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小区便民菜场环境整治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czx2023-ah-08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委托,对即将实施的“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小区便民菜场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编号:DCZX2023-AH-083-1)”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2023年8月24 日 9 时30 分,在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结果

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安徽跨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成交价

187800.00元

项目经理

李莉,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212202198

技术负责人

周静文

工期

25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期:2023年 8月 24 日至2022年8月 28 日
参与磋商的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书面提出。
二、供应商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资料);
(二)在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特此公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68707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 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