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s2021-gzyh-c001-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0797-836189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GZDS2021-GZYH-C0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2021-GZYH-C001-1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的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须具备的资质: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响应文件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③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3年内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情况。近3年内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情况的不需提供);
④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⑤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的,须取得总部授权,且分支机构和总部或同一总部下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文件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3)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请投标供应商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贰万贰仟元整,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户名: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 0001 0308 0009 658,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2、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
电话:0797-8100953
联系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5层
联系方式:0797-836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97-8361891
2021年10月10日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
(一)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所有标的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信息
1.1组织架构:
1.2所处行业:金融业
1.3业务类型:存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基金销售;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4地域分布:江西设分行9家(南昌、宜春、吉安、萍乡、新余、抚州、上饶、九江、景德镇),分行级专营机构1家,福建厦门设分行1家,分支机构总数160家,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
1.5信息系统:核心系统、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图形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总账系统、核算平台、财务管理系统、理财销售系统等90余个信息系统。
1.6财务信息:截止2021年8月底,赣州银行资产总额2421亿元,各项贷款总额1447亿元,各项存款总额1839亿元,实现净利润8.54亿元。
2、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2.1接受采购人委托,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含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
2.2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3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采购人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3.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须单独出具报告)。
3.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30份。
3.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4、总体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人员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审计人员须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定协审廉政承诺书;
4.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经验丰富的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并且需配备具有丰富的文笔功底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4.3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提交审计意见、审计底稿和报告;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本服务成果资料。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复审受托方的工作进程及成果资料,受托方应予积极配合。对采购人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质疑,受托方应给予及时的书面回复;
4.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全过程审计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为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4.5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执业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委托方同意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6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审计的企业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被审计的企业的吃请、送礼和其他经济利益,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4.7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及差旅费,投标单位须自备所有设备和耗材,须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的费用;
4.8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赣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5、响应供应商须明确指定唯一项目负责合伙人,并提供书面承诺该项目负责合伙人为本项目签字会计师。
6、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及人员配置要求
6.1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人员配置要求:
拟派常驻现场项目小组人数不得低于8人,其中至少包含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有项目小组人员简介、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响应供应商近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简介、相关资格证书和响应供应商近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接过2家不同银行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务约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备注:
(1)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小组所有人员须为分支机构自有人员,不得以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人员进行响应。总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小组成员可以为分公司所属人员。
(2)分支机构人员由总部缴纳社保的,应由总部和分支机构同时出具说明函进行情况说明。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事先得采购方同意方可更换。
(4)提供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成员名单(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有))。
(四)商务需求
1、聘用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甲方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决定是否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连续聘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5年期届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经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8年,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起始年限从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承担金融企业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当年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审计报告时间: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即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
4、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聘用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式: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后,甲方收到由乙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票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概况
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2021-GZYH-C001-1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赣州银行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项目 (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1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的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须具备的资质: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响应文件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③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3年内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情况。近3年内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情况的不需提供);
④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⑤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的,须取得总部授权,且分支机构和总部或同一总部下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文件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3)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请投标供应商在赣州银行官网(网址:http://www.bankgz.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dszbdlgs@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贰万贰仟元整,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户名: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 0001 0308 0009 658,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2、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
电话:0797-8100953
联系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5层
联系方式:0797-836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97-8361891
2021年10月10日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
(一)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所有标的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信息
1.1组织架构:
1.2所处行业:金融业
1.3业务类型:存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基金销售;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4地域分布:江西设分行9家(南昌、宜春、吉安、萍乡、新余、抚州、上饶、九江、景德镇),分行级专营机构1家,福建厦门设分行1家,分支机构总数160家,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
1.5信息系统:核心系统、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图形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总账系统、核算平台、财务管理系统、理财销售系统等90余个信息系统。
1.6财务信息:截止2021年8月底,赣州银行资产总额2421亿元,各项贷款总额1447亿元,各项存款总额1839亿元,实现净利润8.54亿元。
2、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2.1接受采购人委托,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含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
2.2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3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采购人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3.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控股南康赣商村镇银行须单独出具报告)。
3.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30份。
3.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4、总体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人员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审计人员须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定协审廉政承诺书;
4.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经验丰富的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并且需配备具有丰富的文笔功底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4.3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提交审计意见、审计底稿和报告;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本服务成果资料。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复审受托方的工作进程及成果资料,受托方应予积极配合。对采购人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质疑,受托方应给予及时的书面回复;
4.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全过程审计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为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4.5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执业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委托方同意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6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审计的企业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被审计的企业的吃请、送礼和其他经济利益,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4.7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及差旅费,投标单位须自备所有设备和耗材,须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的费用;
4.8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赣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5、响应供应商须明确指定唯一项目负责合伙人,并提供书面承诺该项目负责合伙人为本项目签字会计师。
6、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及人员配置要求
6.1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人员配置要求:
拟派常驻现场项目小组人数不得低于8人,其中至少包含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有项目小组人员简介、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响应供应商近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简介、相关资格证书和响应供应商近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接过2家不同银行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务约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备注:
(1)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小组所有人员须为分支机构自有人员,不得以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人员进行响应。总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小组成员可以为分公司所属人员。
(2)分支机构人员由总部缴纳社保的,应由总部和分支机构同时出具说明函进行情况说明。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事先得采购方同意方可更换。
(4)提供拟派常驻现场(审计期间须常驻)项目小组成员名单(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有))。
(四)商务需求
1、聘用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甲方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决定是否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连续聘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5年期届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经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8年,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起始年限从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承担金融企业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当年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审计报告时间: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即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
4、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聘用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式: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后,甲方收到由乙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票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品目号: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邮箱: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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