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搜救犬队伍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搜救犬队伍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098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搜救犬队伍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1904.00 最高限价(如有):271904.00 采购需求: 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伍购置个人防护、训练器械、训练耗材及运输箱等装备器材(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7 号),本次响应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4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询价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5.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询价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询价,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询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6.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