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蓟州区供销合作社采购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蓟州区供销合作社采购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蓟州区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企业性质 | 供销社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南路32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志东 |
项目周期 | 30月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65000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供销合作社采购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 ||
挂牌价格 | 165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1、投标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方需具有代理记账资格; 3、本项目需至少配备两名会计师,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等; 4、投标方注册地需为蓟州区。 | ||
其他描述 | (一)服务内容: 为推动“蓟农管家”特色品牌活动顺利运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通过代理记账公司代理8家基层社记账工作(包括城关社、马伸桥社、邦均社、尤古庄社、下仓社、别山社、西龙虎峪社、下营社)及目前城关社、别山社、下营社3家基层社所属日用消费品店等农副产品收购、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及纳税申报、会计报表提供等会计业务处理。以上共11家单位均为小规模纳税人。成交后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日常与代理记账公司业务对接、指导、监督等工作,同时基层社设一名熟悉业务的报账员,负责日常单据传递等工作。 (二)合同签订: 本项目招标方为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交后中标方与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框架合同,同时中标方须与以上共11家单位逐一签订服务合同。 (三)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2.5年,记账服务费采取按月以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 2、采购预算:165000元,为11家单位2.5年(30个月)代理记账总预算。 3、服务质量要求:代理记账公司必须按《会计法》、《会计准则》、《税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法律法规要求高质量做好日常会计核算等工作,并接受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上级审计、巡查等机构的监督检查。 4、日后随着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需要,可减少或新增代理记账单位。新增加需要代理记账单位时,将以此次签约价格标准执行并与乙方签定补充协议;减少代理记账单位与乙方协商及时解除合同;如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因工作需要将部分小规模企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时,其服务费用按此次招标成交价格(换算为元/月/家)标准1倍执行,并与中标方签定补充协议。 5、意向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报名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时间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6、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6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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