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3.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hbzl-2022-003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工19872205423
中标公司武洋科技(湖北)有限公司63.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CG-HBZL-2022-0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281-2022-00094
三、项目名称
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洋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书城路7号名士一号4号楼6层10室
中标(成交)金额:63.19(万元)
货物类 |
名称: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 品牌(如有):恒锐科技足迹采集系统、迪赛威 规格型号:恒锐科技 足迹采集系 统 V3.1 ES- 131、迪赛威 DY3- QMNY01 数量:15套、23套 单价:2.965、0.848 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付刚,黄志勇,柯春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26
2、评审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审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958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
地址:新冶大道73号(原新华路75号)
联系方式:07148773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观山路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园小区
联系方式:19872205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工
电话:19872205423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谈判文件--定稿】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916.docx【谈判文件--定稿】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9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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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力招标
2门BA
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大冶市公安局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项目编号:ZFCG-HBZL-2022-003竞争性谈判文件大冶市政府采购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2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18第二章谈判须知···················05第一章谈判邀请函··················01谈判文件目录2022年09月16日
1、项目编号:ZFCG-HBZL-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24
项目概况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13545556695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6、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5、采购预算(万元):65(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2-00094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交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工业(制造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CA办理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CA。(1)供应商账号注册使用CA方式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13545556695
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办理不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注意,因CA未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https://hsszfcg.hbdzcg.com/)——首页——CA办理,点击【CA办理】按扭,进入相关页面办理。您可在“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来查看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400-870-8080企业QQ:4008708080)http://css.hbca.org.cn:8088/hbcaysl/web/businessQuery.jsp?projectId=75d2eff07cf94c28b644ad37f068b850办理地址: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2、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CA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CA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3)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名称:大冶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2、本次谈判邀请函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若谈判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0714-6209015。
联系方式:135-4555-6695地址:大冶市观山路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园小区名称: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4-8773033地址:新冶大道73号(原新华路75号)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2022年09月16日电话:135-4555-6695项目联系人:柯芳3、项目联系方式
项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 |
2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采购内容 | 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
4 | 付款方式 |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交货 |
7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9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1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均按“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壹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
12 | 供应商提出答疑 | 2022年9月26日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769908624@qq.com,联系人:柯芳(135-4555-6695)。 |
13 | 答疑文件发布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9月25日 |
14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按“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要求递交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 |
15 | 谈判地点、时间 | 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16 | 多标段投标 | 无 |
17 | 解密时间 | 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 |
18 | 第二轮报价时间 | 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 |
20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工业(制造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21 | 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 |
22 |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会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银[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陆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供应商平台。 |
23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玖仟柒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纳入投标成本。 |
1、采购人:大冶市公安局。二、当事人定义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一、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A:说明谈判须知正文
三、项目属性及定义6、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5、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其专业授权经销商。4、谈判小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3、监管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3、服务: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2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1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1、货物: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五、合格的供应商4、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3、响应性谈判文件简称“响应文件”。2、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1、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四、文件用语简称
一、谈判文件的说明B:谈判文件说明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玖仟柒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六、谈判费用的承担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采购内容及要求;2、谈判须知;1、谈判邀请函;二、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谈判程序及办法、成交原则、主要合同条款和响应文件格式的文件。
三、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二、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递交截止时间。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C: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资格后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一、原则D:响应文件的制作六、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与原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当谈判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四、补充文件以公告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视同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收到了该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表谈判书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二、响应文件的组成2、采购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能展现企业能力、信誉及获表彰情况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资格后审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拟派本项目成员情况表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
