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从化区国道G105线、G355线路口综合治理工程
路口综合治理公路工程施工智慧交通信号灯路基路面养护公路养护改扩建日常养护测量与试验缺陷修复爆破作业钻孔桩路面碾压施工计划安全设施质量保证措施人员高压设备设备材料后勤保障紧急处理措施通信管道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油管结构层水泥路面基层施工洒水封闭交通覆盖构造物不按要求进行养生路拌沥青路面级配碎石沥青混合料反光标线波形梁护栏金属立柱防眩板交通工程标志板隔离栅混凝土立柱铁件防锈处理施工对其它构造物造成破坏而没有及时修复钢筋保护层钢管光缆光电缆线缆在手井保护套管接头灯杆摄像机机柜杆体机箱支架出线管室外箱体内有积水尘土设备接地工作接地设备基础尺寸预埋件镀锌件现场加工临时钢构件焊接件防腐处理开挖路基设备安装彩条布托架隧道管道敷设浇筑砼伸缩缝千斤顶桥涵工程防撞栏墙角或接缝漏浆预应力筋预制梁吊装钢筋骨架桩基检测评定为C类桩浇注砼两梁板配水机械装置应急拌和机桥梁压浆现浇砼构件钢板制模板盖梁桥面铺装横坡钢模板结构钢筋预埋钢筋支座垫石电力线路基坑开挖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工棚机械设备拉电线电焊气焊施工废水施工废料乱堆乱放施工道路无硬地化填方施工时不设临时急流槽挖方施工内业资料工人工资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从化区国道G105线、G355 线路口综合治理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从化区国道G105线、G355 线路口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2-171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5日 0时0分~2022年11月9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③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以养护资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适用,即以养护资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 12个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时30分 - 2022年11月2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5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25日 10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工
- 代理联系人:林工
- 联系方式:020-87807712
- 代理联系方式:020-3624041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 监督电话: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公告(盖章版).pdf公告(盖章版).pdf
- 附件1:附录1-附录5.pdf附件1:附录1-附录5.pdf
- 附件2:评标办法.pdf附件2:评标办法.pdf
- 附件3:合同条款及格式.pdf附件3:合同条款及格式.pdf
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从化区国道G105线、G355线路口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丛化区国道G105线、G355线路口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
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的通知》穗财工2022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丛
化区公路管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
公路管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国道G105线、国道G355线从化城区路段各路口与市政路沥青薄
层罩面交接处整治工程等、从化区国道G355线与G45大广高速交叉入口智慧交通信号灯工程、
国道G105线华景路段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的综合治理。本项目总投资约7558079元,其中建安
费6662421元
(1)国道G105线、国道G355线从化城区路段各路口与市政路沥青薄层罩面交接处整治
工程等:项目为国道G105线、国道G355线从化城区路段各路口与市政路沥青薄层罩面交接
处整治工程等外路口接顺整治部分。国道G105、G355均为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管养的国道,
在广州市范围内国道G105呈北—南走向,国道G355呈东一西走向。本项目国道G105路段起
点位于从化江村育德幼儿园附近,桩号:K2493+200,终点位于白田岗桥附近,桩号:K2500+810
国道G355路段起点与国道G105相交位于从化区环境监理二所附近,桩号:K1019+532,终点
与明珠大道南相交位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附近,桩号:K1027+897。设计范围内
两条国道经过路段主要为从化城区,现状国道G105、G355线加铺沥青薄层罩面后与沿线部分
道路形成明显高差,存在路口处积水和给行车、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本次项目拟对范围
内国道G105、G355线沿线与各道路交接处进行接顺整治。
根据对道路踏勘调查,本次需整治路口共112处,其中国道G105线范围内共98处、国
道G355线范围内共14处。
(2)从化区国道G355线与G45大广高速交叉入口智慧交通信号灯工程:本项目位于从化
区五中东北门,对国道G355从化五中东北门路口增设灯控及相应标线。
(3)国道G105线华景路段交通拥堵治理工程:预联办交通拥堵点治理现场办公会议指出
G105国道华景路口、小海路口车流量大,高峰时段拥堵情况较为突出,作为我区入城主要路
口,要高水平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路口交通组织,有效提升道路畅通水平,为从化
区打造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路
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③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
甲级资质。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养护资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适用,即以养护资质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的网
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
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_日,登陆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北京时间,下同),经招标人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方
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
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养护资质单位不适用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股份古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
年月日时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
布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
式:(I)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
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
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神岗广从北路183号
邮政编码:5109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78077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
邮政编码:51143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36240419
电子邮箱:gzjzzbd1@163.com
2022年月_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合同协议书格式
上述附件可从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③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少于800万元人民币;3、最近三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4、最近三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2021年度数据
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
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至少2个标段。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近5年指2017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止。
