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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2.022)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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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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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7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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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 技术编号:(2022)粤18法鉴字022号
入选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的各中介机构、案件当事人: 本院拟定于2022年8月1日15:4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随机从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择下列案件的中介机构(类别:审计会计)。 案件: 上诉人:清远市骏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案号:(2022)粤18民终1号 鉴定内容 对清远市骏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计。 委托评估备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提示 一、 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为正选机构,没中签为备选机构。 二、 案件的评估、鉴定 “公告、摇号过程、结果”均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查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 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重播。 四、 请中签的中介机构在摇号中签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 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 是委托评估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联系人:陈兆松 联系电话:0763-3866965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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