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4]16号、定兴发改投资【2024】163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4】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等。2、建设地点:定兴县福苑小区、民悦小区、怡河小区、佶地国际D3区、高家庄回迁安置区。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4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严重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5人(不含总监理工程师);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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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 09:00至2025-01-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树明 0312-692327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925028
电子邮箱: dx_zhaobiaoban@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定兴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48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开放路136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B座1617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树明 |
联系人: | 刘一凡 |
电话: | 0312-6923278 |
电话: | 15831215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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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