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装饰工程设计旧教学楼游泳池建设普通课室心理室资源教室教师办公区教师休息间旧综合楼新建游泳池设备用房高低压电房挡土墙运动场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用地围蔽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室外给排水系统知识产权暖通空调原位试验方案修改及完善豪华灯具地毯卫生洁具重要设备活动家具室外停车位文教体卫工业仓储站场设施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轮椅住宅建筑楼梯间建筑物入口地下停车库配套设施地下管道综合走廊电气照明系统空气循环自动控制水消防系统防盗安全网络雨水收集风力利用太阳能方位图绿色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实施设计保修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竣工图审核装饰装修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安全防范系统电气设计空调通风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阶梯大会堂舞蹈室音乐室体育器材室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体育馆管理室室外风雨天桥室外室外跑道室外室外球场游泳馆养礼楼混合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体山体边坡支护结构加固室内装修方案园林工程设计道路广场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停车场动力供电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综合平衡设计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各层总平面图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通风系统空气调节系统洁净空调系统中央洗尘系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给排水设计外水接入接出部分永久用水建筑给水直饮水供水系统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用地内与市政管线接驳外电接入永久用电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疏散指示逃生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泛光照明红线内电力管线平衡设计深化设计图界面划分报批报审配合防雷设计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竖向设计管线规划平衡设计室外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幕墙室内外装修工程验算室外景观构筑物道路照明照明室外管网室外广场景观园林绿化设计园林景观方案苗木选用设计室外苗木采用岭南植物室外绿化绿化迁移排水井盖水表井阀门井预制装配式排水检查井校园道路道路设计校区内的道路绿化给水系统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工艺水回用系统各类用水设备循环回用系统自来水计量器具管材风雨连廊室外排水井排水设施给排水设备给水工程室内外雨水系统污水系统热水系统集中供热系统校内生活储水池排水管网建筑消防灭火器配置消防防排烟安全疏散消防的室外消火栓中低压变配电系统自备发电系统电气监控系统绿建管道材料LED灯白炽灯照明灯具电子镇流器低损耗电感镇流器动力电源插座开关机电设备安装室内照明结构井道厢门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泵房灭火器具消防工程项目前期摸查报告集成变频驱动微机控制模块化系统每个轿厢内均应设置镜子视频监控访客对讲围墙大门工程建筑机电抗震设计无障碍设计路由平衡设计技术方案比选分析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配合预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概算送报审造价文件编制大门进行建设造价分析材料设计变更预算及相应造价增减说明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设计总说明相关技术难点说明其他必要说明投资估算建筑效果图景观节点设计平面图透视图分区总控管理策划主要出入口联系通道垂直交通公共交通设施交通系统分析图基地现状图基地区位图相关分析图鸟瞰图下沉空间各层平面图电气及智能化结构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建筑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投资分析报告景观专业初步设计专业专项设计10千伏高压供电红线外市政给排水环保工程燃气工程设计设备资料表分区示意图施工图深化方案修规设计工程估算三维数据模型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修详通报建通编制工程勘察勘察设计报建电子文件技术审查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图施工报建图初步设计阶段图CAD文件报批图纸国家标准图部颁标准图地方标准图图纸归档西安坐标设计征地闭合红线宣传汇报材料动画办公基本设备设计送审现状地形图设计过程跟踪配合安全评估专家论证空调设计电视电话强电设计备用电源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夜景设计主体建筑模型附属结构的设计各种专业设备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海绵城市专项工程设计外水工程设计外电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相关配合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地质灾害评估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专项试验研究装配式设计设计模型总体沙盘模型设计策划设计计划机电系统审核工程设计概算各主要设备饰面材料送板结构体系主要设备选型节能技术室内外给水采暖通风场外管线综合总图编制说明书建筑构造和主要建筑材料说明主要建筑材料说明节点大样门窗表各户型平面铺地图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线迁移设备材料表各专项设计总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建筑材料及设备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建筑构配件招标配合服务报审报建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设计服务驻场设计现场设计现场服务协调各专业设计工程施工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编制用户需求书技术文件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预估算书隐蔽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施工详图生产加工图专业细部设计图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分段结算配合服务设计总图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限额设计整体设计基础形式主体结构建筑装修大宗建材技术经济分析论证设计优化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结构专业设计修改设计机电技术各专业工程师建筑结构跟踪处理办公场地工程的报建工程总结设备系统调试试车地基基础竣工质量验收现场问题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煤气通信配套新工艺设计标准化模数标准构配件标准设计标准平面标准断面设备国产化选型设计系统配套材料采购清单关键点的设计关键点设计关键点控制设计咨询设计监理新材料新设备审批勘察成果进行校对管线图施工服务项目材料清单设计报建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洽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624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6.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若项目涉及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8)。 1.4.7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1.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4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 9时30分 - 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4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
- 招标代理: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主任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20-34755560
- 代理联系方式:1867662888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挂网).doc招标公告-(挂网).doc
- 招标文件-(挂网).doc招标文件-(挂网).doc
- 设计任务书20220927.docx设计任务书20220927.docx
- 设计合同版本0926(1).doc设计合同版本0926(1).doc
- SL202209290064-20220929152443.GZZB
附件:
授权代表:李主任招标人(章):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招标公告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2022年9月发布
招标代理(章):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传真:/电话:020-34755560邮政编码:51140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电子邮箱:190901166@qq.com传真:020-86397612电话:18676628880邮政编码:510405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授权代表:陈工
1.2.1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1.2项目概况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1.1招标目的招标公告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1.2.7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548.90万元。1.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2.5项目批准文件:/。1.2.4规划用地文件:/。1.2.3工程范围: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总用地19486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现有11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除养礼楼、食堂、宿舍楼及门卫室保留外,其余建筑全部拆除重建。改造后,新建教学楼(五层)普通课室22间、心理室1间、资源教室1间以及增加教师办公区及教师休息间共约6300平方米;改造综合楼,共五层,约4260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共四层,每层约1500平方米,包含新建游泳池)约共4200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一层,用作高低压电房;新建挡土墙;改造运动场3500平方米。现有24个班,改造后增加到36个班。新建建筑面积14840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按总投资8000万进行限额设计,工程规模可适当调整),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18974.39平方米。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1.4投标资格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3.1机构名称:/。1.3前期服务机构1.2.8招标内容: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用地围蔽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提供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的其他专业设计。【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等)、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管线综合平衡,以及包括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不含专业信息化部分设计)。专业设计投标人无相关资质的,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幷在设计投标总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用地红线内周边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设备及大宗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2)负责本项目所需雨水、污水设计以及与外围道路衔接改造工程的设计;(3)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须的由政府、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如需发生分包设计项目,分包的设计计费标准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若项目涉及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1.4.4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1.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1.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7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1.4.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8)。
1.6投标截止时间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1.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方式一:1.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6.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4递交投标文件定标部分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本项目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1.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9费用:工程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76.92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其余项目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1.8.2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1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现场考察1.7.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7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10工期1.9.5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1.9.4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1.9.3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1.9.2本项目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投标设计方案估算及概算建安费用不得超过可研建安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概算建安费用。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规模较大调整导致概算大幅增加时,投标人应提供资金对比情况,由发包人与有关部门协调并明确对超原项目范围设计的处理意见,投标人无条件支持;1.9.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6.92万元。
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1.11其他事项1.10.1设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通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止,共70日历天
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电话:020-34755560联系人:李主任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4)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11.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2.5电子邮箱:/1.12.4传真号码:/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846407651.12.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1.12.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1.12招标人
1.13.5电子邮箱:190901166@qq.com1.13.4传真号码:020-863976121.13.3电话(手机)号码:18676628880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1.13.1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5网址:http://www.gzzb.gd.cn1.14.4传真号码:020-22871921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21.14.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14交易服务机构
1.15.4传真号码:020-848988801.15.3电话号码:020-848922211.15.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水务局旁)]1.15.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5招标管理机构
授权代表:李主任招标人(章):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招标文件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2022年9月发布
招标代理(章):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传真:/电话:020-34755560邮政编码:51140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电子邮箱:190901166@qq.com传真:020-86397612电话:18676628880邮政编码:510405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授权代表:陈工
第二章招标9第一章招标公告8目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全过程电子化范本(房建类)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招标文件修改表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修改:详见招标公告 |
2 | 2.4 | 增加 | 2.4 工程设计费2.4.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2.4.2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4.3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
3 | 4.1.2(c) | (c) 《投标人声明》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 | 删除 |
4 | 4.1.3(a) | (a)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a)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5 | 4.2.1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6 | 4.3 | 定标委员会(如有) | 定标委员会(如有) |
7 | 4.3.1 | 4.3.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办法详见附表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 4.3.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办法详见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
8 | 4.5.1 | 4.5.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家数: 名; □否。 | 4.5.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家数: 8 名; □否。 |
9 | 4.5.2 | 4.5.2 不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办法4.5.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除4.5.2.2(g)中规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5.2.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j方法二(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方法三(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h、i、j方法四(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d、e、f、g、h、i、j(a)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b)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c)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d) 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e)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方案补偿费按(h)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f) 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g)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均存在不通过资格审查(如有)或有效性审查的情形,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如有)及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替补1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讲解方案的人员在讲解前需提供投标人授权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给评标委员会确认其身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进行讲解)。(h)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i)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j)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删除 |
10 | 4.5.3.2 | 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规定的步骤进行: | 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一 规定的步骤进行: |
11 | 4.5.3.2 方法二 | 方法二(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g、h、i、j | 删除 |
12 | 4.5.3.2(e) | (e)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并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该排序不作为定标的依据);或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确定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按(g)步骤确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 (e)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并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该排序不作为定标的依据);或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确定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 |
13 | 4.5.3.2(g) | (g)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若采取排序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的,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排序依次上升替补入围定标阶段,以此类推。若采取直接确定入围单位的,确定替补入围单位的方法为: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方式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采取排序方式的)或 (采取直接确定入围方式的)确定进行补偿。 | (g)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采取排序方式确定入围单位,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排序依次上升替补入围定标阶段,以此类推。 |