2.本附录所要求的“养护”不包括日常养护。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12个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12个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不少于24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不少于24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册单位均应为投标人,否则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
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
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
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3、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其它因素:5分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31个球,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的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到0.001%),下浮率有效范围:0%~3%(含界值)。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3)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评标价 | 95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1;D1取1.5;(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2;D2取0.5。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4(2) | 其他因素 | 1.信用等级(5分)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2.履约情况若出现下述情形,则从总分100分中扣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批评的,扣1.0分/次;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二)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1、初步评审:(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2.2.1 | 2.2.1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 | 2.2.4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4.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1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
3.4.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4.2项修改如下: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3.5.2 | 3.5.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3.5 | 增加3.5.3项: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8 | 增加3.8.3-3.8.6项:3.8.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8.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8.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8.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11.1项、1.4.3项、1.4.4项、1.4.5项、1.12项、3.4项、3.5项、3.6项;(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详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包括: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版)的第四章第二节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本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
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
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
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
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
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包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神岗广从北路183号邮政编码:510900 |
2 | 1.1.2.6 | 监理人:待定地址:邮政编码:试验检测单位:待定地址: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15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7天内。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时间自建设单位确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日期),按天计算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或增加收益的/%给予奖励 |
14 | 16.1 |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15%签约合同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开工预付款金额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金额,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金额为安全生产费用的30%。 |
16 | 17.2.1(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17 | 17.3.2(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8 | 17.3.3(1) |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90%,经结算评审后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尾款,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违约金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计算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质量保证金限额:3%合同价格,交工验收合格,一次性预留工程价款交工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是,利息的计算方式:□√否 |
21 | 17.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 |
22 | 17.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 |
23 | 18.2(1) | 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 |
24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6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
29 | 20.5 | 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要求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其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为其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为其投入到本项目的施工设备购买财产保险。否则发包人将代承包人购买并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相应的保险费用。 |
30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
容。
1.一般约定
将第1.1.1.8目修改为: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
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
程量清单表5.1、表5.4、表5.5)。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9目
1.1.2.9业主:同“发包人”。
1.1.2.10监理单位:同“监理人”。
1.1.2.11细目:同“子目”。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细化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
补充资料、补充协议书和往来函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9)技术规范;
(10)图纸;
