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85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剑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1】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仓山区南台大道与双湖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9754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5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019.29平方米。新建单体建筑1#楼~6#楼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2#~5#楼为装配式建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新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桩基、土建主体、钢结构、室内装饰与装修、外墙幕墙、室内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工程;室外总体、绿化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电梯设备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厨房设施、实验室设备及台柜、1#楼变配电工程、抗震支架、临时用电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由于电子标字数限制,详细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的“34.2.18条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为197543.2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42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1#楼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8199.8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42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1#楼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8199.8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42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0850674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40 , 定额工期 104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360日历天内完成至地下室顶板;54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封顶,900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单体工程、外架拆除,96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管线景观工程,104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规划验收、质量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同时创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跨跨度为39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依据榕建筑〔2020〕35号文规定投标人应具备近五年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以提供的施工许可证为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依据榕建筑〔2020〕3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明确自有或合作的构件厂商,且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与多家施工企业合作参与投标;(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7 09:00:00 2022-07-02 17:00:00 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7-25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7-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411697 , 传 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 , 邮编: 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15、8806 , 传 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邹剑峰、张愿、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0591-8759176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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