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莆田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7.95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9-2
预算金额8.00元
招标联系人郭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1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监狱的委托,就福建省莆田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9-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S079-2

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科长/0594-339147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食用

2、简要技术要求:4、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4.1中标供应商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

3、合同履行日期:供货期二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7日

中标日期:2016年09月30日

总中标金额: 384.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折)

1

福建鑫鸿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闽侯县南通镇海峡冻品批发市场F12店面

7.95折

评审专家名单:

曹波、陈剑侠、陈瑞莲、江丽容、罗鸣、章月萍、郑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折)

1-1 民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参照或相当于500克 1批 7.95折

民天酱油;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自觉遵守《消法》 、《产品质量法》、和新的《食品法》中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遵守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深圳市宏泰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折扣率报价为78.9%,根据招标文件第1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本项目折扣范围为7.5折~9.5折,投标人报价未在此范围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第(9)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鸿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折扣率报价为75%,根据招标文件第1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本项目折扣范围为7.5折~9.5折,投标人报价未在此范围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第(9)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福建鑫鸿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4、本中标公告中第五点“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384万元(人民币)为采购人暂估二年的采购总额,本项目以中标折扣7.95折进行货款结算。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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