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航道船闸养护储备项目
2023-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航道船闸养护储备项目已列入专项计划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航道船闸养护储备项目:
拟对2023年省专项船闸养护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连申线航道(海安船闸至海安东台界段)疏浚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吕四船闸引航道护岸加固改造工程(建安费约500万元)、通扬运河南通市区段(通栟河口-通吕运河五岔河口)危工险段护岸2023年维修加固工程(建安费约700万元)、其他应急类项目(建安费约300万元)、考虑可能新增其它省专项(建安费按1000万元计)等。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航道船闸养护储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2023-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①连申线航道(海安船闸至海安东台界段)疏浚工程、吕四船闸引航道护岸加固改造工程、通扬运河南通市区段(通栟河口-通吕运河五岔河口)危工险段护岸2023年维修加固工程、其他应急类项目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②可能新增的省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2.3服务周期要求:
①连申线航道(海安船闸至海安东台界段)疏浚工程、吕四船闸引航道护岸加固改造工程、通扬运河南通市区段(通栟河口-通吕运河五岔河口)危工险段护岸2023年维修加固工程等项目,2022年10月15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2022年11月10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技术规范、预算)。
②其他应急类项目、可能新增的省专项工程按业主要求时间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技术规范、预算)。
③勘察(勘测):根据设计需要进行勘察(勘测)工作。
④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整治工程(或航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航道整治工程(或航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13-83549396
传 真:0513-83549385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355-424-092,会议名称为本项目招标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