煜成员: 陈爱华、王浩、王兵、张煜、冯罕博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货物及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金额:包116,012.00元;包25,989.00元;包310,920.00元;包43,675.00元;包58,19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801D15N0655

评审日期:201849

包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5%)

比例(55%)

比例(10%)

100%

1

广州铭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5

48

5.5

88.50

1

1

广州铭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4.75

33

5.5

73.25

2

1

广州瑞巍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

28

5.5

68.50

3

2

广州市番禺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

35

48

5.5

88.50

1

2

广州滴宝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34.91

33

2.5

70.41

3

2

广州市华粤行仪器有限公司

34.93

32

6.5

73.43

2

3

深圳市宜诚德贸易有限公司

35

44

5.5

84.50

2

3

广州金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4.9

45

5.5

85.40

1

3

广州市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4.81

42

5.5

82.31

3

4

广州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9.57

42

5.5

77.07

2

4

深圳市捷雅特科技有限公司

29.98

40

5.5

75.48

3

4

湖南泽鑫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35

45

5.5

85.50

1

5

广州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4.75

42

5.5

82.25

3

5

广州玘璟贸易有限公司

35

49

8.5

92.50

1

5

广州贝恩德镕贸易有限公司

34.81

43

7.5

85.31

2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田 联系电话:020-378605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29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16-18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51

联系人:李建均 联系电话:020-83062986

传真:020-83062986 邮编:51012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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