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度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FAFZ0145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23年度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壹万伍仟陆佰捌拾贰元整(?2421568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2023年度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安徽省2023年度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完工验收后,提供5年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中之较高者。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先前,熊积斌,沈进波,易述群,张明,王朝辉,杨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执行,由中标人支付。金额:10503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570732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2023年度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62167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方式:0551-65707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6570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