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昌市文汇巷文汇路西昌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B幢10单元1-3号综合楼1层商业房地产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昌市文汇巷文汇路西昌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B幢10单元1-3号综合楼1层商业房地产
挂牌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1732 |
---|---|
项目名称 | 西昌市文汇巷文汇路西昌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B幢10单元1-3号综合楼1层商业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713,7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6-2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整体,不可分开转让。 2.本次转让标的无担保抵押、查封、诉讼纠纷等;资产有租赁,承租人为尹小霞(租期至2026年3月14日,年租金6.6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及张艳(租期至2025年9月30日,年租金3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年租金合计9.6万元。 3.资产按现状进行交付,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以及成交金额。 4.转让方承诺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资产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资产的交易及过户按资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资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如受让方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后,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则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应支付转让方交易价款20%的赔偿款。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勘察及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涉诉情况、权利限制、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竞买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7.因转让方持有交易标的(即交易标的登记在转让方名下)将产生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转让方持有交易标的期间所产生的税费按如下方式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因转让方持有交易标的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因转让方持有交易标的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并缴纳,转让方仅负责对上述税费进行申报,受让方负责缴纳相应税费。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期缴纳上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造成转让方被相关税务部门催促并由转让方先行缴纳的,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先行缴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方缴纳的金额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转让方因此向受让方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资产的交接手续;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9.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交易所现场查阅。 10.受让方支付完本次转让交易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本次转让标的实现摘牌后,需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成交公告,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成交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2.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3881158635。 13、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50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倍。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