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川市中心】G348汉川市分水至沉湖(K63+000~K75+640)路面改造工程(HBHC-202411GL-018001001)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
金额
4396.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c-202411gl-018001001
预算金额4396.1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臻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志娟0712-82825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48汉川市分水至沉湖(K63+000~K75+640)路面改造工程(HBHC-202411GL-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C-202411GL-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8汉川市分水至沉湖(K63+000~K75+640)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24)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汉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臻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川市
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12.64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24.5m,路面宽度为2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工程全长12.64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24.5m,路面宽度为2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2
合同估算价:4396.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臻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长兴路3号
地址: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帝景领秀城4栋门面10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唐志娟
联系人:
刘伟
电话:
0712-8282531
电话:
1814061023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04日
附录:
 
附录 1
资 格 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省外公路养护资质必须依据交公路发【2003】89 号文《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向养护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供公路从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予以确认后备案。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 2021、2022、2023年三个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10 月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类似养护大中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②提供关于本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③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提供公告发布后的相关查询记录。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人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身份证、2024年任意 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
1 人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更换,施工现场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的到岗承诺。如违反本约定,投标人将被清退出本项目,并将此列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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