14 | 4.5.3.2(j) |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 名(不多于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 3 名(不多于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
15 | 5.1 | 5.1 确定中标人采用方式 确定中标人: | 5.1 确定中标人采用方式 一 确定中标人: |
16 | 5.1.1 | 5.1.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 5.1.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
17 | 5.1.2 | 5.1.2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可省略此步骤。 | 5.1.2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可省略此步骤。 |
18 | 5.1方式二 | 方式二(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5.1.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复核的,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人可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通过的,确定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5.1.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通过资格复核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1.3 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5.1.4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删除 |
19 | 附录2 |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修改 |
20 | 附录3 |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修改 |
21 | 附录4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 删除 |
22 | 附录5 |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删除 |
23 | 附录7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删除 |
24 | 附录8 | 投标人声明 | 修改 |
25 | 附录9 | 资格审查表 | 修改 |
26 | 附录15 |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 修改 |
27 | 附录16 | 定标原则 | 修改 |
第八章合同条款26第七章知识产权25第六章授予合同24第五章定标21第四章评标16第三章投标11
附录6投标书35附录5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3附录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32附录3设计费报价表31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8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27
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44附录11投标汇总表格43附录10投票表格42附录9资格审查表41附录8投标人声明39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37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16定标原则50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49附录14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47附录13投标方案评语46
2.1.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2.1.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1.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1释义第二章招标
2.1.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1.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2.1.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2.1.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2.1.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2.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2免责条款
2.3.3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3招标文件效力2.2.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1现场考察第三章投标2.4.3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2.4.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4.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2.4工程设计费
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3.2质疑和澄清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3.1.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3.3.2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5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2.4澄清或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纪要或澄清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交易平台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或澄清为准。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上传至交易平台网站。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澄清或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3.4延期3.3.4.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3.4.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3.4投标文件加密要求3.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3.5.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3.5.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3.5投标时间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作出。3.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3.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6.3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3.6.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3.6.1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3.8.1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8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3.7.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3.7.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3.6的规定执行。3.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3.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9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3.8.2.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8.2.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8.2.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8.2补救方案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3.9.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9.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3.9.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9.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3.8.2的规定执行。3.9.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信封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3.10.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3.10投标保证3.9.10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9.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9.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3.9.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0.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3.10.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b)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1否决投标第四章评标
(b)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a)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c)《投标人声明》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b)《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a)《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c)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b)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a)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4.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d)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c)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4.1.7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1.6否决投标的决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c)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4.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a)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4.2.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4.2.3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每一轮投票结束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排序和取舍。4.2.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4.2评标委员会
4.2.5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酬金或交通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f)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e)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d)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c)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b)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
4.4评标原则4.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办法详见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4.3定标委员会(如有)4.2.8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4.2.7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4.2.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4.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4.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4.4.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4.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否决投标处理。4.4.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4.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5.2.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4.5.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除4.5.2.2(g)中规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5.2不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办法□否。4.5.1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家数:8名;4.5评标办法
(b)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方法四(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d、e、f、g、h、i、j方法三(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h、i、j方法二(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j
(h)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g)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均存在不通过资格审查(如有)或有效性审查的情形,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如有)及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替补1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讲解方案的人员在讲解前需提供投标人授权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给评标委员会确认其身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进行讲解)。(f)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e)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方案补偿费按(h)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一规定的步骤进行:4.5.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5.3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及定标办法(j)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i)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e)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并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该排序不作为定标的依据);或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确定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b)评标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及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方法二(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g、h、i、j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3名(不多于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h)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g)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采取排序方式确定入围单位,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排序依次上升替补入围定标阶段,以此类推。(f)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
5.1.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5.1.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适用于设置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5.1确定中标人第五章定标
5.1.3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5.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通过资格复核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复核的,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人可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通过的,确定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方式二(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5.1.3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可省略此步骤。
(c)投标文件是否有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b)投标文件是否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a)投标文件是否有明显抄袭行为;5.2.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5.2中标资格审核及中标通知5.1.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5.3其他5.2.5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中标结果。5.2.3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5.2.2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中标人出现以上情形的,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5.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5.3.3腐败与欺诈行为5.3.2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5.3.1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承揽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
6.1授予合同第六章授予合同5.3.4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5.3.3.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5.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6.1.5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6.1.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6.1.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6.1.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
第七章知识产权(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2.2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2.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2知识产权转移7.1.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7.1.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7.1公开展示
第八章合同条款7.3.4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7.3.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7.3.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7.3.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3其他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总负责人 | 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
(c)资格审查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b)设计方案。(a)开标信封。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文件(适用于设计和勘察设计投标)
4设计方案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还应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3开标信封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投标人声明》、资格审查文件(如有)和定标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2保密要求(d)定标文件。
(e)《设计费报价表》(见附录3);(d)设计图纸(需包括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c)设计说明书;(b)目录;(a)首页: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4.1设计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
(j)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i)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h)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g)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f)《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
(p)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o)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n)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m)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l)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k)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
(b)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5.1投标深度要求:5深度要求(r)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s)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q)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
(c)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b)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为准);(a)目录;6.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6资格审查文件(如有)(c)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i)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h)投标申请表(附录1);(g)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f)投标人资质证书;(e)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格式自定);(d)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
