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c2023082300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宇024-22825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30823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95%(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当日平均价格报费率,中标人各类供应货品日结算单价不得高于甲方当日市场价,如果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不包含的产品,价格则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基础。)
采购需求:法院食堂所需蔬菜农副产品、鲜肉、禽肉、禽蛋、鲜活水产品.豆制品、面制品、调料、水果、酸奶、熟食、常用清洁用品等物资日常配送保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将报名材料发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024-22825609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30823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12月食堂食材等配送服务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95%(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当日平均价格报费率,中标人各类供应货品日结算单价不得高于甲方当日市场价,如果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不包含的产品,价格则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基础。)
采购需求:法院食堂所需蔬菜农副产品、鲜肉、禽肉、禽蛋、鲜活水产品.豆制品、面制品、调料、水果、酸奶、熟食、常用清洁用品等物资日常配送保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将报名材料发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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