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19年全国蹦床青少年训练营
包号:CSCG-201907030117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学员住宿
训练营组织
间
学员住宿50元/人/天,共计5天
50元/人/天
100人
25000
2
学员8件套
套
床单1件、枕套1件、枕芯1件、床垫1件、凉席1件、毛毯1件六件套
200元/套
100套
20000
3
学员餐费
人
学员餐费120元/人/天,共计6天
120元/人/天
72000
4
专家及教练餐费
6名专家及教练,餐费5天
150元/人/天
6人
4500
5
专家及教练住宿费
6名专家及教练,住宿5天
300元/间
6间
9000
6
专家及教练劳务费
天
6名专家及教练,劳务费5天
5000元/天
5天
7
随行工作人员住宿
2名随行人员,住宿6天
2间
3600
8
随行工作人员餐费
2名随行工作人员,餐费6天
2人
1800
9
随行工作人员劳务费
2名随行工作人员,劳务费6天
1000元/天
6天
6000
10
专家及教练、随行工作人员交通费
趟
6名专家及教练、2名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共8趟(高铁或飞机)
2500元/趟
8趟
11
训练营日常管理人员
每天6名工作人员,协助管理日常生活,6天
300元/人
36人
10800
12
培训资料费
学员100名,专家6名,工作人员2名,备用2套,共110套;
30元/套
110套
3300
13
培训证件
个
学员100个,专家6个,工作人员2个,其他人员10个,共118个证件;
8元/个
118个
944
14
医疗保障
元/天/辆
医生、护士、司机各1名、救护车一辆,6天(含基本应急药品)
1800元/天/辆
15
专家车辆
训练营期间,专家使用车辆
800元/天/辆
4800
16
个人保险
100名学员,6天个人保险
10元/人/天
17
饮用水
元/件
6天饮用水,每天15件,24瓶/件
30元/件
90件
2700
18
总裁判长
交流赛人员
元/人次
主裁判
1200元/人
1人
1200
19
蹦床裁判
裁判员
500元/人
4人
2000
20
边线裁判
1000
21
检录辅助裁判
500
22
成绩统计
23
工作人员
场地布置、比赛执行、场馆
200元/人
10人
24
主持人
1500元/人
1500
25
礼仪
600
26
主背景
交流赛呈现
元/平米
18*5*2米,聚能喷绘布
25元/平米
110平米
2750
27
主背景桁架
元/米
18*5*2米;双层桁架
30元/米/天
156米
4680
28
合影背景
7*3*1米,聚能喷绘布
27平米
675
29
合影背景桁架
7*3*1米;双层桁架
50米
30
现场示意图
5*3*1米,聚能喷绘布
21平米
525
31
现场示意图桁架
5*3*1米;双层桁架
35米
1050
32
指示牌
元/块
1.5*1;A形铁架
80元/块
10块
800
33
赛事横幅
10*1米,聚能喷绘布,4条
40平米
34
比赛器材
元/场
比赛活动器材搬运
1000元/场
1场
35
工作证件
元/个
总裁判长1人,蹦床裁判4人,边线裁判2人,检录辅助裁判1人,成绩统计2人,工作人员10人,嘉宾10人,共31个
31人
248
36
裁判道具
元/套
夹板、马克笔等
20套
37
话筒贴
0.25*0.25;立体
4元/个
2个
38
物料运输
交通运输
元/趟
物资物料运费
500元/趟
4趟
39
场地险
保险
场地综合险
5000元/场
5000
40
奖牌
赛事奖励
网上4个项目前3名。单跳4个项目前3名共24块
50元/块
24块
41
证书
元/张
运动100人
8元/张
100张
42
秩序册
赛事资料
元/本
A4,双面(总裁判长1人,蹦床裁判4人,边线裁判2人,检录辅助裁判1人,成绩统计2人,嘉宾10人,专家6人,工作人员3人,备用2本,共32本)
30元/本
32本
960
43
工作餐
赛事餐费
元/餐
总裁判长1人,蹦床裁判4人,边线裁判2人,检录辅助裁判1人,成绩统计2人,工作人员10人,主持1人,礼仪2人,共24个
40元/餐
24人
44
摄影
宣传推广
元/人
开、闭幕式各2人,其余4天每天1人,专业摄影跟拍
1000元/人/天
8人
8000
45
摄像
活动6天,专业摄像跟拍
1200元/人/天
7200
46
视频剪辑
元/次
2000元/次
1次
47
媒体宣传费
新闻报道,不低于4篇次
1000元/次
4次
4000
48
合计
283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283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元整
交货时间: 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22日。
交货地点:长沙市体操学校(指定地点)
1、组织服务机构须负责实施蹦床青少年训练营实施方案。
2、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训练场地和器材。
3、负责训练营在活动内容上应包括集中训练、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基层教练员专项培训、教学比赛、教学训练大纲测试、文化交流、国家队教练现场指导等。
4、负责训练营授课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
5、负责训练营的安全管理和医疗救护。
6、负责做好训练营的新闻宣传工作,以及训练营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
7、负责做好训练营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
8、负责邀请训练营授课专家。
9、提供训练营期间授课专家往返交通(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高铁等)
10、负责提供训练营所有授课专家的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课、训练课、赛事执裁等)
11、为训练营工作人员提供住宿和用餐及交通。
12、为训练营参加运动员提供所需的床上用品。
13、为训练营参加运动员安排符合标准且有洗浴及卫生设备的住宿及运动员用餐。
14、组织服务机构须针对训练营参与人员及培训情况策划制定一场交流赛事服务组织方案。
15、负责赛事组委会的筹建、人员编制及整体工作计划。
16、负责竞赛组织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竞赛办法、竞赛人员、竞赛物资、竞赛保险)。
17、赛事总结:活动结束需提交工作总结(训练日程安排、人数、创新、特色等)、组织方案、照片、相关媒体报道信息。
18、本项目中所有安保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裁判员、医疗保障人员、保险费用等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验收程序: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签订服务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50%资金作为前期启动经费;活动结束后15天内,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提交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50%购买服务经费。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5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