(a)目录7.1定标文件内容:7定标文件(如有)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f)、(g)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k)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j)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
注: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五副(含电子文件)。(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e)设计单位服务保障能力(d)设计单位企业设计能力(c)设计单位对投资控制评价(b)设计单位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介绍(电子及纸质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附录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注释:投标人根据《设计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设计费报价表附录3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 项 | 报价 | 备注 |
1 | 岩土工程勘探费 | ||
2 | 工程测量费 | ||
3 | 工程物探费 | ||
4 | 其他勘察费 | ||
…… | |||
勘察费小计 | |||
5 | 方案设计费 | ||
6 | 初步设计费 | ||
7 | 施工图设计费 | ||
8 | 概算、预算编制费 | ||
9 | 竣工图设计费 | ||
…… | |||
设计费小计 | |||
勘察设计费合计 |
(只适用于勘察投标)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5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值栏由投标人填写。为了确保评选的精确性,在评标委员会评审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委托专业人士对设计方案进行测试,借助CAD和图表复核设计方案中描述的面积、体积、空间体量及其他客观标准内容,填写在测试结果栏,测试结果提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本表宜装订放在设计投标文本文件的设计说明书前面)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数值 |
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
建筑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地下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室内停车位 | 个 | ||
室外停车位 | 个 | ||
住宅总户数 | 户 | ||
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户数 | 户 | ||
住宅 | 平方米 | ||
宾馆 | 平方米 | ||
商业 | 平方米 | ||
办公 | 平方米 | ||
文教体卫 | 平方米 | ||
工业仓储 | 平方米 | ||
站场设施 | 平方米 | ||
[ ]用途 | 平方米 | ||
[ ]用途 | 平方米 | ||
[ ]用途 | 平方米 | ||
[ ]用途 | 平方米 | ||
[ ]用途 | 平方米 | ||
建筑总高度 | 米 | ||
地上层数 | 层 | ||
地下层数 | 层 | ||
电梯 | 台 | ||
楼梯 | 樘 | ||
主入口朝向 | 方向 | ||
无日照采光的房间 | 个 | ||
2保密要求(c)资格审查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b)勘察方案。(a)开标信封。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文件
(a)首页: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4.1勘察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4勘察方案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还应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3开标信封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投标人声明》和资格审查文件(如有)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勘察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g)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f)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e)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d)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c)《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见附录3);(b)目录;
(m)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l)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k)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j)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i)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h)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c)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b)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为准);(a)目录;5.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5资格审查文件(如有)(n)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
(i)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h)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g)投标申请表(附录1);(f)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e)投标人资质证书;(d)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
投标书附录6投标书(由招标人自定)6定标资料(如有)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e)、(f)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j)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设计费报价表》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公开。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日期:年月日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录8投标人声明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人声明(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满足招标公告“1.4投标资格”中的各项要求。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将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供招标人复核。本公司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经复核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表附录9资格审查表(注:如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
2 | 申请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3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
4 |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
5 |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6 | 申请人非联合体投标 | |||
7 |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投票表格附录10投票表格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项目名称:
第 轮 | ||||||||
第 轮 | ||||||||
第 轮 | ||||||||
第 轮 |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 |||
投标人数 | 3至4 | 5至8 | 9人或以上 |
第1轮 | 2 | 4 | 8 |
第2轮 | 1 | 2 | 4 |
第3轮 | 1 | 2 | |
第4轮 | 1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投票汇总表格附录11投标汇总表格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方案编号 | 第一轮得票 | 第二轮得票 | 第三轮得票 | 第四轮得票 | 每轮得票相同的排序 | 排列名次 | 投标人名称(建筑师) | |||
方案编号 | 第一轮得票 | 第二轮得票 | 第三轮得票 | 第四轮得票 | 1 | 2 | 3 | 4 | 排列名次 | 投标人名称(建筑师)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序号 | 主要评判因素 | 较好方案 | 一般方案 | 较差方案 |
1概念 | 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 |||
2规划 | 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 |||
3景观 | 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保护历史遗迹,保留利用原有树木 | |||
4建筑外观 | 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整体和谐。 | |||
5使用功能 | 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房屋散热,空气流通,朝向和开窗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综合利用地下空间,预留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地铁的衔接通道。 | |||
7交通 | 交通流线清晰,电梯的位置和数量合理,停车体系完善,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减少无效路程,可快速疏通人流,提高交通效率 | |||
8无障碍 | 有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轮椅从行人道上应能无障碍地到达公共建筑的任何房间,无障碍地到达住宅建筑的首层电梯间或楼梯间,建筑物入口或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附近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 |||
9配套设施 | 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综合走廊),照明、空气循环与控制、消防、防盗安全、电梯、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网络、雨水收集与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利用等系统 | |||
10经济 | 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 | |||
11绿色 | 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 |||
综合评价 |
附录14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方案评语附录13投标方案评语
方案编号 | 评 语 |
建设功能分配表包括方案应呈现何种性格,对建筑功能、质量、范围的要求,要求达到的工程预期目的,如何为业主、使用者、公众提供服务,是否需要预留空间,环境约束,关于能源利用、交通、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等方面的要求。2设计目标包括建设单位简介,本项目相关的自然及历史人文资料,基地周围的城市或自然环境,相关的社会环境。招标人的意图和关注点,以及所追求的建筑个性。1历史背景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序号 | 建设功能 | 用途要求 | 建设规模 |
6道路交通规划要求5建筑设计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4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提供带有指北针和比例的总图、电子地形图或航测图,以表明基地、环境、主要道路和其他相关的地理关系,以及项目的边界、地形、主导风向、相邻建筑(用途、高度、入口、建筑材料)、市政基础资料、地下设备(供水、排水、气、电、电话)等情况。3方位图和总图
11绿色设计要求10技术标准和建筑法规提供一份气候报告或图表,每月降雨量的最大、最小值,季节性的温度、湿度和风力资料。基地的地质条件,所处地区的地震烈度。9气候与地质条件8周边环境现状7公建配套要求
定标原则附录16定标原则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的组成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的具体要求。
定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三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直至排出所有入围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若在第一轮投票出现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候选人排序的,出现X家投标人名次排序并列的,则取消并列名次以后的X-1个名次,下一名次跳跃排列,并以总得分相同所有投标人为一组,由定标委员会分别对各组进行第二轮投票,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投标人投票),在本组中得票数最多的为本组第1名,得票数次多的为第2名,依此类推排序。若第二轮完成后,仍出现本组中票数相同的,则按第二轮方式进行票决,直至将各组全部投标人排列出不重叠排序为止;(3)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定标因素及投标人提供的定标部分的投标文件,对进入定标阶段的N名入围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并撰写评语,排序第一得N分,排序第二得N-1分,依此类推,排名第N名(即最后一名)得1分,将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分进行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入围候选人的名次,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入围候选人,总得分次高的为第二入围候选人,总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入围候选人,依此类推,至第N名入围候选人。(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组织定标会。(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1、定标
附表2注:投标人按《定标因素表》评审内容提供书面陈述,可附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业绩、信誉以及项目管理机构能力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定标因素表中评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项目名称: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附表1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评价标准 |
1 | 入围候选人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及设备、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2 | 投资控制 | 【优】对具体实施设计项目的工程总投资控制完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投资控制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研)的规模之内。实施设计项目的概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横向对比较好;【良】对具体实施设计项目的工程总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基本合理。投资控制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研)的规模之内。实施设计项目的概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一般,横向对比一般。【中】对具体实施设计项目的工程总投资控制不太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不太合理。实施设计项目的概算编制依据不足,未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较差,横向对比较差。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3 | 企业设计能力 | 【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切实到位,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横向对比排名靠前。【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较齐全,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保障措施较好,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横向对比排名居中。【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全,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保障措施一般,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横向对比排名靠后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4 | 服务保障能力 | 【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履约能力强,信用好,社会评价好,对项目服务保障能力强,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到位。【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履约能力较好,信用较好,社会评价较好,对项目服务保障能力较强,服务保障措施确定性较强。【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履约能力一般,信用一般,社会评价一般,对项目服务保障能力一般,服务保障措施确定性一般。 | 分为【优】、【良】、【中】三档。 |
(1)本表格用于第一轮投票计分,每行限填一个投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无记名投票表决;备注:项目名称:(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个人用表)第一轮投票表决表
排序 | 得分 | 投标人 | 定标委员评语 |
1 | N | ||
2 | N-1 | ||
3 | N-2 | ||
... | |||
... | |||
N | 1 |
项目名称:第一轮投票表得分统计表(定标阶段用表)附表3日期:年月日定标委员签名:(2)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N名入围候选人进行择优排序,排序第一名得N分,排序第二名得N-1分,依此类推,排名第N名得1分。
序号 | 投标人 | 评分人1 | 评分人2 | 评分人3 | ... | ... | 合计总分 | 排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附表4日期:年月日定标委员会签名:2.若总分相同,出现X家投标人名次排序并列的,则取消并列名次以后的X-1个名次,下一名次跳跃排列。1.将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分进行相加,总分由高至低排序入围候选人的名次,总分最高的为第一入围候选人,总分次高的为第二入围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入围候选人,依此类推,至第N名入围候选人。备注:
1.本表用于第一轮投票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总分相同的投标人为一组,总分由高至低依次分组,总分高的组别为第一组,以此类推,出现总分相同情况的有组,本组为第组,共名投标人,总分为分,分别为,,。备注:项目名称:(定标阶段—总分相同时定标委员个人用表)(第组第轮)附加投票表
投标人 | |||
定标人票决意见 |
(定标阶段—总分相同时统计总票数用表)(第组第轮)附加投票统计表附表5日期:年月日定标委员签名: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投标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
附表6日期:年月日定标委员会签名:备注:按附加得票数由多至少,在延续第一轮投票排序的基础上进行排序,票数多的排序靠前,得票数相同的投标人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序。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 第1轮排序 | 第2轮得票数 | 第2轮排序 | 第…轮得票数 | 第…轮排序 |
1 | ||||||
2 | ||||||
3 |
定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三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备注:项目名称:(定标阶段用表)投票票决排序汇总表
序号 | 投标人 | 第1轮排序 | 第1轮总分 | 第2轮排序 | …… | 第轮排序 | 入围候选人排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定标委员会签名: |
2022年9月发布
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
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
招标代理(章)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李主任授权代表:陈工
地址:广州市番禹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
5号
中心小学邮政编码:510405
A
邮政编码:511400
电话:18676628880
D
电话:020-34755560传真:020-86397612
22966
传真:/电子邮箱:190901166@qq.com
电子邮箱:/
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
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
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
建设工程。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1.2.3工程范围: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
目总用地19486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现有11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9.28
平方米。除养礼楼、食堂、宿舍楼及门卫室保留外,其余建筑全部拆除重建。改造后,新建教学
楼(五层)普通课室22间、心理室1间、资源教室1间以及增加教师办公区及教师休息间共约
6300平方米;改造综合楼,共五层,约4260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共四层,每层约1500平方米,
包含新建游泳池)约共4200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一层,用作高低压电房;新建挡土墙;改造运
动场3500平方米。现有24个班,改造后增加到36个班。新建建筑面积14840平方米(其中装配
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按总投资8000万进行限额设计,工程规模可适当调整),改造后总建筑
面积为18974.39平方米。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
1.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2.7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548.90万元。
1.2.8招标内容: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用地
围蔽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结算配合服
务、保修配合服务,提供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
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的其他专业设计。【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
工程、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等)、给
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管线综合平衡,以及包括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
业工程设计(不含专业信息化部分设计)。专业设计投标人无相关资质的,须在本次投标
文件中进行报价,幷在设计投标总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用地红线内周边
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1)负责设备及大宗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2)负责本项目所需雨
水、污水设计以及与外围道路衔接改造工程的设计;(3)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须的由政府、
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相关费用。如需发生分包设计项目,分包的设计计费标准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