(1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2)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3图纸的修改
在原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1.6.3项后增加一个段落,内容如下:
没有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否则按22.1款承包人
违约处理。
1.6.4图纸的错误
第1.6.4项补充: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应对设计文件和现场地形、地物进行认真复核和测量,并及时上
报所发现的问题,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能发现的合同文件的明显差错,但其未能发现或发现后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监理
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有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设计情况进行复核,若发现在施工图纸中
有违规指定产品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监理人报发包人。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最后一段补充细化后内容如下:
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工程的施工,承
包人须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并报监理人批准,合理组织和安排工程施工。因此导致承
包人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时,发包人可适当延长工期作为补偿。但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
本款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工程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
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原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3.1.1项“监理人在行使以下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后增加一句“但如果监理人的某些决定不妥或有错误,这种决定并不妨碍政府监督部门否认
或发包人事后修正。”
3.3监理人员
在原合同通用条款3.3.4条款后增加3.3.5条款,内容如下:
3.3.5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现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称总监办)、其
下设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为总监办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本项目
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为其配备一定数量的测量与试验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各级各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
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其授权范围内,按监理合同规定履行监理职责。
在原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3.5条款后增加3.6条款,内容如下:
3.6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的关系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监理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人与承包人是监
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同时应按合同
规定接受监理人的管理。任何与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施工活动,都必须同时经发包人和监理
人审查认定,认为符合合同规定,发包人才予以计、付工程款。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2依法纳税
本项补充:
省、市和地方有关单位收取的税费和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按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育费附加等),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单价或总价中,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
果当地税务机关及/或有关部门要求由发包人统一代扣代缴时,则由发包人代扣代缴。发包人
有权代承包人或其特殊分包人缴纳应缴纳而未缴纳的相关税收和费用,并在承包人的一切应
得款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本项补充:
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否则发包人将指定制作与
设置,发生的费用在其工程款中扣除。
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将本款细化为:
(1)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
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承包人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尤其是爆破作
业、钻孔桩施工、路面碾压等存在震动的施工作业以及需要临时改变当地交通、灌溉、排水
现状的施工作业),有责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保证不影响临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
与正常使用,不对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
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如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
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在报价和组织施工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当地道
路的使用或其他交通设施的使用,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如交通阻塞等),并由此导致索赔、
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4)承包人应按交警、公路、铁路、路政和道路、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
使用手续,手续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保
证地方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发生任何影响交通畅顺而导致的索赔、诉讼等由承包人
承担一切责任。
(5)承包人应仔细研究本合同段设计图纸关于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的要求,了解施工地
点的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汛期施工、防汛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和施工计划(应包括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
措施等),并报监理人批准后严格执行,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为执行本款要求而
发生的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承包人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而
造成本合同工程的一切损失、工期拖延及施工费用的增加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6)凡是合同段内与现有的管线、管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油管等)有干
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承包人应将其
采取各种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
取措施不力,造成管线、管道不能正常运作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
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
承担因上述原因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7)凡是与已建公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
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交通的畅通;凡是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
