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2024至2025年度公务车辆保险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集中采购2024至2025年度公务车辆保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2437
项目名称:集中采购2024至2025年度公务车辆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36460.00
最高限价(如有):1336460.00
采购需求:
采购公务车辆保险项目服务商一名(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2.6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3.各供应商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自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提供备案截图。
4.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注册账户进行报名,同时需要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
6.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启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响应文件解密后用制作电子标书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7.磋商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
8.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抵达现场参与现场开启会,但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参加线上开标会,并保持在线状态。到响应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发起响应文件解密后,各潜在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熟悉“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操作流程,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方式查找途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