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夏家大院装饰及配套提升工程-电视机、投影设备,信息发布一体机,小家电采购 |
|
项目编号 |
WX2023320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17:00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供应商须具有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规格要求:按照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型号及技术要求提供,不允许负偏离; 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
结算 |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签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经结算审计后,乙方提供金额为结算审定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5%,余款5%(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金退还不免除乙方质保期内义务和责任,乙方应继续按照质保承诺函承担相应的保修义务。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因自身企业原因无法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先按13%税费计入投标总价,询价后,以税前价格加企业实际增值税税率作为合同总价。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 供应商必须对工程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材料的安装条件充分了解。所投标材料必须能够满足现场安装条件。 2. 供应商具有(飞利浦)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电视机的有效授权书。(须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按照本项目附件2-报价单内容,上传响应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响应文件的内容须符合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供应商基本要求的规定,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须上传材料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4.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1194元整(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6.业务电话:0519-85581855 涂女士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doc 附件2-报价单.xlsx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