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承包人应将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
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公路
不能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造成对公路的破坏未按地方要求
及时修复或提出免除责任但不能令地方和发包人满意,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
或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8)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对其他工程项目造成破坏,如对边坡、边沟等造成的损坏,应由
承包人负责对其进行恢复。如未及时进行恢复,发包人或监理人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恢复工作,
类别 | 序号 | 处罚项目 |
2 | 路面结构层未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注砼,每次罚款200元。 | |
3 | 结构层水泥含量未按图纸要求,超出规范允许的,每次罚款5,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 |
4 | 路面结构层厚度未按图纸要求,超出规范允许的,每次罚款8,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 |
路面工程 | 1 | 路面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平整度和路拱度符合要求,违者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5 | 路面基层施工完成后,未及时采取洒水、封闭交通、覆盖等有效措施进行养生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每1000m2按一处计,不足1000m2按一处计)。 | |
6 | 路面基层施工严禁采用路拌方式,每违反一次罚款10000元,并进行返工。 | |
7 | 沥青路面存在下列问题的,每处罚款1,000元:1)级配碎石基层边线不整齐、松散,密实度不满足设计要;2)基层表面不干燥,有杂物和浮土,路拱不符合设计要求;3)料源发生变化时,没有重新作试验,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4)各种称量装置没有定期标定;5)检验项目、方法、频率,没有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执行;6)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不符合规范要求;7)平整度没有达标;8)下雨时摊铺,或雨后地面过湿而没有采取措施就摊铺的;9)纵横缝设置没有按要求放样或接缝。 | |
2 | 标线以外的道路被标线材料污染必须及时清理,违者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 | 标线厚度及反光标线玻璃不均匀,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4 | 波形梁线形不顺畅,色泽不一致,每处罚款3000元,并限期纠正。 | |
5 | 波形梁护栏不得现场焊接和钻孔,立柱顶部不得出现变形、开裂,违者每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 | |
6 | 波形梁护栏及防眩板表面有气泡、裂纹、疤痕、擦伤及端面分层等表面缺陷,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交通工程 | 1 | 标志板面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7 | 防眩板设施整体与路线线形不一致,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8 | 隔离栅金属立柱不得漏镀、露铁、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和划痕,混凝土立柱必须密实平整、无裂缝、翘曲、蜂窝、麻面等表面缺陷,违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9 | 隔离栅网面有锈蚀、擦伤的缺陷,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0 | 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层必须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违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12 | 构造物施工未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砼的,每次罚款2000元。 | |
13 |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的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每延误一天罚800元。 | |
14 | 安全设施各分项工程不得污染路面,违者每处罚款10000至100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5 | 通信管道基础中心线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高程误差不大于10mm,基础的宽度和厚度负偏差不大于10mm。违者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6 | 通信管道及钢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壁无破损、变形,内壁应光滑、平整、无裂缝、无划痕。违者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7 | 管道进入人(手)孔处必须缩入孔壁30~50mm,并用M10水泥砂浆抹成圆棱。违者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1 | 构造物不按要求进行养生的,每处罚款1500元,并限期纠正。 | |
18 | 管道施工不满足下列规定者,每项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1)所有钢管的接头均采用套管焊接,钢管对接处内口必须锉成圆形;(2)管道基础开挖时,基槽侧壁以1:0.15放坡,纵向管道铺设坡度与主线坡度一致;(3)所有埋设于交通工程以下的钢管均用50mm厚C15混凝土包封;(4)管道经试通验收后必须封好管口。 | |
19 | 野外光缆熔接不做保护,每次罚款1,000元,并立即纠正。 | |
20 | 光缆、电缆敷设前不倒8字而直接敷设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立刻纠正。 | |
21 | 光、电缆排列不整齐有序,标志不清楚、牢固,使用管孔不正确,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23 | 电缆敷设通过人手孔不做保护的,或者外露的线缆未穿套管保护,每次罚款1,000元,并立刻纠正。 | |
24 | 在手井内及进室没有必要的保护套管,接头及接头保护不当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5 | 灯杆、摄像机杆垂直度超出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6 | 机柜、杆体外表有划痕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2 | 雨天进行外场高压电缆施工或高压设备安装的,每次罚款5,000元,并立刻停止施工; | |
27 | 设备、机箱及其支架安装位置不正确、不牢固、不端正的,每处罚款3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8 | 机箱的出线管与箱体连接密封不好,室外箱体内有积水、尘土、霉变的,每处罚款3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9 | 设备接地、工作接地不牢固可靠,接地线径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范的,每处罚款5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0 | 设备基础尺寸、混疑土标号、钢筋、预埋件不符合设计要求,位置不准确的,每处罚款5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1 | 现场人工搅拌混凝土或者人工捣实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重新制作。 | |
32 | 镀锌件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00元,并立刻退货处理。 |
34 | 现场加工的钢构件、焊接件及焊接后的构件必须做好防腐处理,未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的,每处罚款5,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5 | 施工对其它构造物造成破坏而没有及时修复的,每处罚款3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6 | 开挖路基后出现槽内积水的,每次罚款3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7 | 进场设备材料、设备安装不进行自检或报验不合格的,每批罚款5,000元。 | |
38 | 设备材料未完成报验而直接进行安装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0元,立刻停止施工,并限期纠正。 | |
39 | 进场设备材料配置不满足招标文件,且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每次罚款5,000元,并限期纠正。 | |
40 |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的,或者堆放在路面的材料未用完好的彩条布与路面隔离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3 | 桥梁上支架、托架焊接没有满焊的,或焊伤的每处罚款1,000元。 | |
