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FJXW[GK]2023029、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XW[GK]2023029
项目名称: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31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3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2,3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723,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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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 | 172,31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八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应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故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标时要将本次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应对此作出分包专项承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附上《分包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和分包合作意向协议。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与分包企业的分包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福建监狱大米面粉(小麦粉)大豆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投标无效: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提供《分包专项承诺函》《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但须分别列明投标人及分包企业的相关信息),且在《分包专项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②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提供《分包专项承诺函》《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但须分别列明投标人及分包企业的相关信息),且在《分包专项承诺函》《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4%;③ 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无需提供《分包专项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按以上合同分包措施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且《分包专项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注:投标人若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还应提供接受分包的企业的《营业执照》,若《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及分包企业(若有)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2)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是指2022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2-20 至 2023-12-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1-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0591-8702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0591-8780733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