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合高经发[2023]73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GGWZ0013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GGWZ0013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包括杭埠路-集贤路、鸡鸣山路-石莲南路、石莲南路-玉兰大道,全长约8.9km;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259.58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暂定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约8.9km,管线测绘总长度约490km。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 质量标准:测量成果须满足国家和省、市相关技术规定,测量数据除了满足传统制图的需求外,必须满足GIS数据库和用户管理的要求。
2.12 合同估算价:259.58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中的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城市地下管线(或地下管网)覆土前竣工测量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2024年01月10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 2221 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伍工
电 话:0551-653936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31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电 话:0551-65311175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1601448100000200025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原项目编号:2023AGGWZ00139
原公告日期:2023-12-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项目招标补疑 1
项目编号:2023AGGWZ00139
各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项目(项目编号:2023AGGWZ00139)补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2.2.3(1)商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第④条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应为“3个”。
2、投标人使用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文件制作时,若对应模块中无对应节点的,可将对应模块的内容上传至其余子节点。
3、本项目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应为“0551-65311802”。
注:此补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伍工
电话: 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65311175
2024 年 1月8日
2023-0139招标补疑1.pdf
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招标项目编号:2023AGGWZ0013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月10日
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3900元/公里
质量:合格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伍工
联系方式: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311175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3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531117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531180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1日
2023-0139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