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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畔河湾B幢601 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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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2655,户名: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伍日成位于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畔河湾B幢601 房【产权证号:粤(2017)广宁县不动产权第 0000588号】,建筑面积113.84平方米。【详见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粤卓越评[2022]房11第0324号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24992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本标的清场交付。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行看样。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京东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按现状交付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相关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现状拍卖,买受人自行了解情况和亲自接收标的物,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服务费等欠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纳主体(包括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知悉存在可能需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水、电等杂费的风险,买受人需自行道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及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对垫付的税费、杂费等,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7700001604990000267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1223执220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买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粤卓越评[2022]房11第0324号评估报告书。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京东拍卖(广东)标的物详情咨询/贷款咨询/尾款缴纳/成交裁定咨询电话:4008-363-020。

咨询电话:0758-8626573。

联系人:黎助理

监督电话:0758-862603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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