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254.1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3-00051
预算金额254.16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6256052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雅琦0415-4157666
中标公司辽宁鑫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4.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603-00051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07号2710室

中标(成交)金额:2,541,685(元)

评审总得分:8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C0702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为完成汤池污水厂运营的修整、启动、试运行、运行及管理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定于为完成上述工作发生的原材料、动力电费、设备日常维护费、生产用自来水费、检验化验费、安全生产费用、化验室废液处置等生产费用和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办公修理费、汽车耗用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税费、会议费、劳动保护费、广告宣传费、取暖费、员工伙食费等管理费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6)一级A排放标准。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和国家及地方标准指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鸿丽、李丽、姜欣、关善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汤池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计收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              

联系方式:0415-625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0415-415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0415-415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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