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
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
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
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
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
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若项目涉及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
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
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
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
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
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
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
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
.html)。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
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1.4.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8)。
1.4.7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
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1.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
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方式一: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
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
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至2022年10月25日
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
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递交投标文件定标部分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0
月25日10时00分。本项目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1.6.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时
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
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现场考察
1.8.1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费用:工程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76.92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
调整系数暂定为1.0,其余项目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1.9.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6.92万元。
1.9.2本项目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投标设计方案估算及概算建安费用不得超过可研建安费用,预
算不得超出概算建安费用。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规模较大调整导致概算大幅增加时,投标人
应提供资金对比情况,由发包人与有关部门协调并明确对超原项目范围设计的处理意见,
投标人无条件支持;
1.9.3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
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1.9.4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1.9.5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10工期
1.10.1设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通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止,共70日历
天
1.11其他事项
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
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
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
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 |
联系人:李主任 |
电话:020-34755560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
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易平台网站发
布。
1.11.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
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2招标人
1.12.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化龙镇中心小学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84640765
1.12.4传真号码:/
1.12.5电子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1.13.3电话(手机)号码:18676628880
1.13.4传真号码:020-86397612
1.13.5电子邮箱:190901166@qq.com
1.14交易服务机构
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2
1.14.4传真号码:020-22871921
1.14.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5招标管理机构
1.15.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水务局旁)]
1.15.3电话号码:020-84892221
1.15.4传真号码:020-84898880
第一章项目概况2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设计任务书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
2.2设计内容162.1设计原则15第二章设计原则及设计内容151.3建设用地现状情况111.2项目建设范围及设计范围91.1项目基本信息2
4.1设计人员组织管理26第四章设计人员组织要求263.3造价工作要求243.2设计工作要求183.1设计总体要求18第三章设计要求18
第六章附则305.4提交设计资料要求285.3实施阶段设计成果要求275.2竞标成果具体内容和要求275.1通用要求26第五章设计成果提交要求26
拟建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1.1.2项目位置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1.1.1项目名称1.1项目基本信息第一章项目概况
1.1.5项目背景学校现今拥有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20人,教师63人。学校以“主角教育”为核心办学理念,追求培育具有“健康身心、良好教养、学习兴趣”的“受世界尊重的小公民、小主角”。学校以“康健课程、教养课程、展能课程”三大课程板块开展多元培育,追求学生个体的均衡发展和整体的全面发展,追求让学生“体格强健,人格稳健”,追求让学生养成“健、礼、诚、信、衡、和”的生命品质。学校注重开展阅读活动,阅读氛围浓厚,阅读课程系统,阅读效果优秀,通过阅读培育出孩子明理、自信、灵动、积极的成长品质。化龙镇中心小学将一如既往,继续团结奋发、携手共进!不断迈步向前,进取不止!地块属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由于办学需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搬迁至化龙镇金山北路德才街1号,原地块借用给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中心小学办学使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中心小学创建于1927年,已经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几易其址,于2010年搬至现址(化龙镇工业路22号)。学校现有24个班,占地面积19486平方米。近年来,学校投入近千万元改善办学环境和教学设备。学校新建了教学大楼,配备了计算机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健康室、特教资源室、阅览室、美术室、VR教室等功能室场。本学期新学校大门落成并投入使用,整体提升学校精神面貌。近年来,我校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番禺区阅读指导试点学校、番禺区文化德育实验学校、番禺区课堂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实践基地,广东省绿色学校等称号。2018年办学绩效获番禺区三等奖,2019年办学绩效获番禺区二等奖。1.1.4学校背景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1.1.3项目业主单位
根据《广州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穗教发(2022)4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番禺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番教通〔2022〕88号,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总用地19486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现有11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除养礼楼、食堂、宿舍楼及门卫室保留外,其余建筑全部拆除重建。改造后,新建教学楼(五层)普通课室22间、心理室1间、资源教室1间以及增加教师办公区及教师休息间共约6300平方米;改造综合楼,共五层,约4260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共四层,每层约1500平方米,包含新建游泳池)约共4200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一层,用作高低压电房;新建挡土墙;改造运动场3500平方米。现有24个班,改造后增加到36个班。新建建筑面积14840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按总投资8000万进行限额设计,工程规模可适当调整),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18974.39平方米。1.1.7项目建设规模通过改扩建及新建学校等方式,解决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偏紧、受"三孩"政策影响全市公办学位需求持续增长和部分新建小区周边配套学位不足问题,到2024年,新增约20万个公办中小学学位,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明显优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新改扩建一批优质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一批体育艺术场馆,全市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为构建"公平卓越、活力创新、开放包容的广州教育新体系"莫定坚实基础。1.1.6项目建设目标依据《广州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为破解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扩大优质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改善办学条件,夯实办学基础,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状单体一览表 | |||||||
编号 | 功能 | 层数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建成时间 | 备注 |
1 | 宿舍楼 | 4 | 241.42 | 965.68 | 框架结构 | 1996年 | 保留 |
2 | 食堂 | 2 | 261.57 | 523.14 | 框架结构 | 1996年 | 保留 |
3 | 教学楼(养礼楼) | 4 | 496 | 2575 | 框架结构 | 2014年 | 保留 |
4 | 门卫室 | 1 | 70.57 | 70.57 | 框架结构 | 1996年 | 保留 |
5 | 养信楼 | 2 | 472.19 | 819.39 | 框架结构 | 1986年 | 计划拆除 |
6 | 综合楼C(养衡楼) | 4 | 330.82 | 1323.28 | 框架结构 | 2004年 | 计划拆除 |
7 | 教学楼B(养诚楼) | 3 | 234.21 | 702.63 | 框架结构 | 1983年 | 计划拆除 |
8 | 实验楼 (养和楼) | 3 | 360.85 | 1082.55 | 框架结构 | 1988年 | 计划拆除 |
9 | 体育馆(养健楼) | 2 | 973.3 | 1710.94 | 框架结构 | 1983年 | 计划拆除 |
10 | 厕所A | 1 | 80.23 | 80.23 | 框架结构 | 1996年 | 计划拆除 |
11 | 厕所B | 1 | 55.87 | 55.87 | 框架结构 | 1996年 | 计划拆除 |
合计 | 3577.03 | 9909.28 |
表2-4体育用地建议建设内容与规模(以满足绿地率为优先)备注:必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如未有特殊说明,须满足《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表2-2小学必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一览表单位:m²表2-1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建安工程 | ㎡ | 14840 |
(一) | 教学楼 | ㎡ | 6300 |
(二) | 综合楼 | ㎡ | 4260 |
(三) | 体育馆(含会堂) | ㎡ | 4200 |
(四) | 室外运动场地 | ㎡ | 32031 |
(五) | 室外跑道及足球场 | ㎡ | 5200 |
二 | 室外其他建设工程 | 73083 | |
(一) | 室外绿化工程 | ㎡ | 4000 |
(二) | 道路广场面地 | ㎡ | 2000 |
(三) | 升旗台 | 项 | 1.00 |
(四) | 雕塑小品 | 项 | 5.00 |
(五) | 围墙 | m | 300 |
(六) | 区内管线工程 | ㎡ | 19000 |
(七) | 场地平整 | m3 | 7000 |
(九) | 其他建设工程 | ㎡ | |
(一) | 变配电系统 | ㎡ | 80 |
(二) | 风雨天桥 | M | 50 |
(三) | 消防水池及泵房 | ㎡ | 按计算 |
(四) | 小气象站 | ㎡ | 500 |
(五) | 植物园地 | ㎡ | 500 |
必配用房 | 办学规模与指标 | 备注 | ||
用房名称 | 办学规模 | 初中规划指标(30班) | ||
用房名称 | 人数 | 1500人 | ||
用房名称 | 每间面积 | 间数 | 面积小计 | |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 一 | 一 | ||
1、教学楼 | 一 | 一 | 一 | |
普通教室/储物室 | 75/8 | 22 | 1650 | 南北向 |
心理辅导室 | 68 | 1 | 68 | |
资源教室 | 68 | 1 | 68 | |
教师办公室 | 150 | 4 | 600 | 每间20~30人 |
教师休息室 | 40~80 | 10 | 600 | |
2、综合楼 | 一 | 一 | ||
图书馆 | 180 | 1 | 180 | |
图书馆库房 | 40 | 1 | 50 | |
阅览室 | 90 | 1 | 90 | |
行政办公室 | 60 | 1 | 24 | |
独立办公室 | 9 | 4 | 36 | |
大会议室 | 180 | 1 | 180 | |
小会议室 | 80 | 1 | 80 | |
财务室 | 30 | 1 | 30 | |
美术(书法)教室辅助用房 | 85 | 2 | 170 | 美术器材室 |
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 | 140 | 1 | 140 | |
综合电教室 | 130 | 1 | 130 | 设器材室 |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 60 | 1 | 60 | |
科学实验室 | 95 | 1 | 95 | 设器材室 |
综合实践器材室 | 60 | 1 | 60 | |
音乐室 | 95 | 1 | 95 | 设器材室 |
科技探究室 | 95 | 1 | 95 | 设器材室 |
科学实验室 | 95 | 1 | 95 | 设器材室 |
综合实践活动室 | 110 | 1 | 110 | 设器材室 |
教师用房 | 一 | 一 | 一 | |
老师综合室 | 95 | 1 | 95 | |
哺乳室 | 15 | 1 | 15 | |
教师之家活动室 | 180 | 1 | 180 | |
杂物室 | 30 | 1 | 30 | |
3、体育楼 | ||||
泳池 | 600 | 1 | 600 | |
阶梯大会堂 | 500 | 1 | 500 | |
舞蹈室 | 120 | 1 | 120 | |
音乐室 | 85 | 2 | 170 | |
器材室 | 35 | 1 | 35 | |
篮球场 | 800 | 1 | 800 | |
羽毛球场 | 250 | 4 | 1000 | 可与篮球场合用 |
乒乓球场 | 40 | 6 | 240 | |
体育馆管理室 | 100 | 1 | 100 | |
管理办公室 | 18 | 1 | 18 | |
体育办公室 | 60 | 1 | 60 | |
体育器材室 | 70 | 1 | 70 |
类型 | 面积 | 数量 | 总面积 | |
室外 | 风雨天桥 | 150 | 1 | 150 |
室外 | 室外跑道 | 3000 | 1 | 3000 |
室外 | 室外球场 | 2000 | 1 | 2000 |
合计 | 5150 |
1.8项目建设依据设置游泳馆一座,参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丙级游泳馆进行测算,内设25x50m游泳池及相关辅助用房。须满足《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游泳池设置标准参照《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丙等剧场标准,按照可容纳400人的报告厅进行设计,主要用于学生大会、家长大会、教师培训、学术报告等,与体育馆合并设置。须满足《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会堂设置标准备注:运动场设计内容及标准如未有特殊说明,须满足《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教发司〔2015〕117号(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3.行业标准2.现行技术标准与规范1.现行法律法规
(1)、《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4.相关文件(7)、《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6)、《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5)、《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7)、《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及其附表(6)、《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5)、《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体〔2009〕83号)(4)、《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粤教体函〔2012〕21号)(3)、《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试行)(2)、《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2008年版)
1.2.2项目设计范围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内所有范围,详见下图:1.2.1项目建设范围1.2项目建设范围及设计范围(8)、《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穗天教【2019】43号)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应当建立和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第二章设计原则及设计内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原有建筑主要为养礼楼、旧教学楼,旧综合楼等1-5层的混合结构建筑,大部分建筑质量较差,部分建筑外观破败,需开展拆除工作,后续除养礼楼及食堂外其余建筑会全部拆除。1.3.1场地条件1.3建设用地现状情况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
2.1.2满足规范标准原则设计单位应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粤建市〔2013﹞131号)编制项目概算书,按其中第3.1.5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项工程时,采用三级概算编制形式(即概算文件中要有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项工程主要经济指标表等)”。应做到初步设计成果的编制提交要与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提交同步进行,施工图设计成果的编制提交要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提交同步进行,做到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事项与勘察设计成果及项目概(预)算编制事项应相互统一。设计单位应按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限额设计。2.1.1限额设计原则2.1设计原则
2.2设计内容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需要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应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2.1.4经济合理绿色美观原则广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广州市的气候特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合理控制直接照射室内的阳光,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同时设计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2.1.3绿色生态原则应参考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设计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结构设计:本项目范围内建筑体的结构设计、山体边坡支护、结构加固等结构设计等。√(4)建筑设计:项目建议书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3)园林工程设计: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设计:项目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1)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使用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发包人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此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标注“√”的选项即为本项目采用,标注“×”的选项为本项目不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10)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9)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空调通风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包括洁净空调系统)、中央洗尘系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等的设计。√(7)给排水设计(含外水接入、接出部分,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口):永久用水、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包含直饮水供水系统)、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用地内与市政管线接驳等设计。√(6)电气设计(含外电接入、接出部分,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口):永久用电、建筑内部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逃生系统、防雷及接地等,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红线内电力等管线平衡等。
3.1设计总体要求第三章设计要求设计全过程的方案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内容和界面划分以及报批报审配合等服务工作按设计合同执行。√(14)防雷设计。√(13)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12)编制设计变更预算。
停车场应按广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落实广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整体提升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要求设计单位把竖向设计和管线规划平衡设计落实在方案深化设计阶段。3.2.1规划设计要求各阶段的设计工作除遵照设计合同、业主需求书、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审批意见的有关规定等外,还需要做到招标人提出的下列设计要求。3.2设计工作要求设计单位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根据项目建议书和业主需求书,按照广州市建设相关设计管理要求进行设计工作。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事项、内容、标准和要求,应与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以及概(预)算编制的事项、内容等要相统一。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技术需求书)与预算要同步完成、同步提交。
