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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厚街众凯鞋材加工厂(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15390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众凯鞋材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汀坑北横二路6号一号楼建设单位东莞市厚街众凯鞋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格律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厚街众凯鞋材加工厂,项目厂房原位于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现拟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汀坑北横二路6号一号楼(北纬22°56'14.843",东经113°41'36.916")。项目主要从事牛皮革的加工生产。东莞市厚街众凯鞋材加工厂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83.4m2,建筑面积为4136.4m2。项目主要从事牛皮革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牛皮革200000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磨革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满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满足排放浓度要求。项目喷漆、烘烤、涂布产生的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零散工业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石马河外有资质单位处理。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每日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公示时间2023-08-02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联系电话0769-81266411通讯地址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污染物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或有误。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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