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浙勤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浙勤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浙勤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婺州外国语学校、金华开放大学、金华体育中心、金华移动市公司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次数为每天1次。(特殊情况下清运2次)

具体垃圾清运点及服务周期:

(1)婺州外国语学校垃圾房(2024.1.1-2024.12.31)

(2)开放大学垃圾房(2024.7.1-2024.12.31)

(3)金华体育中心垃圾房(2024.1.1-2024.12.31)

(4)金华移动市公司垃圾房(2024.2.10-2024.12.31)

*2、最高限价:11.5万元/年(每个项目分别报价)

3、质量标准:

清运时间、频次:每天上午8:00以前清理结束,下午16:30以前清理结束。大型活动时需增加清运车辆、频次(活动大小、人数按实际电话通知)。

清运标准:

1.清运垃圾要及时,严格按照清运垃圾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确保日产日清;

2.清运垃圾要尽职,不得出现“满桶”、“漏桶”的现象,也不得出现“落渣”、“掉渣”的现象,垃圾装车后,对垃圾房及其周边进行清场保洁,并进行定期消杀,保证垃圾清运质量;配有水龙头的垃圾房,每天冲洗一次;

3.清运垃圾要小心,对垃圾临时存放点以及各区域内的垃圾桶等设施设备要爱护,轻拿轻放,清理完垃圾要及时放回原位;

4.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在清理垃圾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免被刺伤、扎伤;及时检查运输车辆安全情况,特别是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在垃圾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校园限速要求,慢速行驶,避免事故发生;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将垃圾清运出项目后,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垃圾处理标准进行处理,如因乱倒垃圾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清运设备与工具:

1.清运车:成交人自备清运垃圾用车辆,不得采用拖拉机之类噪音大的车辆;

2.垃圾房冲洗用水、水龙头、消杀用药由成交人提供;

3.扫把、簸箕等清洁工具由成交人负责。

五、询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二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垃圾清运服务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相关的资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00前。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29号309室。

文件密封要求:报价函须由投标人盖章签字,密封后递交至采购人。

七、其他

1、清运地点:婺州外国语学校、金华开放大学、金华体育中心、金华移动市公司。

      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5850

附件信息:

  • 浙江浙勤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函.docx

    1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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