1.竖向规划3.2.3室外工程设计要求根据场地条件和岩土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拟建建筑物的荷载要求,选取合适的基础类型和基坑支护方式。结构方案遵循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建筑专业、设备专业紧密结合,做到安全适用、耐久舒适、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包括设计范围内建筑体的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幕墙等室内外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景观与道路广场工程、构筑物的结构设计。3.2.2结构设计要求
道路照明按《广州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关于拟移交中心管养道路的照明项目有关要求的函(穗照明函[2015]44号)》的要求进行设计。红线内室外管网新建工程及管线迁移、改造工程,包括水、电、燃气等的接入与迁移改造工程。3.室外管网在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分类指引(试行)》要求下,按《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天然石材应用指引》要求设计施工。广场石材铺贴方案要求大方、整体性强,不宜采用拼花形式;若采用非石材或采用拼花形式,应专题报招标人同意。室外铺装不宜采用密缝铺贴方式,设计单位应根据功能和材料具体情况设计铺装缝尺寸,出具详细完整的铺装图,室外铺装详细方案图须单独报招标人确认。2.室外广场本项目用地地形较为复杂,建筑设计竖向布局应充分考虑场地高程变化,尽量减少施工土石方工程量,充分考虑用地周边河涌及山体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在进行管线布置设计时,各种工程管线不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建议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地下工程管线竖向布置的净距要求,应满足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要求。
拟建地块内现状树木如需移除或项目建成后如需回植,最终以与市、区林园局沟通确定要移植方案。设计范围内景观园林绿化设计,含室外广场、道路、园林等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设计,须对本项目的园林景观方案、苗木选用设计进行比选分析,室外苗木采用岭南植物,并应避免掉皮等影响景观现象。绿化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最新的广州市绿化保护及迁移规定要求。4.室外绿化及绿化迁移室外排水井、水表井、阀门井应采用《国家标准图》中的统一型号,具有防盗、防臭、承重、防震型、防噪、防坠井盖,并考虑排水设施。除结合景观需要二次装饰的装饰型井盖外,其它一律非装饰井盖。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推广使用预制装配式排水检查井及限制使用砖砌筑排水检查井的通知》(穗水排水〔2018〕16号),在本项目新建过程中,应使用预制装配式排水检查井,并根据《关于规范广州市排水检查井井盖盖面标示的通知》,需设置排水井盖。井盖设施的设计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满足《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城市道路井盖建设实施指引》的要求。井盖和井壁应当标明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名称和报修电话。
6.连廊优化道路节点交通组织,强化组团道路与周边道路的交通衔接,构建开放一体的校园道路,减少对城市的分隔。道路系统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块被河涌分隔开来的南北校区的连接。校区内实行人车分流,营造无车的校园环境,同时保留机动车进入校园的通道,满足货运及消防的需求。设计需通过多元化的车流组织方式,降低家长接送车流对校园教学及城市交通的影响。综合考虑周边道路交通及场地纵深,合理校园入口。5.道路设计新建绿化以铺装绿化配种高大阔叶乔木。校区内的道路绿化则沿道种植高大行道树为原则,使建成后的校内道路都为林荫道。校园内的成片空地以植草和成组布置高大阔叶树为原则,营造出丰富的校园小景。
1.给水系统给排水设计要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合理采用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工艺水回用系统、各类用水设备循环回用系统,自来水计量器具及管材等节水设施,在各阶段设计文件中有节水设计并有专门的节水措施描述。3.2.4给排水设计要求需进行方案比较,报招标人确认。7.泛光照明需与建筑、周边环境相融合。各栋建筑宜根据学生及教师日常生活、活动、学习的需求合理设置架空层,架空层设置的规模需保障学生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兼顾风雨活动场地作用),同时满足教师、学生日常通行、聚集的便利需要。同时在建筑之间设置风雨连廊,风雨连廊的建设标准不低于内走廊标准。
(6)室外排水井、水表井、阀门井应采用《国家标准图》中的统一型号,具有防盗、防臭、承重、防震型、防噪、防坠井盖,并考虑排水设施。除结合景观需要二次装饰的装饰型井盖外,其它一律非装饰井盖。(5)给排水系统应采取隔振、隔声及消声、节能节水等措施。(4)给排水设备选型应考虑技术先进、维护方便、经济合理的原则,体现科技、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3)给排水系统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设计,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及区域集中加压供水系统,不宜在每个单体建筑内另设生活水泵和天面水池。(2)给水工程满足总体规划要求,整体考虑与分片实施,已建成区域与新建区域相结合。(1)给排水系统设计内容包括:外水接入、室内外给水系统、室内外雨水系统、室内外污水系统、热水、系统等相关设计。
(12)热水系统的设计以及主要设备、零部件的选用要合理,要重点保证热水水量的供应以及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减少系统故障导致热水供应不足的隐患。(11)学生宿舍区采用集中供热系统,采用节能环保的可再生能源作为主要热源。供热系统管网不宜过大,建议分片区供热,同时考虑好各宿舍单元单独计量的需求,热水应供应至每个生活单元内或每间宿舍(若有)。(10)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并满足广州市雨水径流控制要求。规划设计充分利用地形、水系进行合理分区。(9)供水系统需确保供水稳定可靠。校内生活储水池需保证不小于24小时的设计生活用水量。(8)校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及水压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提供,校区市政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及校区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7)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的水量除考虑本次规模建设用房的污水量外,还需适当考虑预留实验室的污水排放量及处理要求。
建筑消防包括水消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配置;消防防排烟;安全疏散等相关设计。本项目消防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可考虑直接利用市政供水管网,道路应预留供水管线位置,同时配建室外消火栓。3.消防系统室内排水污废分流,室外排水雨污分流,雨水、污水分别接到市政雨水和污水管网,市政接驳点按《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接驳。排水需满足《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管理办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等法规的要求。其中,医疗废水需做无害化处理后排出(需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一般粪便污水需经过化粪池预处理,与生活废水合流后汇总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2.排水系统(13)需充分考虑热水防烫伤等功能、措施,满足特殊人群使用的需求。
(1)电气设计内容包括:外电接入;中低压变配电系统;自备发电系统(如有需要);动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所需要的电气监控系统;消防、绿建等相关设计。各单体用电负荷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1.变配电(强电)系统3.2.5电气设计要求2)所有卫生洁具应选用国家规定的节水型洁具,公共卫生间及对卫生要求较高的位置应选用非接触式卫生洁具,避免交叉感染。1)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相关部门推荐的节能、环保型管材。4.卫生洁具及管道材料选用:
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照明功率密度(LPD)外,采用自动控制照明方式,如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度等。房间照明布置:灯具以LED灯为主;除有特殊需要的房间外,一般场所不采用白炽灯;各房间设置不少于三处二、三极多联插座。每个房间设空调专用插座,卫生间设剃须插座。插座回路加设30mA漏电保护附件。公共场所的照明以LED等节能型灯具为主。在楼梯间、走廊、变配电室、车库等较重要场所以及各机房设蓄能式应急照明灯,在楼梯间以及走廊等人员密集通道设疏散指示灯。室外照明宜采用LED、太阳能等节能灯,室内应采用LED、荧光灯等节能灯。2.室内外照明及照明灯具(2)本项目以市电网电力为主要能源,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预留用电和双回路供电。
照明灯具和光源的选择:广场、室外停车场、周边道路等照明采用LED灯照明。灯具内采用电子镇流器或低损耗电感镇流器并单灯电容补偿。按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3.道路照明照明、动力电源插座、开关的选型和安装应保证学生使用安全。室内照明灯具应采用表面反射系数高、反射曲面适宜的灯罩和发光效率高的节能光源,不得用裸灯。选择光源和灯具,要注意考虑实用、经济、美观、节能、易维修保养等方面因素。
3.结构井道预留需满足多数品牌电梯安装要求。2.电梯的型号和厢门材料、结构、上升速度、设置数量,均应配合建筑类型和装饰标准考虑。1.本项目根据工程方案中楼房的层高、层数和建筑面积、功能、人流状况对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消防电梯进行设计选型。3.2.7电梯设备设计要求新建室内消防水池和泵房,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灭火器具系统等,须进行比选分析。3.2.6消防工程设计要求
3.防雷设计,进行技术方案比选分析。2.幕墙设计:须进行技术方案比选分析。1.项目前期摸查报告编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3.2.8其它设计要求5.电梯建议选用集成变频驱动、微机控制、模块化系统及先进的自检程序为一体的全电脑控制电梯,同时可以与监控系统接口,实现远程监控功能。以便缩短日后维修时间,节省维修保养费用,使电梯能够适应今后的发展,利于系统的升级换代。4.每个轿厢内均应设置镜子,视频监控、对讲,并将系统接入校区总监控中心。
围墙工程:需要建设具有监控、防御功能的通透围墙,与项目整体环境相适应,相协调,并且结合景观装饰墙面和围墙样式做法采取艺术手段达到景观效果。8.围墙和大门工程7.建筑机电抗震设计,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因此,本项目需进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6.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设计要求,各类活动场地和场室要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使用。5.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外的路由平衡设计(要求小管线、线槽做穿梁设计),进行技术方案比选分析,所有管线不同平面、剖面画出具体定位,画至末端。4.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进行技术方案比选分析。
(3)负责配合预算编制工作(2)负责配合初步设计概算送报审工作,概算送审总价不超过可研估算总价,并保证与行政主管部门概算批复的最终总价相比核减率不超过5%;(1)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方案估算(按分布分项进行限额控制)、初步设计概算;3.3.1造价文件编制及报审工作3.3造价工作要求大门工程:按照管理需求对大门进行建设,达到建筑和管理效果。大门需要建设具有监控、防御、自动化功能。
第四章设计人员组织要求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与图纸完全对应和齐全完整,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投标人编制的工程概算须同时满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1.各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需满足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深度要求。各阶段造价成果文件误差控制不超过±10%,(概算送审总价不超过可研估算总价,并保证与行政主管部门概算批复的最终总价相比核减率不超过5%)。投标人除按合同要求做好工程投资控制外,还要做到以下要求:3.3.2造价控制要求及工作要求(4)各设计阶段进行各类方案比选时编制造价分析材料,给出造价分析结论;施工阶段,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及相应造价增减说明。
第五章设计成果提交要求表4-1主要人员投入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任务及工期要求建立项目组。有关设计人员要求详见表4-1。1、为便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及时沟通及协调,以保证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能更好地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阶段在指定的地点投入本合同约定的专业人员、设备及设施,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4.1设计人员组织管理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最低投入人数要求 |
总负责人 | 设计单位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本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1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本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1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本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1 |
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方案设计理念及推导;设计总说明;相关技术难点说明;其他必要说明;投资估算等。5.2.1竞标设计文件内容5.2竞标成果具体内容和要求二、凡是涉及到报批报建图纸文件,均需要按专业主管部门的报审要求,按时报送,并负责通过审批。一、设计成果文件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各阶段设计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设计阶段深度。5.1通用要求
设计图纸要求(设计图纸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5.3实施阶段设计成果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5.2.2竞标提交技术文件成果要求设计图纸包括效果图、各层总平面图,主要位置剖、立面图,景观节点设计平面图与透视图。分区总控管理策划说明。内容应充分阐述投标人对分区总控单位在设计架构中的位置的理解;清晰职责;明确工作内容;根据设计架构明确与其他单位的工作流程。
出入口、联系通道、垂直交通、公共交通设施等分布图交通系统分析图与周边环境及空间关系分析图基地现状图基地区位图(1)方案设计图
K.相关分析图和鸟瞰图主要空间节点透视图主要出入口、广场、下沉空间等重要空间节点效果图主要剖面和立面图(电子制图比例为1:200)各层平面图(电子制图比例为1:200)总平面设计图(建议明确比例)
电气及智能化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结构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建筑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L.项目估算及投资分析报告
1、中标设计单位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份数如下5.4提交设计资料要求管线综合平衡图项目概算及投资分析报告景观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暖通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4、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如10千伏高压供电、红线外市政给排水及供电工程、环保工程、燃气工程、幕墙、装修、园林景观、泛光照明等),由设计人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中,须设计人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设计图要求含有两个单位的图签,双图签出图)。3、设计文件除应提供本设计全标段的设计图、设计说明,还应按施工标段分别提供所需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规范、设备资料表和用户需求书(深度要求要达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范本),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分区示意图和设计计算书。每次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2、各阶段所有提供的效果图必须同时提交PSD或PDF电子版文件,精度要求:分辨率不低于4kx4k。(备注: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甲方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配合阶段<如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设计变更等所需文件份数及时间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执行。)表6-1设计各阶段提交时间控制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份数 | 备注 | |
1 | 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修规设计、工程估算、三维数据模型) | 中标后30天内 | 6,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2 | 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3 | 方案设计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4 |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 深化方案确定后45天内 | 10,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 | |
5 | 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6 |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含投资分析报告) | 深化方案确定后90天 | 20,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投资分析报告20份;电子文档2份 |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主要材料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 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主要材料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 施工图 | 深化方案确定后90天 | 21,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主要材料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 完整版施工图 | 竣工验收前 | 21,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主要材料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 完整版设计变更内容台账及相关资料 | 竣工验收前 | 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8 | 总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区域内各相关专业、管线综合、园林景观等内容) | 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 |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2.设计成果评审后不予退回。1.本设计任务书对于设计技术审查与评审办法、中标实施方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参照设计招标文件相应内容执行。第六章附则7、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中标设计单位应无偿提供。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招标人负责缴纳外)由设计单位负责,包括加晒加印图纸资料、修详通、报建通编制等,不再单独计取。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费用以及设计评审有关的合理、必须的费用(包括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核)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6、中标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本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5、若中标设计单位为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进行总体技术把控,由项目承建单位另行招标的设计内容,相关设计图须经过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全面审核确认(以建筑主体设计单位签名盖公章形式或项目承建单位指定方式确认)。
7.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委员会所有。本次招标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都只能在此次项目中使用,未经竞赛委员会允许,任何个人、公司及各种机构在任何其他方面的使用都将被视为违反技术文件要求行为,招标委员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答疑。5.投标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技术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示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深度不够或粗制滥造;投标方案经技术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鉴定有明显的抄袭行为;将设计任务转包其他单位;未经招标组织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设计成果;提交成果未按要求密封。技术审查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任一委员会均可裁决投标设计成果无效。4.投标单位在此前所收到的公告、邀请函、通知等文件内容与本技术文件有矛盾时,以技术文件为准;招标期间由招标组织单位发出的有关投标答疑文件与其它文件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较晚的文件为准。3.项目业主有权使用实施方案的设计成果,并根据需要要求设计方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
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中学设计证书等级:合同编号: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承包人: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年月日,经公开招标,设计人被评定为中标人。设计人确认对工程地点地貌、环境、工作条件等已熟知及了解。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承包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3工程规划、特征: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总用地19486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现有11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9.28平方米。除养礼楼、食堂、宿舍楼及门卫室保留外,其余建筑全部拆除重建。改造后,新建教学楼(五层)普通课室22间、心理室1间、资源教室1间以及增加教师办公区及教师休息间共约6300平方米;改造综合楼,共五层,约4260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共四层,每层约1500平方米,包含新建游泳池)约共4200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一层,用作高低压电房;新建挡土墙;改造运动场3500平方米。现有24个班,改造后增加到36个班。新建建筑面积14840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按总投资8000万进行限额设计,工程规模可适当调整),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18974.39平方米。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2号;2.1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中学(化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游泳池建设及改造综合楼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第二条工程概况
5.1合同协议书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第五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暂定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第四条合同价款见第二部分设计。