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编辑,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3、响应文件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项目负责人、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漏项部分的价格需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3、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成交的唯一标准。2、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终报价。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四、谈判报价6、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在规定处签字(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及供应商公章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五、谈判有效期9、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本项目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被视为包含在报价中。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报价,但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控制价及不得低于成本价,谈判后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5、对于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递交。2、供应商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1、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5、如果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4、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和修改相关事项详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E:响应文件的递交
2、谈判小组负责分析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商务及技术服务评议,并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工作。1、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采购人委派一名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二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三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外聘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二、谈判小组的组成及工作要求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公示的谈判时间及地点。一、谈判时间及地点F:谈判
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代理机构转换成电子文档发送给供应商确认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人签字(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方式回复。3.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响应文件所属供应商。1、供应商必须按“电子交易系统”所规定流程参与开标并参加谈判过程。三、谈判程序
4.4第一轮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叁家的,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谈判,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谈判文件至少有叁家供应商满足。4.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4.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4、第一轮谈判3.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谈判小组。
5.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需求为止。5.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公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5.2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1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谈判文件修正4.5合格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本次谈判终止。
7.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叁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7.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提交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7、第二轮报价6.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及变动后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叁家的,按照上一轮谈判程序办理,以此类推。6.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第二轮谈判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盖章的;四、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6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变化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5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首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继续参与谈判活动。7.4最终报价在“电子交易系统”项目流程里点击“网上报价”进行,供应商须注意查看报价结束时间,在报价时间内及时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五、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成份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标明项目履约期限或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履约期限;
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1.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设定的相关条件。1.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工业(制造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以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响应产品符合以上文件政策的须单独分项报价,须提供响应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查询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3.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2.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为准。
一、成交通知G)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3、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2、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最迟不得超过30日历天。二、签订合同3、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历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1、成交供应商被正式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H)质疑和投诉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质疑
4.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2.6提起质疑的日期。2.5必要的法律依据;2.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三、投诉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二、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4.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5、各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开标及谈判时,供应商法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方式进行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I)相关注意事项
11、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履约,或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0、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9、供应商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谈判,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他供应商恶意攻击。8、谈判小组不向被否决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解释否决原因,不退还其响应文件。7、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谈判外,评委不得与供应商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6、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足迹采集系统:(二)技术参数要求(一)采购货物清单第一部分: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足迹采集系统 | 15套 |
2 | 电子签名捺印终端 | 23套 |
(1)信号控制:详细功能要求(3)需提供服务器数据库存储和本机数据库存储两种方式。(2)需支持同时从4个不同角度对人员鞋面图像进行采集,并提供保存功能。(1)需支持采集人员穿鞋足迹图像和赤足足迹图像,生成足迹花纹图片并提供保存功能,支持正反向采集图像。基本功能要求
(3)数据应用:可在不拆主机情况下更换成像膜。需采用模压成像,可以在反映鞋底花纹同时反映足迹压力。(2)成像方式:需提供设备组件故障自动判断及告警提示功能。可实现电源管理与信号稳定,提供自动待机功能。
(4)足迹采集区域:≥350mm×150mm(3)输出端口:标准USB3.0接口(2)赤足足迹:需支持赤足足迹、压力面特征采集(1)足迹采集图像分辨率:≥300dpi技术参数要求比例尺信息、足迹标画信息自动打包发送,实现特征提取。
(1)设备形态要求功能要求电子签名捺印终端:(7)投标人需提供的足迹采集仪能够得到制造商厂家开具的符合足迹系统的对接承诺函。(6)鞋面采集图像不低于100万像素。(5)鞋面图像:需支持同时采集鞋面外侧、内侧、斜前侧、斜后侧4个角度的鞋面信息。
(4)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设备应采用符合公安部标准的指纹模块,能采集标准指纹数据。传感器为半导体电容式,有效采集图像尺寸≥12.8*18.0mm,图像大小≥256x360pixel,图像分辨率≥500dpi,认假率(FAR)<0.001%,拒真率(FRR)<1%,认证要求符合公安部标准,指纹采集图片为红色。(3)指纹采集要求设备应具备电磁屏,当使用人用电磁笔在电磁屏幕上书写,根据电磁压感技术能写出不同风格的个性笔锋,还能控制笔迹粗细,实现完美书写,能够真实还原手写笔迹。支持签名提交后,自动生成XML格式签名笔迹。(2)原笔迹签名要求专用电子签名按捺设备应为一体化设备硬件,同时具备电子签名和指纹按捺采集功能。专用电子签名捺印设备应是带有操作系统设备,集电磁手写、电容触控、指纹采集、录音录像、数据加密存储等功能。
参数要求设备应采用高分辨率,屏幕具备电容多点触控功能,可以直接在一体化设备屏幕上查看文书内容,指定签字、捺印的文书位置。(6)文书展示要求设备应采用国产核心芯片,并内置国密芯片,并支持国密加密算法。(5)安全功能要求设备应配备广角镜头,具备180度无畸变摄像,实现电子签名捺印过程同步录音录像。音视频内容应有签名人的人脸图像、签字动作、签字内容和音频内容。
(6)系统:安卓5.1及以上;(5)内存:运行内存不低于2GB,本机存储不低于16GB;(4)CPU:4核及以上,1.6GHZ以上;(3)显示屏的分辨率为1280×800像素以上;(2)屏幕尺寸:10英寸及以上显示屏;(1)设备应由液晶显示屏、外置摄像头、指纹采集模块、签字笔及控制软件组成;
(12)设备电子签名过程中不应出现断点、断笔及无法书写等情况;(11)设备内置指纹采集器和算法,指纹采集器和算法符合公安部GA/T1012-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和比对技术规范》中的要求;(10)设备具备指纹采集功能;(9)设备应支持通过外置的集成拾音模块的摄像头对电子签名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支持将录音录像文件进行保存;(8)设备应具有智能语音提示功能,其中提示应包括使用步骤等;(7)设备具备无源无线电子签名笔;
