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研创园一期二期综合管养服务中标公告
金额
220.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92-snzx-g2024-0102
预算金额22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工025-5853658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5-84207240
中标公司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20.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192-SNZX-G2024-0102
二、项目名称:研创园一期二期综合管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秋沙、许军、黄河、邹毅宁、刘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40%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9848.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云政街9号共享空间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25-5853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420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研创园一期二期综合管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91500000578997732E |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3幢1-1 | 93.96分 | 2202790.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研创园一期二期综合管养项目 服务要求:研创园一期二期综合管养项目,包含道路环卫保洁、雨水篦子清理、河道养护、设施看护、防台防汛、扫雪防冻抢险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中标单位年度(12个月)考核均分(百分制)为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 90分)且无重大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在本次采购的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多方考核结果优秀可续签,最多可以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秋沙、许军、黄河、邹毅宁、刘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40%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9848.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云政街9号共享空间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25-5853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420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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