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公安局“一门(窗)通办”和“智慧警局”建设项目-采购公告-第一标段
鲁山县公安局“一门(窗)通办”和“智慧警局”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公安局“一门(窗)通办”和“智慧警局”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g103
2、项目名称:鲁山县公安局“一门(窗)通办”和“智慧警局”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95617元
最高限价:1995617元
序号 |
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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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安局“一门(窗)通办”和“智慧警局”建设项目 |
199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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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一批出入境自助设备、交管自助设备、户政自助设备、引导设备、硬件设备、可控进入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包括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4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鲁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8072
联系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东160米路北
2.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62981663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629816631
2021年11月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