笔录系统识别检测签字设备是否连接正常。识别检测通过,进入笔录文书预览。识别检测失败,系统弹框提醒。(1)识别检测设备要求电子签名捺印设备支持与湖北省厅智能笔录系统对接,实现笔录文书的电子签字、电子捺印功能,具体内容如下:与智能笔录接入要求(14)使用不同的按压力度签名,签名笔痕应有粗细特征。(13)电磁屏上应能体现签名人的起笔和收笔的动作特征,主要包括:分叉、钩状、挑状、以及顿点状等;
在电子文书完成后,设备提醒被问话人朗读确认“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系统支持对朗读确认内容进行编辑。(4)朗读确认功能要求支持办案民警将笔录文档投放到设备供被问话人查看电子文书。签字捺印完成后,支持在笔录系统查看完成签字捺印的PDF文书。(3)电子文书投放及查看功能要求设备与笔录系统的操作流程深入结合,用于被问话人在设备上按照提示语进行操作。系统支持对提示语内容进行编辑。(2)签字提示语功能要求
3、质保期:1年(供应商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业主单位所用产品遇到问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护。)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交货。1、付款方式: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第二部分:商务要求成交第一候选人在成交公示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公安网测试,测试不成功按虚假应标处理,同时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电子签名捺印设备可被湖北省公安厅已部署的笔录系统直接调用,进行签名捺印操作并直接回传至警综平台,无需先生成图片后上传或者打印后再扫描回传等二次加工操作。投标人需提供支持此功能的承诺函。
二、评审步骤采购人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评审标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依据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议。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按要求提供 |
2 |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4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5 | 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 |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6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按要求提供 |
7 | 电子签名捺印设备可被湖北省公安厅已部署的笔录系统直接调用,进行签名捺印操作并直接回传至警综平台,无需先生成图片后上传或者打印后再扫描回传等二次加工操作。投标人需提供支持此功能的承诺函。 |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从“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 |
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属供应商名称一致。 |
3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字盖章。 |
4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即最高限价)。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6 | 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7 | 其它要求响应 | 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签订合同地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
4.合同文件3.乙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
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4合同条款;4.3合同书;4.2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1谈判文件(编号:);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付款方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质量详见谈判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6.货物(服务)及质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5.合同范围和条件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10.合同生效本合同中货物(服务)的实施时间、地点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实施时间和地点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合同金额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甲方:乙方: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壹份备案,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壹份存档。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正本/副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大冶市政府采购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帐号:帐号:
一、谈判书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综合报价表;3.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2.按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法人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本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个日历天;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5.分项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开户银行:帐号/行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5.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年龄:性别:姓名:
项目名称: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1、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都必须填写此表。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性质 | |||
初次注册日期 | 有效期至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的资质等级(如有) | ||||
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如有)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五、综合报价表四、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此表后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质证书(如有)等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 | ||
综合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履约期限 | ||
付款方式 |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分项报价表总价必须与综合报价表总价一致,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自行编制。六、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如有欺诈、隐瞒事实违法行为,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致:(采购人)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附件一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分类);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冶市公安局的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捺印终端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二(1)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分类);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二(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序
号行业营业收入从业人总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总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总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总资产
(万元)员人)(万元)(万元)员人)(万元)(万元)员)(万元)(万元)员人)(万元)
农、林、牧、
1≥20000≥500≥50<50
渔业
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
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W300≥300<300<300
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
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八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W3000≥300≥200≥20<200<20
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
8邮政业W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
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
软件和信息
12≥10000≥300≥1000≥100≥50≥10<50<10
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或W且W
13≥200000≥1000且≥5000≥100<100或<2000
经验100002000
14物业管理W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
租赁和商务或W且W
15≥300≥100且≥8000≥10<10或<100
服务业120000100
其他未列明
16≥300≥100≥10<10
行业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4)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附件二(5)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附件三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手机:固定电话: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大冶市公安局:诚信投标承诺函
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中标;3、我单位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中标;2、我单位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9、我单位在中标后合不违背中标人承诺函及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8、我单位在中标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治市公安局的大冶市公安局采购足
迹采集仪、电子签字擦印终端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足迹采集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20人,营业收入为3415.81万元,资产总额为6921.7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电子签名擦印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迪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955万元,资产总额为35.8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3.武洋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20.12万元,资产
总额为16.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清北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如意你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盖章):武汉市(华)有限公司
201507
日月2022年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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