第六条保密5.6技术规范5.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5.4设计协议条款5.3发包人要求5.2中标通知书
第八条其它约定方式(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决:第七条仲裁、起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的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免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8.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4为完成合同各专业设计内容,承包人如无某项专业设计资质的,须由承包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该项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8.3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发包人三份,承包人两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副本所表述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住所:
第一条设计依据第二部分设计协议条款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
2.2合同范围及内容:(一)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构)筑物设计(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钢结构、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外立面装饰、防雷、电梯、环保、卫生、二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市政道路、园林景观、总图、标识及泛光照明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工程设计(含标识系统、环保设施),装修(满足消防报批报审深度),基坑支护,电房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工程,所有体育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外电、外水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及包括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包括供配电等)工程设计。2.1本工程建安费暂定约万元,设计合同价暂按该建安费为基础计算。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评审的设计概算来进行限额设计。第二条工程范围及内容1.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最新法规、设计规范。1.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1.1设计中标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请与负责报建项目的人员商议每个环节的工作时间3.3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及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但不免除乙方自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责任;3.2项目投资批文、有关规划用地批文、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3.1中标通知书;第三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2.3承包人委派的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要求:设计代表总负责人1名,要求为本项目专业负责人之一;各专业指定设计代表1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必须是拟投入的主要设计人员中的相应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代表必须按要求出席建设单位或总监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含电子文件技术审查) | 10 | 签收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2 | 管线平衡设计(含电子文件技术审查) | 10 | 签收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3 | 方案设计(含报建电子文件技术审查) | 10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4 | 单体方案报建文件 | 10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5 | 初步设计(含基坑支护) | 10 | 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6 | 初步设计概算 | 5 | 与初步设计同步完成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7 | 施工图 | 10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8 | 施工报建图 | 5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9 | 初步设计阶段图电子文件(CAD文件) | 5 | 随图一起附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10 | 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其中PDF文件5套,CAD文件5套) | 5 | 随各阶段图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11 | 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颁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 | 2 | 与施工图一起提交 | 图纸内容及相关资料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经审查后提交2套图纸归档(折叠成A4规格)。归档资料按照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提供。所有报批图纸均需折叠成A4规格。 |
注:1.若发包人因工作需要,要求承包人提交中间成果的广州坐标和西安坐标设计文件(如征地闭合红线,各阶段报批所需的总平面图等),以及宣传汇报材料(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提供。2.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未按期提交上述设计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0.3%;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结算价的30%。3. 版权属发包人。 |
5.5各阶段设计费支付方式详见下列第六条。5.4中标设计单位必须安排所报的项目设计人员在中标后至施工招标完成前驻番禺区政府周边设立临时办公场所。中标后5天落实办公场地(要求办公场地内预留1-2套办公基本设备及座椅给甲方驻场人员使用),若未落实由发包人代租及垫付,相关费用在设计费中扣除;发包人每天到驻场地办公,根据发包人要求驻场的建筑师、结构师及其他专业人员未按要求驻场的,每人每天按3000元扣除设计费违约金,若驻场人员没到场发包人当天记录并告知项目负责人,并传真给设计单位总部。5.3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即元,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转帐、汇款或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5.2本设计费包含设计相关报建、设计送审、各行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时相关部门收取的电子数据报批格式转换和验证、以及符合规划报建要求的现状地形图和总平面图套图、相关报建报批配合、设计过程跟踪配合、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包括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提及;同时包含评审、征询意见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设计费用应包括为设计提供支撑保证设计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安全评估、专家论证及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等各项费用并配合报建报批工作并保障工作车辆的安排使用。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等不另外增加设计费。承包方须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代发包方垫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基坑支护设计审查的专家费等费用;并在下次申请设计费款项中提供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证明材料,由承包方一并办理支付手续。5.1本工程设计费用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暂定价只作为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的依据,最终设计费结算执行下列第六条规定。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结算。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第五条设计费用
2.实际设计费按番禺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审查或批复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说明: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第六条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 设计费(%)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定) |
第一次付费 | 1.设计费合同价的20%(定金) |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二次付费 | 设计费合同价的10%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过以及发包人收到设计人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含已支付其他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的依据)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三次付费 | 设计费合同价的10% | 收到规划部门关于单体报建的复函及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四次付费 | 设计费合同价的10%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及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五次付费 | 设计费:支付至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80% | 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后)及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六次付费 | 设计费:支付至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90%(扣除违约金) | 完成竣工验收及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第七次付费 | 结算价与已支付的余额(扣除违约金) | 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
注:(1)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2)未按期提交上述设计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0.3%;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结算价的30%。(3)因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
第七条设计范围6.各阶段需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成果并进行归档后,方支付相关阶段的设计费用;承包人需提供两套按发包人档案室要求收集齐全并装订成册的竣工档案,方可支付最后一笔设计费。5.发包人所需设计文件超出规定的份数时,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并另收晒图工本费。晒图工本费单价如下:4.概算评审资料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及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其他与工程概算有关资料。概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可研估算总金额,总概算应包括征地拆迁、供电工程等概算。3.若分阶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则分段支付设计费,最后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纸张规格 | A0 | A1 | A2 | A3 | A4 |
单价(元/张) | 3.80 | 2.00 | 1.00 | 0.50 | 0.30 |
□√(5)建筑设计(含装饰、人防):本合同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的设计。□√(4)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本合同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3)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设计:本合同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节能保护等。□√(2)方案设计: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方案。□(1)前期工作:进行场地地质勘察。7.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10)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等的设计。□√(9)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8)弱电部分的电视、电话、网络和访客对讲设计。□√(7)强电设计: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不含应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部分)、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含夜景设计)、防雷接地系统等。□√(6)结构设计:本合同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主体、附属结构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工程及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16)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14)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海绵城市等专项工程设计。□√(15)外水工程设计。□√(14)外电工程设计。□(13)燃气工程设计。□√(12)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
□√(22)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配合发包人的招标工作。□√(21)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承包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20)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19)编制初步设计概算。□√(18)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17)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2)承包人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1)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7.2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地质灾害评估、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不在承包人设计范畴内,但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技术要求。□√(24)装配式建筑设计(如有),本项目根据关于优化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通知(穗建技[2020]125号)及广州市有关装配式实施范围的有关规定要求实施装配式设计□(23)设计模型,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包括:户型(组合或单元)模型比例1:30;主体建筑模型比例1:100;总体沙盘模型1:200。
(8)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合同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尤其是对本合同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选用、主要设备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工程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须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7)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6)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4)承包人应在被确定为本项目受托单位后立即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发包人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合同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根据我办计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度、质量与承包人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施工进度不受到影响。(3)承包人应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承包人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发包人或政府行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7.3.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7.3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1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11)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10)承包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发包人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施工图预算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投资控制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及调整预算,确保发包人相关招标工作的有效推进。(9)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
□√4)方案设计说明书[包含总平面、建筑和投资估算等专业]、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效果图)、结构及主要设备选型(含经济技术分析)等;□√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认名单);□√1)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应为发包人最终确定方案的设计文件,文件的内容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文件:(1)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规划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人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8)规划俯瞰图。□√7)效果图。□√6)透视图;□√5)方案设计图纸(A3图);
□√6)规划方案说明书;□√5)管线综合规划图(比例1:500);□√4)用地竖向规划图(比例1:500);□√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比例1:500);□√2)绿地规划图(比例1:500);□√1)总平面规划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建筑平、立、剖面图(比例1:);□√1)总平面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3)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报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人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规划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文件需加盖规划报建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8)电子磁盘报批文件(修详通)。□7)模型(按发包人需要提供);
(1)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发包人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7.3.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设计人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报建通)。□√4)工程投资估算(含非标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报价);□√3)设计说明;
7.4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设计人对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5)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4)设计人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3)设计人应尽可能在其设计方案中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2)方案设计应对建筑、结构、机电系统进行两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实施性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
□√(4)设计概算(即工程设计概算,包括主材设备清单);□√(3)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总图比例1:500,其它图比例1:);□√(2)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设计成果文件:7.4.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7.4.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承包人签署。□(7)主要材料样板。□(6)报批模型(比例______);□√(5)效果图及透视图;
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1)应符合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结构体系、机电设备安装(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室内装修方案、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两个以上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其主要内容含于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
7.5招标图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7)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体现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合理性,业主的质量标准以及概算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确保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必须达到设计成果,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初步设计估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要求。(6)承包人必须准确计算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完善建设规模及经济指标说明。(5)承包人应重点对建筑单体室内外给水、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个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成果包括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4)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的限额设计相关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概算须同时满足的发包人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3)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
