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汕尾品清湖项目临建钢材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swpqh-wz-2024-0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建钢材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SWPQH-WZ-2024-036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钢材,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无缝钢管

Φ114*6mm

6/

1.9

120米

2

方钢

80*80*3

6/

3.7

280米

3

槽钢

10#

6/

1

100米

4

槽钢

12#

6/

1.5

120米

5

槽钢

14#

6/

1.1

72米

6

槽钢

16#

6/

0.9

52米

7

角钢

50*50*3

6/

0.4

168米

8

加工钢板

8mm

920*600*8mm

1.1

32块

9

高强螺栓

M27*14cm

双螺母

580


合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期内采购单不做任何调整。

5.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结算,货款由甲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单价、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先货后款,甲方于结算完成且确认无质量缺陷的90日内支付该批物资70%的货款,剩余30%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180日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进场数量为对应钢材需求米数、块数,实收数量为对应理论重量,过磅复核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在±3%范围外时实收数量以过磅重量为准。结算单据为甲方现场指定人员出具给乙方的材料现场验收单,材料到场后进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91517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链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

(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

第二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491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