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的招标公告
金额
343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3010380000676
预算金额34330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耀东138519072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516-83908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0]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80000676 | 项目名称 | 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80000676001001 | 标段名称 | 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EPC)工程总承包 | |||||||||||||||||||||||||||||||||||||||||||||||||||||||||||||||||||||||||||||||||||||||||||||||||||||||||||||||||||||||||||||||||||||||||||||||||||||||||||||||||||||||||
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鼓政服备〔202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中业智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51%,私有4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控慧谷人工(AI)智造产业基地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金丰路东、三环北路北;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型产业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433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2.1.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 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1)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②初步设计审?办理;③人防、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配合前期报建;⑥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⑦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其他各类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2)施工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含附属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等采购。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6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设计类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6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设计类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提供设计类业绩、监理类业绩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1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登 录 徐 州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 用“CA 数字 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 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工程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