□√2)建筑构造和主要建筑材料说明;□√1)总平面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将招标图成果文件送发包人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7.5.1招标图阶段的主要工作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项目推进进度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前,在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深化,提供用于施工招标的招标图纸。
1)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1)招标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7.5.2招标图阶段的工作要求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4)节点大样及门窗表。□√3)建筑平、立、剖面图(比例1:)。
7.6.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7.6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2)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基本上不存在一般性的错、漏等问题,设计成果要体现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各专业设计之间配合与协调的一致性。在招标过程中,如发包人通过方案比选要求承包人进行优化设计,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及时提供优化设计文件,不影响发包人招标计划。4)能据以编制主要施工方法及方案(基坑支护)。3)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2)能据以编制施投标限价;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3)建筑平、立、剖面图(比例1:)。□√2)建筑构造和主要建筑材料说明;□√1)总平面图(比例1:500,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报建要求,提供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及发包人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5)各户型平面铺地图;□√4)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线迁移图);□√3)设备材料表以及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书;□√2)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及各专项设计)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计算书;□√1)总平面图;(3)提交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设计成果文件:
1)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7.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6)户内组团建筑效果图
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3)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投标限价;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
7.7.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7.7.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7.7.2承包人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7.7.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7.7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3)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基本上不存在一般性的错、漏、碰等问题。设计图纸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及质量的要求,设计深度要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预算满足限额设计指标的要求。防止各专业图纸之间的错、漏、碰、缺和彼此矛盾,以及各专业设计人不相互配合协调的情况发生。
7.7.10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发包人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7.7.9承包人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7.7.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承包人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7.7.7对于由发包人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7.7.6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中对于本合同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批准。7.7.5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时参考。
7.8.2招标配合服务7.8.3承包人应提交报审报建资料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提交要求和份数要求。送规划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检测合同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7.8.2承包人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7.8.1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承包人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承包人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发包人在时间上要求。7.8设计服务
7.8.3.1为便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及时沟通及协调,以保证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能更好地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承包人承诺约定派出驻场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办公直到工程竣工验收,主要负责现场设计联络工作。7.8.3施工阶段的驻场设计及现场服务7.8.2.4承包人应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7.8.2.3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合同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7.8.2.2对于发包人召开的招标相关会议(如招投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积极配合发包人投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7.8.2.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发包人编制用户需求书,制定技术文件(包括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格书等),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参加招投标答疑会,审核答疑文件,审核及签署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技术附件,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配合发包人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
7.8.4.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结算工作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预估算书等)。7.8.4.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令提交本合同工程的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经批准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承包人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确认资料,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7.8.4工程结算配合服务7.8.3.4参加各类隐蔽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根据有关规定出具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7.8.3.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后,对由于设计问题而进行相关图纸修改、或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变更进行签字确认。7.8.3.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单位所作的施工详图、生产加工图、深化设计图、专业细部设计图进行审核,并按相关规定签字确认。
8.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第八条设计文件交付的形式和份数7.8.4.5承包人应将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包括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录入发包人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更新。承包人应根据经过发包人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7.8.4.4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发包人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7.8.4.3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第九条设计文件交付地点8.6承包人自行承担办理制作、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8.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8.4承包人按照本合同条件约定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和设计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按相关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完成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8.3承包人应按规范对提交的文件、图纸进行统一编码,并遵守发包人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8.2设计图纸含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图、报建图、施工图;概算文件包含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文件除应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总图、总设计说明、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外,还应按发包人制定的施工招标标段分别提供所需设计图纸、招标技术要求,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
11.1设计费调整第十一条设计费金额10.2承包人在开展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前,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大纲一式2份。10.1设计文件及设计资料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交。第十条设计文件交付时间9.1承包人应将设计文件交至发包人日常办公所在地或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地点。严禁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将相关设计文件直接发往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限额设计12.2承包人收取设计费时必须先出具合法的票据。12.1设计费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设计费支付方式11.1.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工作的,由此造成的图纸修改工作增加不予调整设计费用。11.1.1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13.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条件第30.6.4条约定的违约责任。13.5承包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如引起投资限额的突破均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13.4设计要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13.3承包人应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及阶段设计完成时,及时对已经完成的图纸内容进行估价,并与限额设计指标进行比较,使设计满足限额设计指标的要求。13.2承包人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目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13.1本工程项目投资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投资限额要求严格控制。发包人据此制定投资分解目标,实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承包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14.5承包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并未经发包人审批的,不得随意突破限额。14.4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承包人必须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价投资额1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发包人确认。14.3对于超设计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无偿对设计文件重新修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不予顺延。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发包人审查,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14.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14.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设计限额的方案。第十四条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16.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以书面或图纸进行设计变更并盖印和签字确认,还须按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认定和增减费用说明。所有设计变更均需报发包人进行盖印和签字确认。第十六条设计变更15.3发包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承包人工程概算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承包人必须对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发包人对此修改不支付附加设计费用。15.2设计概算的起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广州其它类似工程指标的做法。15.1承包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和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第十五条概算
17.4承包人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7.3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承包人委派的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要求:设计代表总负责人1名,要求为本项目专业负责人之一;各专业指定设计代表1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必须是拟投入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中的相应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代表必须按要求出席建设单位或总监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17.2在设计高峰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必须集中设计人确保设计进度,凡因设计人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17.1承包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第十七条设计质量的组织保证与人员管理制度16.2承包人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
17.6.4承包人应参加本合同工程的每周监理例会,并及时解决例会提出的应由承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17.6.3若建设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应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17.6.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承包人的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设计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及技术文件。17.6.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包括土建技术交底和机电技术交底,确保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能理解设计意图。17.6承包人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发包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7.5承包人在设计阶段需派1名具有建筑设计专业工程师职称人员负责跟踪处理本项目的设计问题,在施工阶段需派1名具有建筑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人员负责跟踪处理本项目的设计问题。工作费用及办公设备由承包人承担,办公场地由发包人提供。该人员的工作至工程结束为止,服从发包人工作安排。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对设计代表进行适当调整或更换。承包人应保证设计代表的稳定性,确须更换的应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
17.6.10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17.6.9承包人应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17.6.8承包人应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17.6.7承包人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按发包人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行到货验收。17.6.6承包人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及时派出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不得因为技术人员人为拖延到现场时间而使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或加重。17.6.5承包人应派设计人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确保工程施工与设计文件的要求一致,设计人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澄清设计文件或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17.12承包人必须加强设计人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设计人均应遵守设计人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7.11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设计人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7.10承包人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设计人的稳定性。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承包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非经过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撤换。同时发包人认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不称职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设计人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为该人员从发包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缺岗。17.9承包人须报送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和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验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设计合同签订时作为必须附件)。17.8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17.7承包人承诺应发包人要求,在必要时委派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提供专业齐全的配套服务。
17.12.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17.12.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17.12.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17.12.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17.12.2禁止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7.12.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18.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实际可操作性。承包人必须保证设计成果不会在供电、给排水、煤气、设备安装等方面相互矛盾;不会在申报用电、用水、用气和通信配套等方面违反规划和违反安全规范、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承包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改设计。18.1承包人所完成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发包人的审核确认并不免除承包人自身的设计责任,承包人对于设计中的失误仍应承担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第十八条设计质量控制17.14承包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对设计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则发包人可取消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的损失。17.13凡违背本合同条件第17.12条规定之一者,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承包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7.12.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加工程造价,获取不正当收益。
19.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18.6如果承包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8.5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应采用国家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国家颁布的推广使用的技术或工艺,避免使用国家颁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或工艺,采纳地方颁布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18.4承包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承包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18.3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承包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
