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洗槽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4年8月15日,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洗槽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兰州石化公司油品调合中心28线(28线为铁路线)铁路北侧,新建一座洗槽站,洗槽规模为 4600 台/年。主要包括 8 个货位的钢结构洗槽栈桥、8 套槽车密闭清洗鹤管、4 套真空机组及气液分离罐、蒸汽冷凝器、通风干燥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其附属的仪表控制系统、变配电系统、安全消防系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03-30 在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西发改备【2023】12 号,项目代码:2303-620104-04-01-299013),2023年8月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3年9月18日取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关于《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洗槽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西环审[2023]01号)。项目于2024年3月建成。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口及处置均依托油品调合中心现有系统和设施,该项目排污许可申请由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石化公司油品调合中心负责办理。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项目抽残液、中低压水清洗、蒸汽蒸煮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真空泵经管线输送至油品调合中心尾气处理装置的液环压缩机入口处,通过尾气加压风机送至油品调合中心“低温柴油吸收+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化+催化氧化(CO)”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通风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过总烃浓度均化罐,在总烃浓度均化剂的作用下,稳定废气中的烃浓度,通过尾气加压风机送至油品调合中心原催化氧化单元 CO炉进行燃烧,达标排放。
由监测报告可知,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37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258mg/m3、苯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89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49mg/m3,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 3 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NMHC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76mg/m3、甲苯、苯、二甲均未检出,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无组织管控要求。
2、废水
含油废水经管道排入炼油区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不外排,由监测报告可知,管道入口COD、氨氮、石油类、pH、悬浮物、BOD 5、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兰州石化公司 2023 年环境监测计划及控制指标》(兰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部,2023年1月1日)的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局部减振、隔声、消声、软连接等措施处理由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区昼间最大值为60d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艺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均化剂、废布袋、废含油抹布、废油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炼油区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931-793456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专家意见
附件2: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洗槽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