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任发改标核[2023]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边双辉0317-33308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亚森0311-66160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任发改标核[2023]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地点:任丘市 2.3资金来源:任丘市财政资金 2.4项目规模和内容: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庐山道(创业路-健康路)、衡山道(北站路-规划创业路)、铂宫成蹊苑东侧支路(支经七道)敷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电力管网、通讯管网,建设千山道桥梁一座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等,提供与最终纸质图纸一致的各单位可使用的CAD电子版且确保不加密、不设条件、不设期限,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竣工图编制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并配合相关部门评审、审批,保证项目审批完成等相关服务。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相关工作。
2.7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8设计限额:项目设计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和预期功能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开标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20 09:00 至 2023-05-26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
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及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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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任丘市渤海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花园B3栋3单元8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边双辉 | 联系人: | 李亚森 |
电话: | 0317-3330822 | 电话: | 0311-6616060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9167557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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