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银河PARK(新站175地块)住宅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禹洲银河PARK(新站175地块)住宅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2020AFXBZ0139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6月30日
禹洲银河PARK(新站175地块)住宅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盛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与云谷路交口金云国际商办楼1614-1616。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昊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55号1幢504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元整(¥:17600.00)
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项目单位:合肥溢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15幢
联系人:柳经理
电话:188017665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尚泽大都会C座12F
联系人:夏工
电话:13965459613
公示期: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尚泽大都会C座12F,联系电话:1396545961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ggzy.hefei.gov.cn/jyxx/002001/002001001/20200604/ba838d29-b7ee-45c4-9611-e327425d2463.html?ztbtab=002001003&biaoduanguid=057a4af2-8b59-455b-bf13-163943cadc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