19.7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时参考。19.6需要从国外进口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外厂商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还须提供所推荐的供应厂商以往业绩)。19.5对于由发包人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发包人不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9.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选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在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的产品。但对一些关系到建筑物的形象、功能档次的建筑材料、设备,国内没有的或国内材料、设备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可选用进口材料、设备。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19.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19.2承包人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
第二十一条进度计划20.1承包人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开始和完成设计工作和其他须承担的任务。第二十条开始和完成19.10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发包人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19.9对于由发包人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19.8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中对于本合同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批准。
22.3承包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助发包人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承包人每周按要求向发包人报告进展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承包人执行。22.2承包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22.1发包人按进度计划检查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展、设计质量、限额设计落实情况、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权督促承包人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予以纠正。第二十二条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21.2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和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设计文件。21.1承包人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应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工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哪些设计文件、图纸,经发包人审查、平衡后执行。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实际进展变化,及时编制设计调整计划,以使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便于发包人及时调整相应计划。
23.4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设计工作按计划完成。23.3承包人应当根据设计行为制定设计工作整体的进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23.2发包人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减少或免除承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由此而影响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发包人决策不合理的,承包人有责任告知发包人,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发包人确认。23.1发包人对关键点的设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根据设计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的,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第二十三条关键点控制22.4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以便于发包人及早予以确认或反馈意见。
25.1发包人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发包人权利与义务24.2设计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24.1除发包人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列明的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充完成工程实际所需要而增加的相关设计图纸。第二十四条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23.5无论何种原因影响关键点设计进度的,承包人都必须对发包人发出的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采取一切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予以执行,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
25.2发包人的义务:25.1.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25.1.4发包人享有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和设计进度的监督权。25.1.3发包人有权聘请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和设计监理,承包人应接受该设计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发包人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及监理工作。25.1.2承包人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还有权将承包人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5.1.1享有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设计文件的版权(署名权除外)和全部使用权。
25.2.6本合同项目停建或缓建的,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支付应付的设计费。25.2.5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计付逾期违约金,且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作书面通知发包人。25.2.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工作的实际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25.2.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超出约定范围,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有较大工作量的返工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25.2.2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约定按时支付设计费。25.2.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6.2承包人的义务:26.1.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26.1.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26.1.1按时收取设计费;26.1承包人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26.2.6在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并有进行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等为借口拒绝配合。26.2.5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26.2.4发包人因特殊专业另行委托他人设计,承包人须积极配合。26.2.3设计必须体现发包人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保证能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或审核许可。26.2.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项目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26.2.1承包人不得转包设计任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设计任务。
26.2.12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时参考。26.2.11承包人应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和来源证明,并不得违反本合同条件第十四条的约定。26.2.10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征询及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查。26.2.9在设计各阶段,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直到获得批准。26.2.8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代表发包人的设计咨询公司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26.2.7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修改、增减或删除。
26.2.18承包人需对勘察成果进行校对,如勘察成果出现错误造成设计工程量的变更,需承担连带责任。26.2.17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与内容开展工作。26.2.16设计所需的管线图由承包人自行到规划部门购买。26.2.15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的义务。26.2.14承包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负责。26.2.1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含技术和质量标准、项目材料清单等),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
27.2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27.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第二十七条承包人的随附义务26.2.21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26.2.20承包人必须配合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纸。26.2.19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8.4承包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设计文件,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应清退本合同所有已付费用,发包人并有权追究承包人因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28.3发包人拥有承包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完全使用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在本项目中的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的权利。28.2承包人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28.1本项目设计的署名权归承包人所有,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文件的版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侵权;对署名权或版权造成侵害的,侵权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知识产权27.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
30.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购得项目地块或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的实际情况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视为发包人违约,甲方应根据如下方式支付设计费:第三十条违约责任29.1对承包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缩短设计和建设期限,减少投资额,引进先进有效的、对本项目建设产生明显和积极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包人可以自行决定依据规定对承包人予以通报表扬等鼓励。第二十九条奖励条款28.5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对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
30.3.2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30.3.1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由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予赔偿。30.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30.2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财政支付,因财政资金拨款延误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承包人逾期完成任务的理由。(2)若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开始进行设计工作后中途终止合同,甲方需按照6.1.3的条款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并支付完当期进度款后对余下各阶段的工作量不支付费用。(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若在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前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退回履约保证金,不需支付其他费用。
30.6解除本合同后,承包人已经设计的成果全部归发包人无偿享有,发包人有权与其它承包人签订设计协议,委托其他承包人在承包人已经完成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设计,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其它承包人不必另行支付承包人任何报酬。30.5承包人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设计费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30.4二次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累计二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二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0.3.5解除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承包人必须在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五天内向发包人移交所有设计成果和有关资料,并于完成移交工作当天内离场。承包人移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完整。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或移交资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承包人拒绝或延误移交设计成果和资料而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30.3.4解除部分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送达解除部分合同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承包人必须在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五天内向发包人移交所有设计成果和有关资料,移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完整(承包人应同时将设计成果归整为电子文件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或移交资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承包人拒绝或延误移交设计成果和资料而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30.3.3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
30.8.4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超设计限额的,承包人须无偿对设计文件重新修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不予顺延,超过投资限额5%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超过10%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此外,按超额价格与设计限额之间的比例扣减相应比例的项目设计费,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0.8.3承包人的设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责分析事故原因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相应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外,还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由于设计错误造成工程严重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受损失部分的50%,但最高不超过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总额。若造成第三方损失,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根据判决结果承担责任。同时发包人保留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承包人失职行为的权利。30.8.2承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需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约定的勘察设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30.8.1承包人在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行政或司法部门处理。30.8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未能履约或有违约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约定如下:30.7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义务,发包人可书面通知承包人,指明其未能履约或违约行为的内容以及发包人要求其承担的违约责任。
30.8.9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经过有关部门的设计图纸审查后,发现出现较多或较大疏漏、错误,则承包人除限期完成修改外,还须依照其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数量的多少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数达6处以下(含6处),承包人须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数达6处以上12处以下(含12处),或一个专业达到3处,承包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数达12处以上18处以下(含18处),或一个专业达到3处以上5处以下(含5处),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数达18处以上24处以下(含24处),或一个专业达到5处以上7处以下(含7处),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合同;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数达24处以上,或一个专业达到7处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全部合同。30.8.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提前通知承包人参加会议或到施工现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到的,发包人将以每次罚3000元/人来扣款,其它专业承包人不到的,以每次罚1500元/人来扣款。30.8.7经发包人书面要求但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每逾期一天按每人5000元计付违约赔偿金。30.8.6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支付违约赔偿金为设计费用的千分之十。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更换专业负责人的,须支付违约赔偿金每人次为设计费用的千分之五。设计单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换回原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或更换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承包人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且委托人有权拒付应付之设计费至承包人停止违约时止。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逾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向承包人追回其已付的全部设计费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30.8.5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或逾期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的处理:
31.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自觉履行。第三十一条争议解决条款30.8.1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投标承诺不符,每违反一处,均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30.8.12承包人应配专人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报建,并派专人进行设计资料送相关部门审查与审批,若承包人一次不配合,将扣合同款的1‰;2次不配合,将扣除合同款的2‰,依次累加。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设计报建资料多次退件,每退件一次,扣合同款的1‰,依次累加,所扣款在合同结算时扣除。30.8.1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18.1条款时,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0.8.10设计图纸交付施工单位后,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一切以承包人为主体的相关活动中,凡因设计图纸问题造成工程造价变动的,当影响造价累计超过工程中标价3%以上5%以下时,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并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项目设计费总额的5%;当影响工程造价累计达工程中标价5~10%时,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影响工程造价超出工程中标价的比例乘以项目设计费总额计算。当影响工程造价累计达工程中标价10%及以上时,赔偿金按影响工程造价超出工程中标价的比例的双倍乘以项目设计费总额计算。同时发包人保留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承包人失职行为的权利。
33.1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应理解为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第三十三条合同变更32.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32.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二条不可抗力31.2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不能按31.1条款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发包人有权先行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但发包人先行解除合同不影响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裁决,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发包人解除合同后,承包人不得以争议提交仲裁为由拒绝或拖延撤场。
投入人员承诺合同附件: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工作经验 |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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