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选聘经济适用房小区第三方检查机构(运营管理费等资金)-国网商城招采中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ydl2021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商城招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冯波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3
公告正文
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选聘经济适用房小区第三方检查机构(运营管理费等资金)-国网商城招采中心

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4-09 10:01:00 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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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选聘经济适用房小区第三方检查机构(运营管理费等资金) (项目编号:BYDL202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DL2021013

项目名称:选聘经济适用房小区第三方检查机构(运营管理费等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其他服务

共包含7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其中包括北辰区7个,面积为952740平方米,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其他服务

共包含8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其中包括东丽区2个、河东区3个、河北区2个、津南区1个,面积为997981平方米,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其他服务

共包含7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其中包括南开区1个、红桥区6个,面积为997074平方米,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鲁能公馆)天塔道22号-323;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波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年4月2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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