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区“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合同公告
金额
5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003060098
预算金额52.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06214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0200306009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视野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望城区“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0306009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区“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25000
 合计金额小写: 5250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为科学指导望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乙方负责编制望城区“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委托费用合计为525000.00元,包括资料收集与调研费用30000.00元,交通调查费用30000.00元,项目研究费用340000.00元,项目评审费25000.00元,成果制作及材料消耗费15000.00元,管理费45000.00元,税费及其他400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13 —— 2020-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我公司外业调查与内业数据整理,阶段性向甲方汇报沟通成果文件。

提交成果时间:20208月底前,乙方提交规划纲要文本初稿,并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咨询会,乙方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直至形成正式成果并通过相关单位审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通过专家评审会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00,说明:提交正式成果,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行长沙高云支行(湖南新视野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805140104000100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现状分析

1)现状调查。1)公交线网。望城区城市公交线路数量、运营里程、覆盖范围等;2)基础设施区内公交枢纽、首末站、停保场的规模和布局;3)客流需求特征分析。

2)问题剖析。1)线网布局及覆盖问题;2)设施保障问题(场站缺口);3)融城问题。

(二)目标与思路

1)研究目标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用地规划,重点研究公交线网优化、公交场站设施布局、选址等内容;同时,加强对重大交通枢纽、客流集散点进行串联与对接,支撑产业发展,加快融城步伐。

2)研究思路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区域发展、上位规划和城市化进程,以城市发展目标为指引,研判公共交通的发展定位与发展方向,制定公交线网优化、公交场站布局等方案。

(三)优化方案

1)线网优化。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城乡联系需求、产业布局与融城需求等因素,制定符合望城区发展需求的公交优化方案。

2)运力配置。根据公交线路运力里程、发车频率、运营速度等指标,构建城市公交运力配置模型。提出公交线路优化后,运力配置方案。

3)场站布局。分析公交场站的功能定位以及发展规模,提出场站布局方案,满足区域公共交通的发展与需求。

(四)建议及措施

提出相关建议及措施,含政策保障、用地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等措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编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7.违约责任

如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影响项目成果编制以及验收进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补救完善措施,并同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688号望城区政府投融资中心4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汇金路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小区18栋夹层202房
法定代理人: 谭磊 法定代理人: 刘喜
委托代理人: 向宁 委托代理人: 刘喜
电话: 0731-88062142 电话: 0731-85575400
传真: 0731-880688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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