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
金额
93.2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642001
预算金额93.23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恒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顾正斌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139146541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642001
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恒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境内;
2.2工程规模: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位于阜城红心村,苏州路南、天津路西。地块内有南北走向 10KV 城市线路、0.4KV 线路、电杆及杆上元件需拆除,新建户外环网柜 4台,新建电缆分支箱 6 台,新敷设FS-ZR-YJV22-8.7/15-3*400电缆总长约 3700 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预算价:93.23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3年7月 6 日至2023年7月12日,售价为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8000.00元;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93.23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部门终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恒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26楼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顾正斌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18861983818 电 话:139146541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7 月 6 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4009980000,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0770136。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清标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0 %。
(三)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2、商务性评审
2.1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二、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二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二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六、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七、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八、工程分类: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特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 绿化等专业工程。
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 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2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 300 万元-1000 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 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小型工程是指中型规模以下工程。
九、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技术复杂工程指:
(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上、单跨跨度 39 米以上
或者单体建筑面积 10 万平米以上建筑物;75 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 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
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 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 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 1000 平米以上); 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 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超过 25 平米以上或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 45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 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 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 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 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 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
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 开挖面积的 50%以上)。
(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 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
(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 室工程。
(5)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 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大 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 5 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642001
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恒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境内;
2.2工程规模: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位于阜城红心村,苏州路南、天津路西。地块内有南北走向 10KV 城市线路、0.4KV 线路、电杆及杆上元件需拆除,新建户外环网柜 4台,新建电缆分支箱 6 台,新敷设FS-ZR-YJV22-8.7/15-3*400电缆总长约 3700 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预算价:93.23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A320923001000642001001 | 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 | 城发·滨湖之星杆线迁移工程位于阜城红心村,苏州路南、天津路西。地块内有南北走向 10KV 城市线路、0.4KV 线路、电杆及杆上元件需拆除,新建户外环网柜 4台,新建电缆分支箱 6 台,新敷设FS-ZR-YJV22-8.7/15-3*400电缆总长约 3700 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4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3年7月 6 日至2023年7月12日,售价为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8000.00元;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93.23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部门终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恒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26楼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顾正斌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18861983818 电 话:139146541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7 月 6 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4009980000,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0770136。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清标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0 %。
(三)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2、商务性评审
2.1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二、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二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二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六、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七、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八、工程分类: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特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 绿化等专业工程。
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 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2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 300 万元-1000 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 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
小型工程是指中型规模以下工程。
九、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技术复杂工程指:
(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上、单跨跨度 39 米以上
或者单体建筑面积 10 万平米以上建筑物;75 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 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
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 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 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 1000 平米以上); 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 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超过 25 平米以上或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 45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 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 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 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 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 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
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 开挖面积的 50%以上)。
(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 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
(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 室工程。
(5)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 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大 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 5 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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