41 | 未经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不按照图纸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并立刻改正。 | |
42 | 施工员在施工现场不携带施工图纸的,每次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 | |
43 | 设备材料未能按计划要求及时到场的,每次罚款10,000元,并限期纠正。 | |
44 | 没能完成工地会议上确定的施工目标,且无特殊原因的,每项未完成任务罚款2,000元,并确定新的完工期限;同一任务,连续三次均未完成按时完成的,罚款10,000元,限期纠正;并对项目经理罚款3,000元,全线通报批评。 | |
45 | 进行隧道内施工、管道敷设、光电缆敷设等工作,不做安全警示标志或不穿着反光衣,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立即纠正。 | |
46 | 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层必须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违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2 | 构造物不按要求进行养生的,每处违约金2,000元。 | |
3 | 构造物施工未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砼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 |
4 | 下列情况,违者每次违约金2,000元:(1)伸缩缝位置必须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按气温来确定安装宽度;(2)预留槽口底面的砼必须密实、平整;(3)在填充前必须保证干净,不得有杂物。 | |
5 | 张拉千斤顶没有按规范要求标定,造成拉力不符设计要求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 |
桥涵工程 | 1 | 防撞栏出现大量麻面;线形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漏浆;表面多处露筋,每十米违约金2,000元。 |
6 | 预应力筋有烧伤或划伤,必须立即撤换,违者每次违约金5,000元。 | |
7 | 预应力筋因施工不当造成断丝且无法补救时,每次违约金8,000元。 | |
8 | 预制梁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装位置准确,标高误差±1cm,违者违约金2,000元。 | |
9 | 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中钢筋焊接长度不足及焊缝不饱满超过3处的,违约金2,000元。 | |
10 | 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有3处钢筋间距(包括主筋和构造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违约金2,000元。 | |
11 | 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作去锈处理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 |
13 | 桩基检测评定为C类桩的,每根违约金2,000元,出现不合格桩的,每根违约金5,000元。 | |
14 | 浇注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2m而不用串筒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 |
15 | 砼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比的,每次违约金5,000元。 | |
16 | 两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违约金2,000元。 | |
桥涵工程 | 12 | 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沉淀池的,或沉淀池规格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每处违约金2,000元。 |
17 | 砼拌和现场的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良好状态,拌和机的容量要满足要求,桥梁施工要具备应急拌和机。正在施工的现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 |
18 | 压浆不按配合比制浆,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次违约金3,000元。 | |
19 | 压浆不饱满的,每条管违约金3,000元。 | |
20 | 预制、现浇砼构件必须采用足够强度、大面积的钢板制模板,违者每次违约金3,000元。 |
22 | 各标段第一根立柱、盖梁和第一段防撞栏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根立柱、盖梁和第二段防撞栏的施工,违者每次违约金5,000元。 | |
23 | 结构标高尺寸误差超出规范允许值,每处违约金2,000元。 | |
24 | 桥面铺装应符合路面的要求,其强度、厚度、平整度、横坡、抗滑构造深度均应符合要求;桥面与伸缩缝的缝面必须结合良好,保证平整,违者每处违约金2,000元。 | |
21 | 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需修补的,必须作好修补方案,经试验确实可行,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整补救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以“推倒重来”为原则。如有违反,每次违约金3,000元。 | |
25 | 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每处违约金2,000元:(1)钢模板大面平整、坚固,板面缝隙小,错台不大于1mm;(2)在盖梁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损坏立柱外观质量;(3)裸露在砼外的结构钢筋或施工用的临时钢构件,时间需超过一个月,必须采取防锈措施(包裹或油漆)。 | |
26 | 伸缩缝施工出现下列情况,违者每次或每处违约金2,000元:(1)伸缩缝位置必须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按气温来确定安装宽度;(2)预留槽口底面的砼必须密实、平整;在填充前必须保证干净,不得有杂物;(3)预埋钢筋未按设计要求预埋。 | |
27 | 支座垫石标高误差超过±5mm,表面不清洁、不平整,有脱空松动的,每处违约金2,000元。 | |
2 | 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使用花线或劣质电线;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每处罚款1,000元。 | |
3 | 出现以下情况每次罚款1000元:(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2)发生各种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不整改和隐瞒不报;(3)每月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应悬挂操作规程;(5)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机器设备带病作业的;(6)施工未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无记录的;(7)赤脚或穿拖鞋。 | |
安全生产 | 1 | 基坑开挖未有效围护的,桩孔施工后未加盖的,每处罚款1,000元。 |
4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罚款2,000元。 | |
5 | 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罚款2,000元。 | |
6 | 安全生产员不在施工现场,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立即纠正。 | |
7 | 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每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 |
9 | 占用道路施工人员未穿安全服,忽视道路安全,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8 | 工棚、机械设备、施工现场,防洪、防台风措施不当,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0 | 应设置的交通标志、安全标志不准确、不齐全、不鲜明,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1 | 施工现场杂草、树木有焚烧、乱动火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类别 | 序号 | 处罚项目 |
13 | 拉电线不按规定,有电线陈旧、裸露,有乱接乱拉地线行为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安全生产 | 12 | 电焊、气焊场地不当、方法不妥、通风不好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安全生产 | 14 | 承包人如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施工(一次事故中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或机具、设备事故损失5万元以上者,扣罚承包人3万元;承包人如在本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者,扣罚承包人本年度全部安全生产费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扣罚全部安全生产费用;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其安全生产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计量中扣除补足。 |
