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文件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文件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文件传输过程中的稳定性、便捷性,安全性,并支持分布式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文件传输平台。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实施周期:项目从入场之日起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文件传输平台。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0 09:00 至 2024-12-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关联企业情况表(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1)。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后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0311-67503511,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评标时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9 09:00 ,地点为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金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彦红,电话:18903393210,电子邮箱:xhzgczx@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纪委
9.2 电话: 0311-67807210
9.3 电子邮件: 1393315827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银行文件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6号合作金融大厦6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刘彦红 |
电话: | 0311-86885252 | 电话: | 0311-67503511、189033932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hzgczx@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