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816.4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铭权
招标代理机构景祺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俊梅0876-3075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7
公告正文
砚山县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1.06% 贷款 78.94%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规模128022.54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12-07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督 电 话:0876-312624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砚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铭权
办公电话: 15987555490
招标代理机构: 景祺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俊梅
办公电话: 0876-3075366 移动电话: 151267874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2206310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2-2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2-27 09:0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816.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个子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一)镇区乡村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 (三)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工程; (四)智慧停车及智慧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结构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设计负责人在今后本项目设计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以及在今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信誉要求:①牵头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旅游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金融严重失信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等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2.其他要求:(1)入滇备案要求:在云南省内承揽业务的省外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信息报送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并对其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人员配备要求: ①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合格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 ②施工人员配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合格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专职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牵头人需提供近1年(2021年,若2021年审计未出具则提供2020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2-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砚山县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次).pdf(招标公告)砚山县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次).pdf 2022-12-07 09:01:0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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