安全生产 | 15 |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行为,依严重程度罚款500~5,000元,并限期纠正。 |
2 |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沟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违者每次罚款3,0000元。 | |
3 | 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不良后果,引起群众抗议、投诉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罚款10,000元。 | |
4 | 弃土、弃渣占农田果园、堵塞水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的,每次罚款5000元。 | |
5 | 文明施工制度不健全,罚款10,000元,并限期纠正。 | |
6 | 文明施工教育内容不全面或无文明施工教育,罚款5,000元,并限期纠正。 | |
文明施工 | 1 | 施工废料乱堆乱放的,每次罚款3,000元。 |
7 | 以下问题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场、出入口、办公室等无硬地化;2)施工道路无硬地化;3)场地不平,坑洼积水;4)材料无标牌明示;5)某些材料堆放应采取搭棚等风雨防护措施的而未采取;6)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设置禁火标志,或未放灭火器材;7)临时排水不畅;8)填方施工时不设临时急流槽;9)挖方施工欠规划、欠秩序,排水不畅,形成积水坑; | |
8 | 未按照有关道路施工文明标准组织施工,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9 | 废料、废渣或弃土堆乱弃于公路附近而未运到弃土场,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0 | 弃土场流水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或淤塞,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12 | 交叉点、危险处应放标志牌、警示牌处而未放,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1 | 施工污染附近水域、河流、农田、居民区等,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3 | 危险点夜间不设置警示灯或警告牌,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4 | 其他违反文明施工的问题,依严重程度罚款500~2,000元,并限期纠正。 |
类别 | 序号 | 处罚项目 |
2 | 环境保护学习、宣传、教育、培训不健全,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3 | 未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报送资料不及时,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4 | 驻地环保设施不完善或设施缺乏维护而造成环境污染,视严重程度罚款1,000~10,000元,并限期纠正。 | |
5 | 临近居民区施工噪声超标,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环境保护 | 1 | 施工方案中没有环保措施,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6 | 施工废料、废渣或弃土乱堆乱弃于施工现场而未运至弃土场,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7 | 施工废水、废气或粉尘排放未经处理而对周边造成污染,罚款2,000元,并限期纠正。 | |
8 | 生活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而造成污染,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9 | 生活垃圾没有集中且定期运走而造成污染,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10 | 驻地噪音超过有关的规定,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罚款1,000元,并限期纠正。 | |
2 | 内业原始资料弄虚作假的,不及时填写的,填写不完整规范的,每次罚款1,000元。 | |
内业资料 | 1 | 开工前须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照划分进行归纳收集,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 |
内业资料 | 3 | 内业原始资料和整理资料未按有关要求采用文件盒及时归档,每次罚款500元。 |
内业资料 | 4 | 分部工程完成时,须将原始资料、施工记录、进度照片等资料整理归纳,装订成册,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 |
内业资料 | 5 | 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试验台帐,每次罚款5,000元。 |
2 | 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人签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 | |
其他 | 1 | 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就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2,000元。 |
其他 | 3 |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每延误一天罚1000元。 |
附件十一: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承诺书
致:(发包人)
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若有幸中标,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本项目我单位承诺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
1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及等有关规定
实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二、本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我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
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并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将工
人工资划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发包人备案。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
金少于应支付工人工资总额时,按时补足。
三、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用于其他用途,不开通网上银行等电
子支付渠道,不提取现金。我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方可申请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
手续。结清工人工资并取得发包人对工程完工且我单位已结清工人工资的确认意见后,工人工资支付专用
账户才可以申请撤销,账内余额归开户人所有,并划转到开户人的基本账户。
四、接受发包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配合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签订工
程承发包合同时,接受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比例为人工费占中标金额的比例,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
拨付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五、承诺本项目开工前,我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用工之日起15
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单位建立用工
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
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六、我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相关规定明确约定工资计算方式。最迟在每月日前支付上
月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约定的工人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其他未尽事宜,我单位承诺按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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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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